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支持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來源:米易縣經濟合作和商務局 發布時間:2023-08-0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支持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攀辦規〔2023〕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攀枝花市支持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30日
攀枝花市支持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
為加快建立現代服務業產業體系,促進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建設川西南滇西北服務業發展高地,推動攀枝花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杠桿和激勵作用,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支持升規上限
對當年新增的規模以上(以下簡稱規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以下簡稱限上)商貿企業,給予1.5萬元/戶的獎補。
二、支持產銷分離
對第一產業實現產銷分離并于當年新增為限上商貿企業的,根據當年度銷售額給予獎補。當年度銷售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10萬元/戶的獎補;達到1億元以上的,給予15萬元/戶的獎補;達到3億元以上的,給予20萬元/戶的獎補;達到5億元以上的,給予25萬元/戶的獎補。
對第二產業實現產銷分離并于當年新增為限上商貿企業的,根據當年度銷售額給予獎補。當年度銷售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8萬元/戶的獎補;達到1億元以上的,給予13萬元/戶的獎補;達到3億元以上的,給予18萬元/戶的獎補;達到5億元以上的,給予25萬元/戶的獎補;達到10億元以上的,給予40萬元/戶的獎補;達到20億元以上的,給予50萬元/戶的獎補。
三、經濟貢獻獎
規上服務業企業貢獻獎。對當年度營業收入總量在行業內排名前十(如該行業內的規上服務業企業總數不足10戶,則全部納入獎勵范圍),且當年度營業收入增速超過30%的,給予2萬元/戶的獎補;營業收入增速超過50%的,給予4萬元/戶的獎補。
限上批發業企業貢獻獎。對上年度銷售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上,且當年度增速超過30%的,分別給予1萬元/戶、2萬元/戶、4萬元/戶的獎補;當年度增速超過50%的,分別給予2萬元/戶、4萬元/戶、8萬元/戶的獎補。對上年度銷售額達到5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上,且當年度增速超過20%的,分別給予6萬元/戶、10萬元/戶的獎補;當年度增速超過50%的,分別給予10萬元/戶、20萬元/戶的獎補。
限上零售業企業貢獻獎。對上年度銷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上,且當年度增速超過30%的,分別給予1萬元/戶、2萬元/戶的獎補;當年度增速超過50%的,分別給予2萬元/戶、4萬元/戶的獎補。對上年度銷售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上、2億元以上,且當年度增速超過20%的,分別給予4萬元/戶、6萬元/戶、10萬元/戶的獎補;當年度增速超過50%的,分別給予8萬元/戶、10萬元/戶、20萬元/戶的獎補。
限上住宿餐飲業企業貢獻獎。對上年度營業額達到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上,且當年度增速超過40%的,分別給予0.5萬元/戶、1萬元/戶、1.5萬元/戶、2萬元/戶的獎補。
四、鼓勵企業連鎖經營
鼓勵企業擴大經營規模,對當年度銷售額增速達到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的限上商貿連鎖企業,當年度每新增一個直營連鎖門店并納入統計,給予0.5萬元/個的獎補,累計不超過10萬元/戶。
五、鼓勵專業市場創新經營模式
對當年度實現統一收銀、統一結算、統一管理的商業綜合體、專業市場(包括二手車、家居建材、農產品批發市場等)、特色商業街等經營主體,并新增為限上商貿企業的,按不超過營業收入的3‰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30萬元/戶。
六、鼓勵電商發展
對當年度新增為限上商貿企業的電商企業,且寄出市外的快件量較上年度增長30%以上的,按增長量0.2元/件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3萬元/戶。
七、鼓勵市場拓展
支持企業參加境內展會。鼓勵本地企業參加進博會、廣交會、西博會、智博會、房交會等由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安排的展會,對參展企業的展位費給予30%的獎補,最高不超過1萬元/戶,對企業參展人員給予2000元/戶的定額獎補。
八、鼓勵社會組織發展
鼓勵商貿流通等行業建立協會,各行業協會按照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開展服務業招商引資、培訓、展會、技能比賽、品牌打造等活動,由市級財政按照一事一議給予相關活動支出費用30%的獎補,每次活動最高獎補金額不超過5萬元。
九、加強工作保障
以上獎補政策除明確由市級財政統籌安排的外,由各縣(區)及釩鈦高新區財政承擔,市級財政根據東區、西區、仁和區財政投入情況給予35%的補助。鼓勵各縣(區)、釩鈦高新區擴大獎補范圍,加大獎補力度。
本政策實行最高限額原則,同一企業同一年度涉及多項獎補扶持政策的,就高不重復執行。所有關于“以上”的表述均包括本數,所有獎補資金均為一次性。所有關于企業經營狀況的相關數據,應有充分的佐證資料。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或較大群體性事件,或被列入各級失信黑名單且未修復的企業或行業組織,不享受本政策。
本政策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實施期間可根據國家、省級政策要求或我市實施具體情況按程序修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