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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縣人民政府公報2023年第5期(總第41期)

來源:米易縣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3-06-02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人民政府公報

  2023年第5期

 

 

  主管主辦: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編輯出版: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信息股

  2023年5月

  縣政府文件

  米易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米易縣人民政府2023年工作要點》的通  知

  米府發〔2023〕1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米易縣人民政府2023年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米易縣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米易縣人民政府

  2023年工作要點

  202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的起步之年,做好各項工作意義重大。縣政府將堅定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市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縣委十五屆三次全會暨縣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和中央、省委、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中國式現代化為引領,聚焦市委總體發展戰略,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全力以赴拼經濟搞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扎實開局,加快建設產業強、生態優、人文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米易。確保全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增長7%以上,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長11%以上,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0%以上,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0%以上,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口徑增長7%以上,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增長7.5%、8.5%以上。

  一、堅定實施工業強縣戰略,持續做大做強工業經濟

  (一)做強特色產業穩存量。突出新型工業化主導,聚焦端好“鐵飯碗”、做強“鈦釩碗”,全力打造新型礦業、釩鈦深加工、新材料3個百億級產業集群,提升發展機械裝備制造、特色建材2大基礎特色產業,培育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業,加快構建“3+2+1”現代工業體系。全力做好用工、用能、融資等服務保障,支持新白馬礦業、安寧股份、白馬球團等骨干企業提升行業競爭力,支持九星釩鈦、勁豐釩鈦等優質中小企業發展壯大,幫助元寶山礦業、立宇礦業等停產企業盤活復產,力爭全年新增規上工業企業6戶以上。

  責任領導:李紅剛

  責任單位:縣經信科技局;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經合商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白馬工業園區管委會、米易生態環境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分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擴大有效投資拓增量。強化重點項目要素保障,做好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務,確保20萬噸電池級磷酸鐵及磷酸鐵鋰(一期)等9個重點項目竣工投產,加快白馬釩鈦資源綠色智能化開發利用等5個重點項目建設進度,推動長隆鈦白廢酸綜合利用等5個重點項目開工建設,有序啟動潘家田鐵礦露天轉地下開采工程等7個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力爭全年工業投資、技改投資增長20%以上。

  責任領導:李紅剛

  責任單位:縣經信科技局;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經合商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白馬工業園區管委會、米易生態環境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建設園區平臺提能級。搶抓“一區多園”發展機遇,高質量完成白馬工業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及配套報告編制,開展北部尾礦庫、南部綜合渣場建設前期工作,推動白馬灣丘北部功能區和一枝山南部功能區加快發展。高標準推進一枝山工業園區基礎設施配套提升工程建設,確保左支溝貯存場、供排水系統等配套設施建成投用。健全固廢貯存分類收費機制,探索開展能耗、產能、稅收、環境“畝均論英雄”改革,力爭通過省級化工園區認定。

  責任領導:李紅剛

  責任單位:縣經信科技局、白馬工業園區管委會;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經合商務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米易生態環境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高質量建設國家農業現代化示范區

  (一)打造“天府第二糧倉”核心區。嚴格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全面推行田長制,加快推進撒蓮鎮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補充耕地等項目建設,扎實開展全國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1萬畝,增加“高效節水灌溉0.1萬畝,新增耕地3000畝以上。實施糧食產能提升行動,推廣糧經復合種植模式,完成“以糧為主、糧經統籌”省級試點縣建設,確保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27萬畝、產量穩定在11.6萬噸以上。培育壯大“糃”稻、梯田紅米等系列本土品牌,積極推動米易傈僳梯田申報認定第七批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

  責任領導:冷方旗、江  波、侯  鋒

  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田長制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發展現代高效特色農業。重點培育“糧、菜、果、畜、煙、花”6大特色產業,積極培育“現代農業種業、現代農業裝備、現代農業烘干冷鏈物流”3個先導性支撐產業,加快構建“6+3”現代農業產業體系。以國家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建設為統攬,加快推進“五良”融合宜機改造、現代農業園區提升等26個、總投資達16.43億元的重點項目,在園區內高標準建設四川種業“南繁”基地,培育提升新型經營主體100家以上,爭創省級現代農業園區1個。全力推動農產品分揀定標冷鏈倉儲物流中心項目招引落地,全力做好豇豆農藥殘留突出問題攻堅治理,抓好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復審,確保國家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建設高質量通過國家中期評估。

  責任領導:侯  鋒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發展改革局、縣經信科技局、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經合商務局、縣文廣旅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林業局、縣供銷社、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接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扎實做好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加大財政銜接資金整合和項目推進力度,確保中、省銜接資金用于產業發展的比例不低于60%、55%。健全新型經營主體與脫貧戶利益聯結機制,深入實施“萬企興萬村”行動,確保有勞動力的脫貧家庭至少有1人就業,力爭脫貧人口家庭人均純收入增長18%以上。

  責任領導:侯  鋒

  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發展改革局、縣經信科技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經合商務局、縣文廣旅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信訪局、縣醫保局、縣林業局、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團縣委、縣婦聯、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推動陽光康養旅游度假產業轉型升級,爭創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

  (一)聚焦項目做強產業文章。實施重點項目攻堅行動,加快推進米易太陽谷等重點文旅項目建設,高標準推進顓頊龍洞、米易傈僳梯田等6個A級旅游景區提檔升級,穩步推進馬鹿寨·云上牧場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深度開發。改造濱河商業步行街,豐富時光水街消費場景,高標準引進城南生態濕地公園消費業態,評選推出“陽光味道”特色餐飲店和特色美食20道,打造花城旅游名牌3個以上。

  責任領導:袁華嶸

  責任單位:縣文廣旅局;縣委宣傳部、縣發展改革局、縣經信科技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經合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鄉村振興局、縣綜合執法局、縣林業局、縣征補安置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聚焦環線做深融合文章。圍繞南部農文旅融合環線,挖掘開發農業資源和農耕文化,建成傈僳族非遺傳習中心,新增申報非遺項目5個,培育發展特色農家小院10家以上,加快推動米易傈僳梯田景區市場化運營。鞏固提升天府旅游名縣創建成果,培育創建天府旅游名鎮(名村)1個、天府旅游名品1個。

  責任領導:侯  鋒   袁華嶸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局;縣委宣傳部、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經合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聚焦動車做精營銷文章。以推動消費提質擴容為導向,瞄準成渝目標市場,策劃推出“一日游”“兩日游”“周末游”等精品旅游產品線路,高質量辦好“清涼度假·在米易”“深呼吸·在米易”“陽光米易·精彩十二月”系列品牌文化活動,積極申辦CCTV鄉村大舞臺、四川省鄉村藝術節,多形式辦好展銷展會活動,力爭全年接待游客人數超900萬人次,旅游綜合收入突破100億元。

  責任領導:朱  新、袁華嶸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經合商務局、縣文廣旅局;縣經信科技局、縣教育和體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綜合執法局、縣文聯、縣融媒體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推動現代服務業大發展。深入實施“服務業發展年”,加快構建以陽光康養度假產業為龍頭,帶動生產服務業、生活服務業全面發展的“1+2”現代服務業體系。建成投用陽光米易電商產業(直播)基地,推動“盒馬縣”落戶米易,力爭全年電商銷售總額突破9億元。編制現代物流產業發展規劃,建成50個村級寄遞物流服務點,推動快遞物流智能分揀中心、預制菜加工配送基地建成投用,確保培育升規入庫服務業單位40戶,服務業增加值增長8%以上。

  責任領導:江  波、朱  新、袁華嶸

  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經合商務局、縣文廣旅局;縣委宣傳部、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經信科技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鄉村振興局、縣供銷社、縣工商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打造高品質生活宜居地

  (一)建設現代化基礎設施。積極爭取攀枝花繞城高速規劃過境米易,確保S465青皮村至坪山村段改建工程、西環路建成投用,加快米會高速、G227改建改線、白馬至灣丘快速通道及橋梁工程等重點項目建設,爭創省級“鄉村振興 交通先行”樣板縣。加快推進安寧河流域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確保前進渠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安寧河干流堤防工程等14個項目建成投用,推動老街子水庫、新山水庫動工建設。

  責任領導:江  波、侯  鋒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經合商務局、縣審計局、縣林業局、米易生態環境局、縣征補安置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提升城市發展能級。加快賢家新區市政道路、城南第二污水處理廠、安置房等重點項目建設,啟動城中街片區老舊小區改造,更新老舊燃氣管道27公里,新改建排水管網18公里,完成既有住宅增設電梯20部,推進楊柳灣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開展園林綠化“四美”打造,推進環衛“四化”管理,統籌城區節慶氛圍營造和園林綠化有機更新,探索建立公園建管運營一體化機制,打造宜居、韌性、智慧的高品質生活宜居地,爭創國家生態園林城市。

  責任領導:江  波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綜合執法局;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林業局、米易生態環境局、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縣婦聯、米投集團、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堅持片區統籌、多規合一,高質量編制完成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4個鄉鎮級片區國土空間規劃,支持白馬鎮創建“省級百強中心鎮”。開展農村廁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專項行動,新改建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230戶、鄉村5G基站100個,打造和美庭院200家以上。舉辦美麗鄉村擂臺賽,建成美麗新村示范點1個。

  責任領導:江  波、侯  鋒、袁華嶸、李紅剛

  責任單位:縣經信科技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局;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林業局、白馬工業園區管委會、米易生態環境局、各鄉鎮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深化改革開放創新,增添高質量發展動能活力

  (一)提速重點領域改革。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規范項目招投標主體行為,推動“一網通辦”“一件事一次辦”“跨區域通辦”全面落地,全方位打造全省一流、全市最佳的營商環境。發展壯大鄉村建設發展公司,帶動薄弱村集體經濟發展,確保所有行政村集體經濟收入達5萬元以上。實施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專項行動,健全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服務體系,扎實推動供銷合作社改革和高質量發展。深化統計現代化改革,高質量完成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責任領導:冷方旗、侯  鋒、李紅剛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經信科技局、縣統計局、縣行政審批局、縣供銷社;縣紀委監委、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統戰部(縣民宗局)、縣委政法委、縣委編辦、縣委目標績效辦、縣發展改革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經合商務局、縣文廣旅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退役軍人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綜合執法局、白馬工業園區管委會、縣融媒體中心、團縣委、縣科協、縣工商聯、縣稅務局、米易生態環境局、縣郵政局、縣煙草專賣局、米易國調隊、人行米易支行、米投集團、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優化創新創業生態。實施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計劃,培育高新技術企業1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26家、“專精特新”企業10家,高新技術產業主營業務收入穩定在100億元以上。支持安寧股份、東方鈦業等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就地轉化,力爭獲得省市立項支持1—2項。以創建省級人才工作先行區先進縣為抓手,制定出臺釩鈦和新材料、現代農業、教育和衛生等配套支持政策,引進優秀碩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職稱專業人才50人以上,推動與博雅聞道(北京)考試與評價技術研究院合作事項落實落地。

  責任領導:冷方旗、李紅剛

  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經信科技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持續擴大開放合作。加大招商引資政策支持力度,圍繞釩鈦深加工、新能源、文旅康養、現代農業等特色產業,推動九江釩宇、德勝集團依托特色產業和閑置資產開展以商招商,全力對接四川種業集團、常州鋰源、中泰金能等重點目標企業,加快推動釩氮合金、新能源儲能材料、五星級酒店等重大項目招引落地,力爭新簽約重點產業項目10個以上,新增實際投資60億元。強化與周邊縣(市、區)交流合作,協同推動安寧河流域高質量發展。

  責任領導:冷方旗、朱  新、侯  鋒、袁華嶸

  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經合商務局;縣財政局、縣經信科技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局、白馬工業園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持續增進民生福祉,爭當共同富裕試驗區建設排頭兵

  (一)聚力保障改善民生。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實施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探索建設零工市場,力爭新增城鎮就業2810人、轉移農村勞動力3.1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行動,積極爭創養老保險全民參保示范縣,確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8%以上。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加快慈善事業發展,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穩步提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責任領導:冷方旗、朱  新、袁華嶸

  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醫保局;縣發展改革局、縣經信科技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退役軍人局、縣市場監管局、白馬工業園區管委會、縣殘聯、縣稅務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辦好人民滿意教育。堅持教育適度超前發展,高標準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和新高考綜合改革,細化完善集團化辦學和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配套政策,提升集團化辦學品質。持續深化與北京博雅聞道、成都石室中學辦學合作,加強與北大、清華、北師大等7所雙一流高校合作交流,促進教育質量整體提升。加快推進賢家片區九年一貫制學校、柳溪幼兒園建設,打造“三名”工作室10個、鄉村教師工作室1個,爭創全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

  責任領導:袁華嶸

  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發展改革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傾力建設健康米易。建成投用縣疾控檢驗檢測中心,加快撒蓮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建設,持續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試點,深入推進慢病綜合防控,確保縣人民醫院成功創建三級乙等綜合醫院,順利通過第三輪國家衛生縣城復審。聚焦“一老一小”,全面落實老齡健康、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完成未成年人保護中心提檔升級。新建陽光米易運動公園,完成縣體育場更新改造,配套居民小區群眾性體育設施。

  責任領導:朱  新、袁華嶸

  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委編辦、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文廣旅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醫保局、縣婦聯、米投集團、各鄉(鎮)人民政府。

  七、堅持綠色低碳發展,持續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

  (一)深入推進污染防治。全面推進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銷號,扎實做好第三輪生態環保督察迎檢準備。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統籌推進秸稈禁燒、城鄉生活污水治理、固體廢物回收處置等重點污染防治,協同開展跨界河流聯防聯控,確保空氣質量優良率穩定在98%以上,地表水水質優良率保持在100%。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加強涉污企業監管,嚴密防控環境風險。

  責任領導:冷方旗、李紅剛

  責任單位:米易生態環境局;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加快實施生態修復。嚴格落實“三線一單”分區管控,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常態化落實河湖長制、林長制和長江“十年禁漁”,加快實施楠木河等2條中小河流治理,積極推動國家儲備林項目和特色林木園區建設,治理水土流失面積4.5萬畝,完成生態修復1700畝、義務植樹45萬株以上。加快尾礦庫、工礦廢棄地綜合治理,啟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治理工程,完成馬鞍山水庫備用水源地劃定,積極爭創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

  責任領導:冷方旗、江  波、侯  鋒、李紅剛

  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林業局、米易生態環境局;縣河長制、縣林長制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三)積極推進雙碳戰略。制定碳達峰碳中和年度任務清單,實施綠色制造提升行動,優化工業用能結構,統籌推進工業生產、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和綠色轉型,確保全年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同比下降2%以上。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配套建成新能源汽車充電樁29個,創建一批綠色機關、綠色家庭、綠色社區。

  責任領導:冷方旗、江  波、李紅剛

  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米投集團;縣經信科技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米易生態環境局。

  八、系統防范化解風險,加快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米易

  (一)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做好新階段新冠病毒感染防治工作,全力保健康、防重癥,確保順利渡過流行期。切實防范化解金融、政府債務等領域風險,加強財政資金統籌調度,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確保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強化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產(商)品質量安全監管,守牢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成果。穩妥處置“問題樓盤”,推動停工項目盡快復工,有序推進安置房產權證辦理。

  責任領導:冷方旗、江  波、朱  新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金融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縣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二)堅決守牢安全底線。深入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及省市實施意見,加強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城鎮燃氣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開展“一月一領域、一月一重點”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防范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爭創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健全綜合應急救援指揮體系,推進森林草原防滅火常態化治理,守牢“兩個確保”底線。主汛期前建成投用X波段氣象雷達站,全面提升防汛減災和地災防治監測預警水平。

  責任領導:冷方旗、江  波、侯  鋒、李紅剛

  責任單位:縣安辦、縣森防指辦、縣氣象局;縣安委會、縣森防指各成員單位。

  (三)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穩妥化解涉穩和信訪突出問題。以勇奪2024年“長安杯”為抓手,充分發揮全響應中心實戰化效能,謀劃啟動天網四期、公安指揮中心升級、民生訴求服務中心等項目建設,健全智慧小區安防體系,常態化推進掃黑除惡,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好人民防空、雙擁共建等工作。

  責任領導:徐  浚

  責任單位: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信訪局、縣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縣級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九、扎實推動共同富裕試驗區建設

  (一)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支持攀枝花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的意見》和《攀枝花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實施方案(2022-2025年)》,實施《米易縣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行動方案(2022—2025年)》,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建立完善領導體系,組建“1+8+3”工作組織推動體系,制定“督查考核、清單責任、協調推進、向上爭取、共富幫帶”五項工作推進機制,確保全縣共同富裕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向前推進。

  責任領導:冷方旗

  責任單位:米易縣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米易縣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二)全力推動各項重點工作落地落實。圍繞建設產業強、生態優、人文美社會主義現代化米易,以縮小地區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為主攻方向,深入推進“四化同步”,大力實施縣域協同共富、強村富民、“消底、提低、擴中”、品質民生建設、人文米易提升、社會治理升級“六大行動”,對照共同富裕試驗區建設“重點任務、向上爭取、改革事項、重大項目”2023年度清單,逐條逐項抓好落實,確保試驗區建設開好局、起好步。妥善處理發展與共享、效率與公平、先富與后富、物質與精神、當前與長遠“五對關系”,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共同富裕。

  責任領導:冷方旗

  責任單位:米易縣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米易縣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三)積極組織開展示范試點。建立健全創先爭優機制,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鄉鎮和縣級部門就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進行集成式創新和專項試點。定期梳理工作推進情況,及時總結共同富裕試驗區建設經驗做法,加快形成一批既有米易辨識度、又可復制推廣的標志性成果。

  責任領導:冷方旗

  責任單位米易縣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米易縣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十、全面加強政府自身建設

  (一)堅持政治為先,鑄牢忠誠之魂。堅定政治立場,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定推動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決策部署落地見效,以實際行動踐行對黨絕對忠誠。

  責任領導:冷方旗

  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級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堅持法治為綱,嚴格依法行政。樹牢法治觀念,自覺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政府工作,扎實推進“八五”普法。積極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主動接受監察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高質量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廣泛聽取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意見建議。

  責任領導:冷方旗、徐  浚

  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司法局;縣級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堅持民生為本,增進人民福祉。站穩人民立場,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全力辦好新建公辦幼兒園、美麗鄉村建設等十大類民生實事,推動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縣人民。強化擔當實干的鮮明導向,加強調查研究,提升過硬本領,干實事、謀實招、求實效,激發全社會干事創業活力,讓干部敢為、基層敢闖、企業敢干、群眾敢首創。

  責任領導:冷方旗

  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級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堅持廉潔為基,守牢廉政底線。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遵守廉潔從政各項規定,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深化糾治“四風”。帶頭“過緊日子”,嚴控“三公”經費,持續壓減一般性支出。加大審計全過程監管力度,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公共資源交易、國有資產管理等重點領域監督管理,始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責任領導:冷方旗

  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級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米易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米易縣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米府發〔2023〕1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屬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米易縣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實施方案(2021-2025年)》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米易縣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米易縣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實施方案(2021—2025年)

  目 錄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3

  二、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4

  (一)青少年科學素質提升行動 4

  (二)農民科學素質提升行動 5

  (三)產業工人科學素質提升行動 6

  (四)老年人科學素質提升行動 7

  (五)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科學素質提升行動 8

  (六)加強科普基礎設施建設 9

  (七)推進科技資源科普化 10

  (八)提升科普信息化水平 .11

  (九)提升基層科普服務能力 .12

  (十)加強科學素質交流合作 .13

  三、保障措施 .13

  (一)組織保障 13

  (二)資金保障 14

  (三)條件保障 14

  米易縣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實施方案(2021—2025年)

  為深入推進全縣公民科學素質建設,根據《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2021—2035年)》《四川省全民科學素質行動實施方案》《攀枝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以及《攀枝花市全民科學素質行動推進方案》要求,結合米易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普及科學素質建設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科普和科學素質建設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服務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科學精神為主線,積極營造熱愛科學、崇尚創新的社會氛圍,為加快建設產業強、生態優、人文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米易作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社會化科普格局,科普基礎設施明顯改善,科學精神廣泛弘揚,文明程度不斷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整體提升,更好服務米易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青少年科學素質提升行動

  1.培養青少年科學精神。堅持立德樹人,實施科學家精神進校園行動,將科學精神和科學家精神融入中小學課堂教學和課外實踐活動。積極開展“專家進校園”“科學家精神進校園”等活動,認真落實國家科學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足開好科學課,鼓勵有條件的學校開發青少年科學教育校本課程,探索開展啟發式、探究式、體驗式等課堂教學。培養學生愛國情懷、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激勵青少年樹立投身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遠大志向。

  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縣委宣傳部、團縣委、縣科協、各鄉鎮(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2.開展青少年科技活動。鼓勵青少年積極參與各類科技賽事活動,組織青少年參加“科技節”、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機器人競賽等活動,組織策劃調查體驗、科技創意編程競賽等活動。組織中小學生走進高校院所、科技場館及科普教育基地,廣泛開展各類學習實踐活動。

  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縣經信科技局、團縣委、縣科協、各鄉鎮

  3.培育科技創新后備人才。建立科學、多元的發現和培育機制,積極探索基礎教育培養具有科技創新潛質青少年的互動銜接和有效合作模式,推進培養中學生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推動中小學科技教育特色學校建設,鼓勵學校開發智能機器人、航空航天、數字技術等領域的科技教育特色項目。支持青少年開展各類科技創新實踐活動,引導支持青少年參與科普活動。

  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縣經信科技局、團縣委、縣科協、各鄉鎮

  4.壯大中小學科技師資隊伍。將科學精神納入師德師風建設,把新科技知識和技能作為教師培訓重要內容。探索建立科技副校長選派機制,推動中小學配備科技副校長和科技教師。加強部門協同,開展科技教師的專業培訓,推進科技教師素質建設,不斷促進科技類教師專業化發展,到2025年實現中小學科技教師培訓全覆蓋。

  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農民科學素質提升行動

  5.深入開展農村科普活動。重點圍繞新農村建設、保護生態環境、節約能源資源、綠色生產、防災減災、衛生健康、食品安全、移風易俗等內容,深入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等科普宣傳教育活動,濃厚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文廣旅局、縣經信科技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委政法委、縣民宗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林業局、縣融媒體中心、團縣委、縣婦聯、縣文聯、縣科協、米易生態環境局、各鄉鎮

  6.加大農民培訓力度。充分利用農業農村示范園(基地)、專家工作站、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等陣地,依托農業技術培訓或推廣機構、農村專業技術協會等平臺開展農民教育培訓,大力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和生產經營管理能力。壯大本土人才、農村電商技能人才、農村專業人才、農業職業經理人、科技特派員等隊伍。開展農民職業技能鑒定和技能等級認定。實施農村婦女素質提升計劃,引導農村婦女參與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經信科技局、縣婦聯,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鄉村振興局、縣供銷社、縣科協、各鄉鎮

  7.增強科技振興鄉村作用。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推廣科技小院、專家工作站、院(校)地共建等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模式,強化農業科技賦能,推動農民掌握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實施鄉村振興技能人才培訓計劃,支持各級農技協、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通過建立示范協會、示范基地、田間學校等開展農業科技服務。加大對農業優勢特色產業和支撐產業的專業指導,引導社會資源向民族地區和邊遠山區傾斜。

  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科協,縣民宗局、縣經信科技局、縣供銷社、各鄉鎮

  (三)產業工人科學素質提升行動

  8.開展職業精神宣教。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積極開展最美科技工作者、最美職工、青年崗位能手、青年文明號、巾幗建功等評選和推薦活動,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和勇于創新的文化氛圍。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總工會,縣經信科技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鄉村振興局、縣融媒體中心、團縣委、縣婦聯、縣科協、各鄉鎮

  9.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競賽。大力開展職業教育、就業培訓、技能提升相統一的產業工人技能培訓,支持重點產業領域高技能人才赴外培訓交流,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工程師、實驗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深入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求學圓夢行動等,增加進城務工人員教育培訓機會。開展多層級、多行業、多工種的勞動和技能競賽,推動競賽向經濟發展中的新領域、新產業、新業態延伸覆蓋。

  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經信科技局、縣總工會,縣教育和體育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林業局、團縣委、縣婦聯、各鄉鎮

  10.發揮企業家示范引領作用。弘揚企業家精神,提高企業家科學素質,引導企業家在愛國、創新、誠信、社會責任和國際視野等方面不斷提升,做創新發展的探索者、組織者、引領者和提升產業工人科學素質的推動者。引導、支持企業和社會組織開展職業能力水平評價。

  責任單位:縣經信科技局、縣工商聯,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總工會、團縣委、各鄉鎮

  (四)老年人科學素質提升行動

  11.實施智慧助老行動。聚焦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融入智慧社會的需要和困難,依托老年大學、社區科普學校、老年人活動中心、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廣泛開展與老年人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科普應用課程,提升老年人信息獲取、識別和使用能力,有效預防和應對網絡謠言、電信詐騙。

  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經信科技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各鄉鎮

  12.開展健康養老科普服務。推動老年健康科普進社區、進鄉村、進家庭,開展健康大講堂、老年健康科普服務等活動。利用“兩微一端”廣播、電視、網絡等各類媒體,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合理用藥、應急處置等知識。鼓勵開展中醫特色健康管理,拓展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

  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民政局,縣委宣傳部、縣經信科技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融媒體中心、團縣委、縣婦聯、各鄉鎮

  13.實施銀齡科普行動。積極開發老齡人力資源,發揮老專家、老科技工作者、老年志愿者在社區、農村、青少年科普中的積極作用。推動健康養老服務智慧化升級,建設“智慧養老院”、智慧健康養老應用示范基地,積極開發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

  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經信科技局,縣發展改革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

  (五)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科學素質提升行動

  14.加強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科學素質教育培訓。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著力提高領導干部科學決策能力,增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本領。認真貫徹落實《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公務員培訓規定》,抓好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科學素質教育培訓,將科學精神、科學思想教育納入縣委黨校教學安排。

  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黨校

  15.在公務員錄用中落實科學素質要求。不斷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任職考察中,強化落實與科學素質要求有關的具體內容。

  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

  (六)加強科普基礎設施建設

  16.強化科普基礎設施規劃。將科普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縣域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落實社會資金投入科普基礎設施建設的優惠政策。鼓勵支持具備條件的機構建設公益性特色科普場館。

  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科協

  17.加強社區科普設施建設。依托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黨群服務中心等社區公共服務場所,建設社區科普活動室、科普圖書室、科普畫廊、智能健身等設施,打造安全社區、健康社區、智慧社區、綠色生態社區、氣象社區、防災減災社區等特色科普社區。

  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民政局,縣經信科技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文廣旅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林業局、團縣委、縣科協、縣氣象局、各鄉鎮

  (七)推進科技資源科普化

  18.強化政府主導科普事業發展機制。鼓勵國家、省級、市級、縣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承擔單位和人員,結合科研任務做好公眾科普工作。推動在科技獎項評定、科技人員職稱評聘中列入科普工作要求。

  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經信科技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9.開展科技資源科普化行動。推動科研與科普深度結合,引導企業和社會組織建立有效的科技資源科普化機制,推動全縣科普事業和科普產業發展。加強與媒體、專業科普組織合作,應用“天府科技云”等平臺傳播優質科普資源,普及科技成果、開展科普活動。

  責任單位:縣經信科技局、縣科協,縣發展改革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局、縣融媒體中心、縣供銷社、縣工商聯、各鄉鎮

  20.強化科技工作者的社會責任。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建設,引導廣大科技工作者堅守社會責任,發揮科技工作者科普主力軍作用,主動向公眾普及科學知識、科學方法。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科協,縣委統戰部、縣委政法委、縣經信科技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林業局、縣融媒體中心、縣供銷社、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縣文聯、縣工商聯、米易生態環境局、各鄉鎮

  (八)提升科普信息化水平

  21.繁榮科普創作。聚焦科普影視、動漫、游戲等數字文創領域,鼓勵科普影視創新發展,以評獎、作品征集等方式對優秀原創科普作品的扶持、獎勵力度,吸引和鼓勵社會各界參與科普生產創作,開發制作一批優質科普影視、科普動漫、科普短視頻等科普作品。

  責任單位:縣科協、縣委宣傳部、縣文廣旅局,縣經信科技局、縣融媒體中心

  22.拓寬科普傳播渠道。鼓勵新媒體平臺開展科學傳播,開設公益類科技、科普節目,做好科技領域熱點敏感問題、突發公共事件的輿論引導,提升優質科普內容資源創作和傳播能力。推動優質科普資源向學校、社區、企業、農村和旅游景點、景區延伸。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文廣旅局、縣融媒體中心,縣經信科技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民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科協,各鄉鎮

  23.加強科普傳播能力建設。推進科普信息與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區深度融合,大力推廣“科普中國”“天府科技云”等權威科普平臺的優質科普資源落地應用。實施“一村(社區)一名智慧科普傳播員”計劃,夯實基層組織科普職責,為基層組織聯系服務群眾賦能增效,實現智慧科普、精準直達。

  責任單位:縣經信科技局、縣科協,縣教育和體育局、縣民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各鄉鎮

  (九)提升基層科普服務能力

  24.強化應急科普宣傳教育。豐富和優化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科普資源庫,做好突發事件狀態下的政策解讀、科學辟謠和輿論引導等工作。開展常態化公共安全文化、應急避險、災害防治文化主題宣傳活動,推進應急知識和技能進企業、進農村、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

  責任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經信科技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民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林業局、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縣科協、米易生態環境局、縣氣象局、各鄉鎮

  25.加強科普隊伍建設。引導科技工作者、農技推廣員、鄉土人才、科技志愿者、科技輔導員等加入科普工作者隊伍。加強專兼職科普人員的培養和繼續教育,提升科普服務能力。

  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經信科技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民政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科協、各鄉鎮

  26.健全基層科普服務體系。加強基層科普設施建設,支持興辦更多公益性科普基礎設施,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科普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鄉鎮和村(社區)建設具有科普教育功能的綜合服務設施,發動基層教育、醫療衛生、農技推廣等領域機構負責人和業務骨干作為基層科普的重要力量,吸引村、社區干部,網格員等成為科普信息員、傳播員。

  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局、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經信科技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科協、各鄉鎮

  (十)加強科學素質交流合作

  27.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深入開展科學技術傳播和普及的交流合作,搭建平臺開展學術交流等活動。

  責任單位:縣科協,縣經信科技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局、縣衛生健康局

  28.拓展對外科技人文交流渠道。深入推進與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積極承辦國內、省市重大科普活動和人文交流活動。積極搭建人才項目對接交流平臺,拓展合作領域,提升合作層次。

  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局局、縣經信科技局、縣文廣旅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科協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縣政府全面領導全民科學素質建設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對縣級相關單位和各鄉鎮的目標管理考核。縣全民科學素質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科協)負責日常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共同推進全縣科學素質建設工作。各責任單位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責任分工,將科學素質相關任務納入本部門、本系統工作規劃和計劃,落實具體工作任務。

  責任單位:縣科協,縣全民科學素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按規定安排經費支持科普事業發展,將科普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預算管理的規定和現行資金渠道,安排落實科普經費用于科學素質建設工作。鼓勵個人、企業、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設立科普基金、資助科普項目,開展科普服務。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全民科學素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三)條件保障

  強化科普內容、載體、隊伍等建設,認真落實科學普及和科學素質建設相關法規政策。積極宣傳全民科學素質行動的重要意義和政策導向,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普宣傳教育,充分調動多元主體活力,形成更大合力。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科協,其他縣全民科學素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縣政府辦公室文件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米易縣2023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  知

  米府辦發〔2023〕2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米易縣2023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4日

  米易縣2023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扎實做好2023年全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四川省“十四五”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四川省地質災害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開展2023年汛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地災指辦函〔2023〕4號)等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全縣地質災害發育分布概況

  2023年,全縣登記地質災害隱患點共16處。其中滑坡 15處、崩塌1處、泥石流 0處。共威脅154戶646人,共涉及財產約8980萬元。其中,威脅人數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7處,其它9處威脅人數在50人以下。

  全縣境內地質災害隱患點受氣象水文、地質環境條件以及人類工程活動的影響,具有隱患點多、分布面廣等特點,在地域及行政區域上分布不均,但在地段上及時段上分布具有集中性的特點。16處地質災害隱患分布在全縣9個鄉(鎮),各鄉(鎮)地質災害分布不均一,各鄉(鎮)地質災害點的分布數量差異較大,其中白坡、草場、灣丘、撒蓮分布點數較多,占隱患點總數的68%,得石、麻隴、新山、丙谷、白馬分布點數較少,占隱患點總數的32%。我縣境內地質災害的分布具有地域上的分散性和地段(帶)上的相對集中性特征。

  各鄉(鎮)地質災害隱患點分布情況

序號

鄉(鎮)

合計(處)

滑坡

(處)

泥石流

(處)

崩塌

(處)

1

白馬鎮

1

/

/

1

2

白坡彝族鄉

4

4

/

/

3

丙谷鎮

1

1

/

/

4

草場鎮

2

2

/

/

5

得石鎮

1

1

/

/

6

麻隴彝族鄉

1

1

/

/

7

攀蓮鎮

/

/

/

/

8

普威鎮

/

/

/

/

9

撒蓮鎮

2

2

/

/

10

灣丘彝族鄉

3

3

/

/

11

新山傈僳族鄉

1

1

/

/

 

合計

16

15

/

1

 
 
 

二、2023年地質災害主要威脅范圍

(一)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區域。

丙谷鎮、撒蓮鎮、得石鎮、白坡彝族鄉、麻隴彝族鄉、草場鎮、灣丘彝族鄉、新山傈僳族鄉轄區內的16個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區域。

(二)地質災害易發區。

1.古老滑坡區和泥石流堆積區。古老滑坡區和泥石流堆積區由于地質結構松散,在人類活動的影響下,極不穩定,易形成新的災害。

2.新建、在建工程附近。工程建設形成的邊坡和棄渣堆積區,在雨季易形成滑坡和泥石流,誘發新的地質災害。

3.礦山周圍。白馬鎮、灣丘彝族鄉、草場鎮、撒蓮鎮是我縣礦產資源開發的重點鄉(鎮),礦山周圍堆積大量的棄土廢渣,地質環境受到不同程度破壞,導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加劇。

4.交通干線沿線。我縣鐵路、公路沿線部分高陡邊坡的巖石、浮土處于不穩定狀態,遇暴雨易誘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5.水庫、水渠、池塘周圍。由于蓄水和放水的影響,水庫、水渠、池塘極易對周圍巖體的穩定性造成破壞,從而誘發地質災害。

6.各鄉(鎮)靠山、靠崖、溝邊、溝口的村民居住地。以上區域要作為防災工作的重點區域,預防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發生。

三、2023年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預測

(一)地質災害影響條件分析。

1.地質環境條件脆弱。攀枝花縣地質構造復雜,褶皺、斷裂發育,地貌類型多樣,地層巖性復雜,山高坡陡,地質環境條件總體較差,地質災害點多面廣易發。

2.氣象條件復雜多變。近年,我縣強降雨天氣多發,局地強降雨等極端天氣過程明顯增多,導致地質災害易發、頻發。同時,因高溫干旱易造成巖土體干裂,一旦遭遇持續降雨或強降雨,極易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3.人類工程活動加劇。隨著城縣基礎設施建設、水利水電開發、交通建設、礦產資源開采、切坡建房等工程活動深度廣度增加,對地質環境的改造和擾動加劇,工程建設活動遭受或引發地質災害的風險加大。

4.地震活動強烈。由于新構造運動強烈,南北向構造帶中安寧河西支斷裂帶、磨盤山-昔格達斷裂帶、李明久斷裂帶等均為活動斷裂,因此區內地震活動較為強烈,米易建縣以來曾發生兩次較大的地震,一次為1955年9月23日會理魚鲊發生6.75級地震波及造成米易15個鄉受災,第二次為1962年2月27日南壩鄉發生的5.5級地震,2008年汶川“5.12”地震,米易縣震感強烈。區內弱震活動頻繁,據統計,米易縣境地內從1971年4月1日至1989年10月20日發生4級以下地震共27次。據國家地震動參數區劃圖,區內基本地震烈度為Ⅶ度,基本地震加速度為0.10g,設計地震分組為第二組。

(二)降雨趨勢預測。

據米易縣氣象站統計資料,區內雨季多暴雨和大暴雨,占全年降雨量的94.4%。其月最大降雨量335.7mm,日最大降雨量136.1mm。降雨充沛,雨量集中成為誘發滑坡和泥石流的重要因素。米易縣多年月平均降雨量最小6.1mm,最大486.1mm,降雨時間分布不均勻:首先表現在各月平均降雨量上,其中每年4~10月降雨量占全年的90.3%,5~9月降雨量占全年的77.8%,因此通常情況下5~9月為米易縣的雨季。因此,由降雨引起的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主要發生在5月~9月,降雨成為誘發崩塌、滑坡、不穩定斜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

區內最大日降雨量為205.2mm(1960年7月20日),三日最大降水量為225.0mm(1960年7月19~21日),最大1小時降雨量達67.6mm(1972年和1982年),最大10分鐘雨量達25.0mm(1972年和1982年)。降雨時間分布不均勻,多大~暴雨和局地暴雨,降雨量時空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5月~9月。

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結合地質災害影響條件及氣候預測等情況分析預測,2023年汛期全縣地質災害發生次數可能接近常年,主要以強降雨誘發的中小型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因水電、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人類工程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可能會一定程度發生。

四、2023年地質災害防范重點

(一)0重點防范期。

汛期(5月至9月)是全縣地質災害的重點防范期,高峰時段在主汛期(6月至9月)。米易縣降雨具備夜雨多、突發、集中的特點。特別是小時降雨量20毫米以上、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100毫米以上的時段,需予以重點關注。因地質災害滯后性,強降雨過程結束后的1至2天也是重點防范時段。工程建設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以整個工程建設期為重點防范期。

(二)重點防范區域。

1.滑坡防范區。我縣地質災害以滑坡為主,全境均有廣泛分布,重點防范各類高陡邊坡、松散巖土體斜坡及昔格達組等軟弱地層區域。

2.崩塌防范區。山體陡峻地區和震旦系可溶巖地層地區是崩塌易發地區,主要米易縣撒蓮鎮省道沿線等。

3.泥石流防范區。匯水面較大的溝谷地區是泥石流的主要發生區,主要分布在米易縣白坡鄉、普威鎮、白馬鎮、撒蓮鎮等地區。

(三)重點防范對象。

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場鎮、村(社)、學校、醫院、集鎮、農家樂、旅游景區、安置點等人口聚集區;靠山靠崖、臨溝臨坎和切坡修建的房屋;存在高陡邊坡開挖、高陡填方的鐵路、公路等交通干線沿線;各類在建工程項目及其工棚營地、棄土堆場;匯水面較大的河溝、溝口地帶。

五、地質災害主要防治措施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群測群防和屬地管理機制,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主要采取以下防御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地質災害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機構,成立應急搶險隊伍;要將防災責任逐級落實到村、社、點,明確責任人;要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建立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巡查,動態管理。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分別對轄區內和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學校、醫院、居民點、工礦企業、在建工地等人口集中區以及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巡查、輪查,新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實行動態管理,及時開展整治,對暫不能消除隱患的點位要登記造冊,納入臺賬管理,落實防災責任,并做好避讓工作,將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的群眾轉移到安全區域。

(三)制定預案、強化監測。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及時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及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根據工作需要適時修訂;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逐個制定應急預案,明確監測責任人、監測內容和方法、臨災預警信號、疏散撤離線路、避險地點、搶險等內容,并組織群眾開展避險演練;在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區域及時設置警示牌和疏散路線牌,及時發放避險明白卡;要充分發揮監測儀器作用,科學有效開展監測工作,出現地質災害災(險)情,要及時報告災情險情并適時按規定啟動預案,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及時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并加強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項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指導。

(四)強化宣傳,增強意識。各鄉(鎮)人民政府、相關責任單位要積極采取發放宣傳資料、在地質災害危險區豎立警示牌等多種形式宣傳和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使廣大人民群眾掌握地質災害監測、預防、避險、搶險、治理等有關知識和技能,提高人們防災減災意識,實現自覺防災,全民防災。

(五)加強值班,暢通信息。我縣汛期值班原則上自5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縣地質災害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人員在汛期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要嚴格執行24小時定點值班制度,及時將地質災害信息上傳下達;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及時將信息通知到村、社干部和各災害點的監測人員以及轄區內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企事業單位,確保地質災害信息迅速傳達給相關人員和群眾,嚴格落實“三查”“三避讓”制度和“三個緊急撤離”剛性要求,嚴防因地質災害引發的人員傷亡。縣自然資源和規劃、氣象、應急、水利、地震等部門要強化溝通銜接,暢通信息,協同做好監測預警、會商調度及突發地質災害應對處置工作。

(六)綜合防治,消除隱患。積極爭取資金,開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險、應急排危等治理項目,有效消除地質災害隱患;開展地質災害避險搬遷,改善受威脅群眾居住環境;對新增隱患點及時新建地質災害自動化實時監測設備,確保地質災害自動化實時監測設備全覆蓋,推進科技防災。

六、地質災害監測、防災責任人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鄉(鎮)人民政府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責任主體,鄉(鎮)長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鄉(鎮)人民政府必須落實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實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責任人,具體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監督、檢查、指導工作;確立各地質災害隱患點專職監測人員,落實監測責任。

 

附件:米易縣2023年地質災害隱患點防治預案表

 

 

附件

米易縣2023年地質災害隱患點防治預案表

序號

隱患點名稱

所在位置

防災責任單位

防災責任人

監測責任人

(鄉

1

丙谷鎮小河村6組西瓜地滑坡

丙谷鎮

小河村

丙谷鎮人民政府

王微微

盧皓祥

2

新山傈僳族鄉中山村1組牟家灣子滑坡

新山傈僳族鄉

中山村

新山傈僳族鄉人民政府

賀桂雄

吳雙宇

3

撒蓮鎮安全村4組大龍塘滑坡

撒蓮鎮

安全村

撒蓮鎮人民政府

官捷

熊雪

4

撒蓮鎮摩挲村2組垮爛灘滑坡

撒蓮鎮

摩挲村

撒蓮鎮人民政府

官捷

熊雪

5

得石鎮坊田村5組麻柳坪滑坡

得石鎮

坊田村

得石鎮人民政府

易糧七

雷骕

6

麻隴鄉莊房村3組大灣子滑坡

麻隴彝族鄉

莊房村

麻隴彝族鄉人民政府

何明元

沙云兵

7

草場鎮沙壩村5組垮爛田滑坡

草場鎮

沙壩村

草場鎮人民政府

劉山川

周瑞峰

8

草場鎮晃橋村8組馬鹿灣滑坡

草場鎮

晃橋村8組

草場鎮人民政府

劉山川

周瑞峰

9

灣丘彝族鄉昔街村4組鐘家屋基滑坡

灣丘彝族鄉

昔街村

灣丘彝族鄉人民政府

李云龍

李春躍

10

灣丘彝族鄉楊家村4組花坪子2號滑坡

灣丘彝族鄉

楊家村

灣丘彝族鄉人民政府

李云龍

李春躍

11

灣丘彝族鄉黃龍村4組下楊家地滑坡

灣丘彝族鄉

黃龍村

灣丘彝族鄉人民政府

李云龍

李春躍

12

白坡彝族鄉南壩村4組老君廟滑坡

白坡彝族鄉

南壩村

白坡彝族鄉人民政府

何加林

梁大偉

13

白坡彝族鄉核桃坪村6社溜坪滑坡

白坡彝族鄉

核桃坪

白坡彝族鄉人民政府

何加林

梁大偉

14

米易縣白坡彝族鄉南壩村3組新村安置點滑坡

白坡彝族鄉

南壩村

白坡彝族鄉人民政府

何加林

梁大偉

15

白坡彝族鄉若水村8組傈僳灣滑坡

白坡彝族鄉

若水村

白坡彝族鄉人民政府

何加林

梁大偉

16

白馬鎮龍塘村19組幺店子崩塌

白馬鎮

龍塘村

白馬鎮人民政府

劉斯諾

陳興敏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米易縣2023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米府辦發〔2023〕2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相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米易縣2023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5日

 

米易縣2023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稻谷補貼工作的有關要求,保障稻谷種植收益基本穩定,根據《財政廳 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目標價格補貼(稻谷)的通知》(川財建〔2022〕426號)精神,結合米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按照國家關于糧食收儲制度和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總體思路,深入推進我縣稻谷收儲制度和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調動各方市場主體積極性。通過實施稻谷補貼政策,強化我縣稻谷生產基礎,保持稻谷生產基本穩定,保障稻谷種植受益基本穩定,進一步鞏固優勢產區稻谷種植規模。引導種植結構調整、促進增加綠色優質稻谷種植,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高品質口糧需求。

二、基本原則

(一)保障精準,突出重點。稻谷補貼資金同特定作物稻谷掛鉤,提高補貼資金的精準性,切實穩定稻谷生產能力,確保口糧絕對安全。

(二)調整結構,突出質量。深入貫徹落實質量興農戰略,引導種植結構調整,促進增加綠色優質稻谷供給。

三、主要內容

(一)資金來源。省財政廳提前下達我縣2023年稻谷補貼資金167.943萬元(川財建〔2022〕426號),2021-2022年結余資金3.49萬元,預算補貼金額171.433萬元,補貼總額最終以省財政廳結算數據為準。

(二)補貼對象。稻谷補貼對象為2023年縣域內稻谷實際種植者,包括普通農戶、家庭農場、合作社和農業企業。

(三)補貼標準。2023年稻谷補貼面積確認后,在省級測算的2023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或下調不超過10%的標準執行。

(四)發放方式。發放到普通農戶、家庭農場的補貼必須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社會保障卡“一卡通”發放;發放給合作社或農業企業的補貼必須通過其法人開設的基本賬戶撥付。

(五)兌付時間。2023年稻谷補貼要求于2023年11月30日前兌付完畢。

四、工作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工作機構。成立米易縣2023年稻谷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農業副縣長任組長,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審計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農商行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補貼工作組織領導及相關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農業農村局,由張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稻谷補貼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職責。

稻谷補貼工作由各鄉鎮、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發展和改革局共同負責,各相關單位各司其職,加強協同配合,確保稻谷補貼工作順利開展。

各鄉鎮。一是負責2023年稻谷補貼政策宣傳到村社農戶;二是組織好所轄行政區域內種植稻谷面積登記和基礎數據核實;三是經公示、匯總、核實后通過陽光審批平臺申報;四是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基礎數據收集、匯總、核實,確保其真實性和完整性。五是清理社會保障卡賬號,做到“一人一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六是在規定時間不能及時兌付的,應及時查清原因,研究行之有效的措施,以書面形式報縣農業農村局,確保補貼資金及時兌付。

縣農業農村局。按照惠農補貼陽光審批、陽光發放監督平臺的相關程序要求兌付補貼,牽頭開展轄區內稻谷實際種植補貼面積的調查核實工作;組織水稻生產、推廣水稻綠色高質高效技術和政策宣傳工作,并牽頭對稻谷補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縣財政局。負責稻谷補貼資金撥付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專項資金績效評價。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協調工作,通過糧食產業發展政策引導農民加大綠色優質水稻生產、組織市場化收購等促進我縣稻谷收儲制度和價格形成機制改革。

縣委宣傳部。加大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和稻谷種植補貼等惠農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力度,切實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按照實施方案負責督促項目執行。

縣審計局。根據米易縣2023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實施方案執行情況,加大審計執法力度,做好資金監管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核實稻谷種植補貼面積。

1.各鄉鎮負責對本轄區稻谷種植面積的核實。核實方法實行由農戶向村、社申報,以村、社為基本單位開展稻谷種植面積的登記、匯總、審核,村社將農戶稻谷種植面積,個人信息包括戶主姓名、身份證號、社會保障卡“一卡通”賬號等相關資料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2.補貼資金數據采集錄入。按照《中共攀枝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等七家單位關于攀枝花市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社會保障“一卡通”工作的補充通知》(攀財辦〔2019〕16號)要求,由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縣級的要求,組織本鄉(鎮)補貼項目數據采集、錄入四川省惠民惠農財政補貼項目資格審批基礎平臺和“一卡通”發放系統工作,并及時在鄉(鎮)、村級公開欄張榜公示。

(二)補貼資金發放。

稻谷補貼面積經縣農業農村局匯總審核后,按照我縣2023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標準進行兌付。稻谷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發放到普通農戶、家庭農場或撥付至合作社、農業企業開設的基本賬戶,2023年11月底前兌付完畢。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部門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廣泛宣傳稻谷補貼工作,讓廣大群眾充分了解政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確保補貼數據真實性和準確性,推進補貼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按程序規范操作,將稻谷補貼兌現工作納入鄉(鎮)政務、村務公開,充分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嚴格做到“四個到戶(村)和六個不準”,確保政策落地落實。

(三)加強監督檢查,落實定期檢查和重點抽查結合的補貼監督機制。嚴格執行補貼資金專戶管理,確保補貼資金封閉運行,實行補貼兌付社會保障卡“一卡通”。嚴格核定補貼對象和面積。對于信訪案件要及時辦結,嚴格落實定期檢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補貼機制,同時建立舉報制度,縣農業農村局舉報電話:0812-3999700,縣財政局舉報電話:0812-8172746。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督促被查單位在規定時限內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縣農業農村局要強化痕跡管理,建立健全稻谷補貼工作問題臺賬,對問題實行銷號管理,跟蹤檢查整改情況。

(四)嚴格按照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績效目標如期保質保量實現。

(五)各鄉(鎮)要按時間節點要求完成補貼各項工作,工作完成后將工作總結及相關工作簡報(紙質及電子檔)報送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各鄉(鎮)和縣級相關部門要注意保管好所有原始資料和憑證,建立專門的檔案,做好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等工作。

 

附件:米易縣2023年稻谷補貼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米易縣2023年稻谷補貼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為認真做好2023年稻谷補貼工作,落實好國家惠民惠農政策,經研究,成立米易縣2023年稻谷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侯  鋒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唐文躍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江立虎  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王  康  縣財政局局長

成  員:王  元  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尹繼桃  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縣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主任

張紅國  縣財政局副局長

張  軍  縣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副主任

路少君  縣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付耀平  攀蓮鎮人民政府鎮長

王微微  丙谷鎮人民政府鎮長

官  捷  撒蓮鎮人民政府鎮長

劉山川  草場鎮人民政府鎮長

劉斯諾  白馬鎮人民政府鎮長

易糧七  得石鎮人民政府鎮長

甘  泉  普威鎮人民政府鎮長

何加林  白坡彝族鄉人民政府鄉長

楊  昶  麻隴彝族鄉黨委書記

李云龍  灣丘彝族鄉人民政府鄉長

賀桂雄  新山傈僳族鄉人民政府鄉長

張家林  攀枝花農商銀行米易支行行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由張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稻谷補貼日常管理工作。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米易縣2023年度農業生產發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米府辦發〔2023〕2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相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米易縣2023年度農業生產發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5日

 

 

米易縣2023年度農業生產發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項目實施方案

 

根據《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通知》(川財農〔2022〕154號)精神,結合米易農業生產實際,現制定《米易縣2023年度農業生產發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相關文件精神,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為總體目標,以實施“藏糧于地”戰略為工作主線,以提高耕地地力為基本要求,堅持以綠色生態為導向,引導農民采取秸稈還田、科學施肥用藥、推進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等綜合措施,切實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保護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質量。

(二)基本原則。堅持兼顧“生產與生態、公平與效率、指向性與操作性”的原則,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與耕地面積掛鉤,對擁有耕地承包權且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的種地農民,按照實際種植面積進行補貼。

二、工作機構

成立米易縣2023年度農業生產發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農業副縣長任組長,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農商行分管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項目組織領導及相關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農業農村局,由張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項目日常管理工作。

三、補貼相關事宜

(一)資金來源。2023年,我縣農業生產發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總額為1771.7萬元,全部為中央直達資金。

(二)補貼范圍及對象。補貼范圍及對象為全縣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針對承包方土地流轉、身份轉變等出現的補貼歸屬問題,嚴格遵照《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川農〔2018〕16號)要求執行。

(三)補貼面積核定。“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與第二輪土地承包面積掛鉤,補貼面積的核定以第二輪土地承包面積為基礎,按排除法進行調整。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撂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給予補貼。針對集體土地、改變用途的耕地等補貼面積的核定,嚴格遵照川農〔2018〕16號文件要求執行。

(四)補貼標準。補貼標準=補貼資金總金額÷補貼總面積。

(五)補貼申報信息核查及申報。請各鄉鎮在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戶申報名冊明細的基礎上,再次嚴格仔細核減因死亡消戶、征占后轉為礦山、尾礦庫、集鎮、住房、臨時用地的非農用地、撂荒地等不符合補貼政策的面積。各鄉(鎮)以村為單位,將經核查的補貼申報信息于2023年4月底前通過耕地地力保護補貼“一卡通”陽光審批平臺系統進行申報。

(六)兌付方式及截止時間。縣財政局將補貼資金劃撥到縣農業農村局帳戶,縣農業農村局通過攀枝花市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社會保障卡“一卡通”發放監管系統進行資金發放,確保補貼資金安全運行、規范發放。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從5月1日開始發放,6月30日截止。

(七)補貼發放失敗數據的處理。對攀枝花市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社會保障卡“一卡通”發放監管系統返回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失敗數據,鄉(鎮)要安排專人通知申報人進行相關處置(留存書面或音像記錄),并在15個工作日內進入二次發放環節。申報人確因個人原因無法在指定時限內完成相關處置且理由正當的,鄉(鎮)可根據其書面或短信的延期發放補貼申請,報上級同意后作延期發放處置,最多延長11個月。縣農業農村局和縣財政局根據各鄉(鎮)申報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延期發放申請將補貼資金保留至專戶等待二次發放,保留期限為12個月(從當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截止日起計),保留期結束仍不能成功發放,視作申報人自愿、主動放棄補貼申領,形成的結余資金將滾動計入下年度的應發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總額,縣財政不再安排資金進行補貼。

四、工作職責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鄉(鎮)負責將2023年度農業生產發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宣傳到農戶;組織好所轄行政區域內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補貼申報信息核查工作。具體以村為基本單位,開展實際補貼面積的登記、匯總、審核及公示。享受補貼的農民或其他種植者必須簽名、蓋章或按手印確認。補貼面積核查和補貼資金發放實行鄉(鎮)、村兩級公示制,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責任主體為鄉(鎮)人民政府,對補貼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二)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嚴格按《實施方案》要求完成補貼農戶的信息核查和申報工作,并及時將補貼資金通過攀枝花市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社會保障卡“一卡通”發放監管系統發放到享受補貼的農戶卡中;確認上報2023年全縣補貼面積及項目實施總結等。

(三)縣財政局。根據縣2023年度農業生產發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工作領導小組終審確認的各鄉(鎮)補貼面積,籌集安排補貼資金,并做好資金監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結合《實施方案》,成立項目工作小組,落實具體措施,開展本行政區域內項目相關工作,確保該項工作按要求、高質量、高標準完成。

(二)抓好政策宣傳和公示。各鄉(鎮)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補貼政策改革后的惠農政策,擴大政策效應。嚴格執行補貼申報信息鄉(鎮)、村兩級公示制,做到“補貼農戶公開、補貼政策公開、補貼面積公開、補貼標準公開、補貼金額公開”,提高補貼資金發放的透明度,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三)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各鄉(鎮)切實加強監管,確保農民直接受益。做到“四個到戶(村)”和“六個不準”,即政策宣傳到戶、核實登記入戶、張榜公示到村、補貼兌付到戶;不準弄虛作假,不準打折扣,不準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不準村、社(組)代領補貼資金,不準擅自以補貼抵扣各種稅費及借款和利息,不準拖延補貼申報時間。

(四)嚴明工作紀律。各鄉(鎮)要嚴格執行政策,嚴明工作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凡違規操作和套取、擠占、挪用補貼資金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視其情節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同時,建立舉報制度,各鄉(鎮)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各村設置舉報箱,凡有群眾舉報或投訴,均要做備案處理。縣農業生產發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電話:0812-3999700,0812-8173090。

(五)及時完成項目各階段工作。各鄉(鎮)按時間節點要求完成項目各項工作,工作完成后將項目總結報送縣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做好檔案整理歸檔。各鄉(鎮)和縣級相關部門要注意保管好所有原始資料和憑證,建立專門的檔案,做好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等工作。

 

附件:米易縣2023年度農業生產發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米易縣2023年度農業生產發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為認真組織實施好2023年度農業生產發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工作,落實好國家惠民惠農政策,經研究,成立米易縣 2023年度農業生產發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侯  鋒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唐文躍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王  康  縣財政局局長

成  員:王  元  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黃興亮  縣財政局副局長

張  軍  縣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副主任

路少君  縣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付耀平  攀蓮鎮人民政府鎮長

王微微  丙谷鎮人民政府鎮長

官  捷  撒蓮鎮人民政府鎮長

劉山川  草場鎮人民政府鎮長

劉斯諾  白馬鎮人民政府鎮長

易糧七  得石鎮人民政府鎮長

甘  泉  普威鎮人民政府鎮長

何加林  白坡彝族鄉人民政府鄉長

楊  昶  麻隴彝族鄉黨委書記

李云龍  灣丘彝族鄉人民政府鄉長

賀桂雄  新山傈僳族鄉人民政府鄉長

張家林  攀枝花農商銀行米易支行行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由張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項目日常管理工作。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米易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的通知

米府辦發〔2023〕2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米易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30日

 

 

米易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

 

目錄

1  總則 5

1.1  編制目的 5

1.2  編制依據 5

1.3  適用范圍 5

1.4  工作原則 6

1.5  工作機制 7

1.6  災害及響應分級 7

1.7  主要任務 7

2  組織體系及職責 8

2.1  組織指揮體系 8

2.2  工作職責 10

2.3  專項工作組 19

3  預防和監測預警 23

3.1  預防和預警信息 23

3.2  預防預警行為 25

3.3  預警支持系統 29

4  應急響應 30

4.1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2  Ⅰ級應急響應

4.3  Ⅱ級應急響應

4.4  Ⅲ級應急響應

4.5  Ⅳ級應急響應

4.6  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7  信息報送和處理

4.8  指揮和調度 39

4.9  搶險救災 39

4.10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11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0

4.12  慰問及派遣工作組

4.13  信息發布 41

4.14  應急結束

5  應急保障 42

5.1  通信與信息保障 42

5.2  應急裝備保障 43

5.3  應急隊伍保障 43

5.4  供電保障 43

5.5  交通運輸保障 43

5.6  醫療衛生保障 44

5.7  治安保障 44

5.8  物資保障 44

5.9  經費保障 45

5.10 社會動員保障 45

5.11 緊急庇護場所保障 46

5.12  技術保障 46

6  后期處置 47

6.1  物資補充和工程修復 47

6.2  調查評估 47

6.3  獎勵 47

6.4  約談整改 47

6.5  責任追究 48

7  附則 48

7.1  預案演練 48

7.2  預案管理與更新 48

7.3  名詞術語定義 48

7.4  預案解釋 49

7.5  實施時間 49

 

附件 1.米易縣防汛抗旱組織指揮體系圖 50

2.米易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專項工作組構成及職責 51

3.米易縣防汛抗旱應急響應流程圖 53

4.米易縣干旱災害分級標準 .......................................54

5.米易縣防汛抗旱應急響應啟動條件匯總表..............5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在水旱災害形成前,通過嚴密的組織和防范措施,最大努力避免災害發生,當災害發生時做到心中有數,臨危不亂,科學有序地指揮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輕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和社會加快發展,推進防汛抗旱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有效防范重大水旱災害,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取水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四川省河道管理實施辦法》《四川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攀枝花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泥石流災害、河道雍塞、堰塞湖、干旱災害、供水危機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水電站垮壩、堤防渠道決口、水閘倒塌等次生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下原則:

—兩個堅持、三個轉變。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層級響應、協調聯動,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有關部門依照本預案確定的任務,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快速反應、形成合力、積極應對。

—預防為主、綜合施策。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完善防洪抗旱工程體系,突出水旱隱患排查整治,加強預案管理和物資隊伍建設,強化監測會商與分析研判,健全預報預警發布機制,針對性開展演練,實現預報、預警、預演、預案的全鏈條融合。

—科學處置、安全第一。險災情發生后,堅持科學指揮決策,迅速組織專業隊伍,及時開展險災情處置,嚴防次生災害發生。處置過程中要始終將搶險救援人員和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時轉移受威脅人員。

—以專為主、專群結合。加強防汛抗旱專業化隊伍建設,積極運用新技術、新手段、新方法,將科學研判、快速處置、精準管控等要求貫穿“防抗救”各環節,不斷提升防汛抗旱專業化水平。加強防汛抗旱宣傳培訓,健全群測群防體系,增強干部群眾辨災識災、轉移避險、自救互救的意識和實戰能力。

1.5  工作機制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責任落實“三單一書”、責任督促“兩書一函”“四不兩直”等工作機制,推動建立跨區域、跨流域、跨部門防汛抗旱聯動機制;制定工作規則,厘清各有關部門上下層級間、部門間的工作關系,構建分工明確、責任清晰、配合緊密的職責體系,形成統一指揮、高效協同、無縫銜接的“防抗救”一體化格局,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快反應、更好效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6  災害及響應分級

根據預警、汛情、險情、災情的影響程度、范圍和發展趨勢,縣級防汛抗旱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一、二、三、四級。

1.7  主要任務

減輕災害風險,做好災前預防和準備。

密切監控雨水情、旱情、工情、險災情,強化會商研判,及時發布預報預警。

組織開展應急供水、調水,解決農村因旱人畜飲水困難。

組織疏散、轉移、解救受威脅人員,及時妥善安置,開展必要的醫療救治。

科學運用各種手段開展險災情處置,嚴防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組織搶救、轉移重要物資,管控重大危險源,保護重要民生和軍事目標。

加強災害發生地區及周邊社會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2  組織體系及職責

嚴格落實地方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救災主體責任,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健全統一科學高效的組織指揮體系,全面提升防汛抗旱能力。

2.1  米易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2.1.1 米易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是縣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縣應急委)下設的專項指揮部,在縣委、縣政府和縣應急委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

縣防指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分管應急管理的常務副縣長和分管水利的副縣長共同擔任指揮長,分管水利的副縣長負責日常工作,縣人武部部長任第一副指揮長,縣水利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縣氣象局局長、武警米易中隊中隊長以及縣水利局、縣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同志任副指揮長。縣人武部、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縣委目標績效辦、白馬工業園區管委會、縣發展改革局、縣經信科技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經合商務局、縣文廣旅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鄉村振興局、縣綜合執法局、縣融媒體中心、縣林業局、米易生態環境局、縣氣象局、縣紅十字會、縣消防救援大隊、武警米易中隊、西昌工電段、米易水文測報中心、國網攀枝花米易供電公司、中國電信攀枝花米易分公司、中國移動攀枝花米易分公司、中國聯通攀枝花米易分公司等為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縣防指成員。

2.1.1.1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辦)設在縣應急局。采取汛期集中辦公,進駐地方為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向陽路53號),辦公室人員由水利、應急派人組成,縣防辦主任由縣水利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縣水利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氣象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

2.1.1.2 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

由水利局負責汛期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據險情災情,由防辦統一調動,參與防災減災救災有關工作,承擔水旱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

2.1.2 鄉(鎮)、村(社區)防汛抗旱組織

鄉(鎮)設防汛抗旱指揮部,由主要負責人擔任指揮長,并明確與防汛抗旱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工作人員,在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本區域防汛抗旱工作。

有防汛抗旱任務的行政村、城鎮社區設防汛抗旱工作小組,由行政村、社區主要負責人擔任責任人,兼任山洪災害防御責任人,在鄉(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本區域防汛抗旱工作。

2.1.3  其他防汛抗旱組織

有關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涉水工程建設單位、有防汛抗旱任務的大中型企業,應組建專門機構,負責本單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2.2  工作職責

各鄉(鎮)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要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動員社會力量,采取措施加強防汛抗旱工程設施建設,鞏固提高防洪能力;做好水旱災害后的恢復與救濟工作,包括災區的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救災工作以及所管轄地區的各項水毀工程設施修復工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內遭受洪澇干旱災害地區的搶險救災和水毀工程修復。

2.2.1  縣防指職責

縣防指在縣委、縣政府和縣應急委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職責是: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救援等重要論述精神,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格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國家防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防汛抗旱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

(2)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防汛抗旱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研判全縣防汛抗旱形勢,部署水旱災害防御和應對處置工作并監督執行。

(3)督促指導工程治理和非工程措施建設;完善防汛抗旱體系,提升全縣防災減災能力;督促指導做好思想、責任、措施落實等汛前準備工作;汛期組織會商研判,加強監測預警。

(4)督促指導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適時啟動防汛抗旱應急響應,科學調度洪水,及時處置險情、災情;及時發布重大、特別重大或影響較大的防汛抗旱信息。指導各鄉(鎮)對未達到響應級別的防汛抗旱突發事件開展處置工作。

(5)按照縣應急委的安排,負責組織指揮重大水旱災害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特別重大水旱突發事件發生后,在上級專班工作組,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應對處置工作。

(6)調動縣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隊伍及鄉鎮應急救援力量。

(7)建立完善法規制度、預案體系,加強宣傳培訓演練,提升群眾防災減災意識。

(8)完成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  縣防指領導職責

總指揮:擔任全縣防汛抗旱工作行政責任人,全面領導、指揮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防汛抗旱工作負總責。

指揮長:協助總指揮組織、指揮、協調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分管應急管理的常務副縣長負責防汛抗旱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分管水利的副縣長負責縣防指日常工作。完成總指揮安排的其他任務。

第一副指揮長:協助總指揮、指揮長落實防汛抗旱各項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負責組織、指揮縣、鄉鎮人武部和民兵預備役部隊,并協調駐軍、武警部隊及時投入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帶的群眾,營救受困人員。完成總指揮安排的其他任務。

常務副指揮長:協助總指揮、指揮長落實防汛抗旱各項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負責縣防辦工作。縣水利局主要負責同志統籌“防”和“治”做好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和保障工作;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統籌“救”,協同做好“防”和“治”有關工作。完成總指揮安排的其他任務。

副指揮長:協助總指揮、指揮長落實防汛抗旱各項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分工和總指揮、指揮長的安排,做好職責范圍內的防汛抗旱工作。

2.2.3  縣防辦職責

縣防辦承擔縣防指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防汛抗旱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各鄉(鎮),防指(辦)認真貫徹國家防總(辦),省委、省政府、省防指(辦),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辦),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情況。負責縣防指各成員單位綜合協調工作,及時溝通、共享有關信息,向縣防指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揮、調度、決策意見。

(1)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機制。

(2)安排部署各鄉(鎮)、各部門汛前準備工作并組織開展督促檢查,負責本級相關防汛抗旱責任人的匯總上報并公示。

(3)組織開展防汛抗旱值班值守、會商調度、隱患排查、督導檢查工作。

(4)組織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編制及修訂;組織開展防汛抗旱綜合演練工作;統計、核實、上報和發布洪澇干旱災情。

(5)統籌防汛抗旱宣傳和信息報送、發布工作;發布縣委、縣政府相關重大決策部署和重大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

(6)傳達指揮部指令調動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和其他救援力量。

(7)負責縣防指會議組織、文件起草、簡報編印、檔案管理等工作。

(8)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指交辦的其他工作。

2.2.4  縣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縣防指成員單位是縣防汛抗旱組織領導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確保防汛抗旱各項工作任務高質量完成。

縣人武部:負責協調駐米部隊(含預備役部隊),組織所屬部隊和民兵負擔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運送物資、穩定秩序及執行其他防汛抗旱任務;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委宣傳部:負責職責范圍內的防汛抗旱重大信息發布、輿論引導等工作;負責協調做好防汛抗旱網絡輿情管控工作,指導相關單位(部門)做好輿情監測、上報、研判、處置等工作,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委目標績效辦:負責組織開展防汛抗旱督查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白馬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工業園區內的防汛搶險、演練等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發展改革局:負責指導安排重點防汛抗旱建設項目的申報,協助主管部門積極爭取將重大防汛和抗旱工程建設納入上級基建計劃。負責政策性糧食(包括食用油)現場應急保供和物資儲備保障工作,保障受災群眾糧食及帳篷、棉被等生活類救災物資供給。按職責分工配合做好能源領域防汛抗旱的組織實施工作及受災區域和受災群眾生產生活能源保障有關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經信科技局: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煤、電、成品油、天然氣、鐵路運輸的緊急調度,負責督促指導企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配合指導水電站安全運行,協調縣防指防洪調度指令順利執行;按職責分工配合做好能源領域防汛抗旱的組織實施工作及受災區域和受災群眾生產生活能源保障有關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組織指導學校防汛減災工作和校區的防汛安全,組織指導各地有序組織師生安全撤離,必要時采取停課、調整上課時間、停止校車運營等措施;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等工作,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民政局:負責福利院、養老院等的防汛減災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財政局:負責縣級防汛抗旱經費的籌集、撥付和監督管理,及時下撥中央和省級防汛抗旱補助資金;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指導協調因降雨誘發的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防治等工作,做好因降雨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制訂完善本系統防汛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城鎮建成區排水防澇設施工程建設及排澇設施和設備的應急搶護等工作,組織指導對災區受災房屋結構安全進行應急評估,為災區群眾應急安置房和災后返遷房的啟用安全提供技術指導;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防汛抗旱工作,指導和協調處置職責范圍內公路水路搶通保通和應急運輸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水利局:負責全縣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承擔“防”和“治”的職責及工作宣傳;負責統籌未啟動防汛抗旱應急響應時和啟動三級、四級防汛抗旱應急響應后的全縣水旱災害應對處置工作;負責指導各鄉(鎮)對一般水旱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和保障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并實施水旱災害防治規劃,督促各鄉(鎮)開展水旱災害防御演練;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負責水旱災害風險普查與區劃分級;負責督促指導在建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全度汛工作;組織編制縣內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督促指導水利工程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應急搶護,負責防洪抗旱工程安全和監督管理;負責縣防指相關文件起草、簡報編印、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三類及以下防汛抗旱相關會議承辦,信息報送、發布工作;負責縣防辦的日常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全縣農業旱澇災情信息,指導全縣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墾(農場)系統的防洪安全等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經合商務局:負責災區主要生活必需品現場監測,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現場供應,協調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類防汛抗旱救災物資和災后恢復重建物資的供應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文廣旅局:負責組織指導地方做好A級旅游景區防汛減災、防汛安全、防汛安全信息提示等工作,視降雨情況協調、督促地方組織A級旅游景區臨時關閉;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指導地方開展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治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對接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辦公室;承擔“搶”和“救”的職責及工作宣傳;負責統籌啟動一級、二級防汛抗旱應急響應后的全縣水旱災害應對處置工作;負責編制修訂《米易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負責洪澇災區和旱區群眾生活救助,督促、指導各級應急救援演練;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提交縣防指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綜合監測預警,承擔水旱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協助指導各鄉(鎮)對一般水旱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協助全縣水旱災害防治工作;負責二類及以上防汛抗旱相關會議承辦,信息報送、發布工作;負責縣防辦的相關日常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鄉村振興局:負責督促、指導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度汛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綜合執法局:負責事權范圍內園林綠化和縣城公園人工湖泊防汛抗旱,指導燃氣企業做好應對洪澇災害準備工作,確保燃氣設施安全度汛;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米易生態環境局:負責開展汛期水環境應急監測,及時報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情況;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各鄉(鎮)處置汛期水環境污染突發性事件;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林業局:負責全縣林業旱澇災情信息、防汛救災、生產恢復工作,負責林地災后生態修復,配合做好防汛搶險采伐林木報告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氣象局:負責天氣氣候監測、預報、預警,及時、準確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氣象信息,組織實施抗旱人工增雨作業;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紅十字會:負責組織社會力量,籌措社會資金,配合協助水旱災害搶險救援;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米易水文測報中心:負責安寧河流域所轄范圍內雨水情監測、預報,及時準確提供防汛抗旱信息;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西昌工電段:負責管轄鐵路防汛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所轄工程及設施的防洪安全,優先運送防汛抗旱搶險人員以及物資、設備;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國網米易供電公司:負責水電站防汛抗旱電力調度運行、電力設施保障等工作,協助指導水庫水電站管理單位執行防汛調度指令;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中國電信米易分公司:負責所轄通信設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搶險救災指揮和重要部門、區域的通信和預警信息發布渠道暢通;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中國移動米易分公司:負責所轄通信設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搶險救災指揮和重要部門、區域的通信和預警信息發布渠道暢通;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中國聯通米易分公司:負責所轄通信設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搶險救災指揮和重要部門、區域的通信和預警信息發布渠道暢通;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縣消防救援大隊:根據險情災情,按照縣防指安排,參與防災減災救災有關工作,承擔水旱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武警米易中隊:負責組織所屬部隊執行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運送物資、保護重要目標安全、協同公安機關維護災區社會秩序及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務;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2.3  專項工作組

發生或預判將發生重大及以上水旱災害時,縣防指根據應急響應等級,設立專項工作組(見附件2)。專項工作組數量、成員單位和職責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各專項工作組組長由牽頭單位有關負責同志擔任,負責協調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組內成員單位要加強分工合作、協調聯動,形成應對合力。

(1)綜合協調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

成員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交通運輸局等有關單位。

工作職責: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指示,傳達執行國家防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指示、部署,做好防汛抗旱綜合協調工作。匯總報送災險情動態和應急工作進展情況等。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2)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

成員單位:人武部、武警米易中隊、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紅十字會、縣消防救援大隊及縣綜合救援大隊等有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指導救援救助受災群眾,統籌各有關力量實施搶險救援救災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3)技術保障組

牽頭單位:縣水利局。

成員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氣象局、米易水文測報中心等有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氣象、水文、地質、測繪等信息保障。密切監視汛情、險情、災情及次生衍生災害發展態勢,及時組織會商研判,為應急搶險救援提供決策咨詢。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4)通信電力保障組

牽頭單位:縣經信科技局、國網四川米易供電分公司。

成員單位:縣發展改革局、中國電信攀枝花米易分公司、中國移動攀枝花米易分公司、中國聯通攀枝花米易分公司等有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應急通信、電力等保障工作;組織搶修供電、供氣、通信等設施。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5)交通保障組

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成員單位:縣公安局、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西昌工電段等有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實施必要的交通疏導和管制,維護交通秩序;協調組織優先運送傷員和搶險救援救災人員、物資、設備。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6)災情評估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

成員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等有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水旱災害事件災情統計、核查和災害損失評估、災害調查評估。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7)群眾安置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發展改革局。

成員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水利局、縣經合商務局、縣文廣旅局、縣紅十字會等有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受災群眾(游客)轉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對安置場所進行災害風險評估;及時組織調撥救災款物,視情開展救災捐贈;做好受災人員家屬撫慰和因災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8)醫療救治組

牽頭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縣經信科技局、縣紅十字會等有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醫療救(援)治和衛生防疫工作。加強醫療物資的組織調度,做好救援人員的醫療保障工作;做好洪災及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后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它任務。

(9)社會治安組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成員單位:武警米易中隊等有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災區社會治安維穩工作。預防和打擊各類犯罪活動,預防和處置群體事件;做好災區重要目標安全保衛工作。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10)宣傳報道組

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縣水利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文廣旅局、縣公安局、縣融媒體中心等有關單位。

工作職責:統籌新聞報道工作。指導做好現場發布會和新聞媒體服務管理;組織開展輿情監測研判,加強輿情管控。完成縣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11)其他工作組

牽頭單位、成員單位和工作職責等根據需要調整設置。

3.  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和預警信息

3.1.1  氣象水文信息

縣氣象局、水情監測點,按照氣象預報標準和水文預報標準的國家規范向縣防指及時報告。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做出評估,及時報米易縣人民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3.1.2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1)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工程現場管理監督人員應加強工程監測,并將堤防、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發生洪水地區的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向縣防指報告工程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重要堤防等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半小時內電話上報,1小時內書面上報至縣防指。

(2)當堤防、泵站等建筑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鄉(鎮)人民政府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縣防指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利于防指部門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工程信息

(1)在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水庫現場管理人員應對大壩、溢洪道、放水設施等關鍵部位重點監測,并按照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半小時內上報縣防指,小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1小時內上報縣防指。

(2)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水庫現場管理者應在第一時間按照防汛預案向下游預警,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

(3)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提早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1.3  洪澇、干旱災情信息

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干旱災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掌握水、雨、汛情變化、轄區內蓄水情況、農田土壤墑情和城鄉供水情況,鄉(鎮)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上報洪澇、干旱災情。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半小時內電話上報,1小時內書面上報至縣防指,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信息。

3.2  預防預警行動

3.2.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全縣各級防汛抗旱組織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及預警措施,加強專業防汛抗旱隊伍建設。

3.工程準備。進行水源工程建設、水毀工程修復、病險水利工程設施除險加固、汛期施工水利工程應急加固等工程建設,力爭做到工程安全度汛。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全縣各類防汛抗旱預案,對主要江河重點險工段,還要制定專門的工程搶險方案。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資,合理配置,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專用網絡系統,確保防汛抗旱信息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8.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縣防辦負責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對影響防洪安全的項目進行監管。

3.2.2  江河洪水預警

1.警戒水位以下常年洪水預警。由縣防辦、縣防指有關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將重要天氣消息傳達有關部門完成預警。

2.警戒水位至保證水位洪水預警。當洪水水位超過警戒水位尚在保證水位以下時,由縣防辦、米易水文測報中心,縣氣象局24小時監控,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到崗,會商分析氣象、水情趨勢,向上級部門匯報,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相關地區發布預警。

3.超保證水位洪水預警。縣防辦及時向縣防指領導匯報,24小時監控水、雨情變化,與水文、氣象部門協商,進行汛情分析。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指揮長、部門防汛責任人上崗到位,向上級部門匯報,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相關地區發布預警。

4.超標準洪水預警。洪水位超過防護對象的設防標準的洪水為超標準洪水。當出現超標準洪水時,縣防辦隨時向縣防指領導匯報,縣防辦、米易水文測報中心、縣氣象局24小時監控水、雨情變化,各部門會商,分析汛情、險情。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指揮長、部門防汛責任人上崗到位,向上級部門匯報,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相關地區發布預警。

3.2.3  城市洪水預警

1.城市外洪預警。城市外洪是指對城市防洪形成威脅的江河洪水水情。住建等部門要服從同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揮,嚴格按照江河洪水預警標準執行。

2.城市內澇預警。由縣住建局根據城市排澇設施狀況和城市排澇能力,以及規劃區內城市周邊山溪、渠塘洪水匯流等綜合狀況,會同水利、氣象部門制定城市內澇標準等級。由縣綜合執法局負責內澇的預警預報,并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3.2.4  突發性洪水預警

突發性洪水指由于防洪工程失事形成的洪水災害,以及由于降雨誘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災害。這類災害特點是事前無明顯征兆,或雖有征兆但爆發時間短,成災迅猛,難以控制,危害后果往往比較嚴重。

1.水庫洪水預警。由水庫管理單位編制洪水調度方案,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水庫洪水情況,當水庫洪水位達至危險(校核)水位時,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預警。

2.堤防護岸工程失事預警。當堤防工程發生崩塌、決口,危及堤防工程安全,可能導致工程失事時,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向相關地區發出預警,并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

3.山洪災害預警。凡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水文、氣象、水利、自然資源規劃和林業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及時發布預報警報。凡有山洪災害的地方,應由縣水利局組織水文、氣象、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繪制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山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山洪災害區域內,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  干旱災害預警

1.農業干旱

以農作物正常生長期間,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確定。

川西南山地的干旱程度劃分標準如表3.2.5_1所示。

表3.2.5_1  川西北高原和川西南山地降水量距平百分率與干旱等級

干旱

類型

出現時段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輕度()干旱

中度()干旱

嚴重()干旱

特大()干旱

春旱

3-4

-10- -19

-20- -39

-40- -59

-60

夏旱

5-6

-10- -29

-30- -49

-50- -69

-70

伏旱

 

7-8

-10- -29

-30- -49

-50- -69

-70

秋旱

9-11

-10- -19

-20- -39

-40- -59

-60

冬干

12-次年2

-10- -29

-30- -49

-50- -69

-70

 

2.城市干旱

城市干旱劃分為輕度干旱、中度干旱、嚴重干旱三級。城市干旱評價主要指標為缺水率,參考指標有水庫蓄水量(河道來水量)距平值和地下水埋深下降值。主要指標缺水率是不考慮城市干旱時期采取節水抗旱措施,進行不同時段供需平衡所得的缺水程度。城市直接從河道取水時采用河道來水量距平值評定缺水程度及干旱指標;評定城市干旱等級的指標不僅適用于城市,也可在工礦區、生活區應用。具體等級指標如表3.2.5_2、表3.2.5_3所示。

表3.2.5_2  河道來水量距平百分率與干旱等級

市(州)

季節

輕度()

干旱

中度()

干旱

嚴重()

干旱

特大()

干旱

攀枝花、涼山

冬干(12-2)

-5- -10

-11- -20

-21- -30

-30

春旱(3-4)

-10- -20

-21- -30

-31- -40

-40

夏旱(5-6)

-10- -20

-21- -35

-36- -50

-50

伏旱(7-8)

-10- -20

-21- -30

-31- -40

-40

 

表3.2.5_3 城市缺水率與干旱等級

干旱等級

輕度()干旱

中度()干旱

嚴重()干旱

缺水率(%)

510

1020

20

 

3.干旱等級評估

全縣旱:某一類型的干旱受旱鄉(鎮)個數占該類型干旱全縣鄉(鎮)的個數的50%以上,即為全縣旱。

單鄉(鎮)旱:某一類型的干旱受旱面積占一個鄉(鎮)境內耕地面積的50%以上,即為單鄉(鎮)旱。這是以鄉(鎮)為單位分析旱情的等級指標。多個單鄉(鎮)旱,可以構成全縣旱。

局部旱:某一類型的干旱受旱面積占一個鄉(鎮)境內耕地面積的50%以下,即為局部旱。

3.3  預警支持系統

3.3.1  洪水、干旱風險圖

1.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制本地區的城市風險圖、蓄滯洪區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干旱風險圖。大江大河干流堤防決口洪水風險圖由省防指組織制定。

2.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干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  防御江河洪水預案

1.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防御江河洪水預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

2.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變化情況,修訂和完善防洪調度方案。

3.各類防御江河洪水預案和防洪調度方案,按規定逐級上報審批,凡經縣人民政府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批的防洪預案和調度方案,均具有權威性和法規效力,有關鄉(鎮)應堅決貫徹執行。

3.3.3  抗旱預案

1.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干旱災害。

2.各類抗旱預案由縣人民政府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批,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凡經審批的各類抗旱預案,各有關鄉(鎮)應貫徹執行。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  按全縣洪澇、干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分為四級。縣防汛指揮部、全縣各鄉(鎮)、防指各相關單位在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根據出現的洪澇、干旱災害情況分級響應。

4.1.2  縣政府和縣防指負責影響全縣防汛抗旱安全的水利、防洪工程調度,必要時,視其情況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直接調度。縣防指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指揮部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4.1.3  洪澇、干旱災害發生后,由縣人民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災、救災、減災工作,并將情況上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4.1.4  發生跨區域水旱災害時,或突發事件影響鄰近行政區域的,區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通報情況。

4.1.5  因水旱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防止災害蔓延,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

4.2  Ⅰ級應急響應

4.2.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Ⅰ級響應

1.暴雨預警:縣氣象臺連續2天發布紅色預警。

2.某個流域出現超標準特大洪水;

3.多個流域同時發生超保證水位大洪水;

4.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

5.中型水庫、重點小型水庫垮壩失事;

6.發生全縣旱;

4.2.2  Ⅰ級響應行動

1.縣防指指揮長主持會商,縣防指成員參加,作出防汛抗旱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將情況上報縣政府、上級人民政府、上級防汛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派出工作組對一線進行慰問和指導。縣防指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發展變化,水文、氣象有關部門會商分析,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工作,縣防汛指揮機構做好重點工程調度,派出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定期在縣電視臺發布《汛(旱)情通報》,報道汛(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措施。縣財政局為災區及時提供資金幫助;縣防辦為災區緊急調撥防汛抗旱物資;縣交通運輸局為防汛抗旱物資運輸提供保障;縣發展和改革局及時救助受災群眾;縣衛生健康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衛生專業防治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縣防指其它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作好有關工作。

2.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啟動Ⅰ級響應,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由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動員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抗旱工作。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況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指。相關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3  Ⅱ級應急響應

4.3.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Ⅱ級響應

1.暴雨預警:縣氣象臺發布紅色預警或連續2天發布橙色預警。

2.縣內一個流域發生超保證水位大洪水;

3.一般河段及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堤防發生決口;

4.數鄉(鎮)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5.一般小型水庫、重點小(二)型水庫垮壩;

6.發生局部旱

4.3.2  Ⅱ級響應行動

1.縣防指指揮長主持會商,防指相關成員參加,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將情況上報上級人民政府、縣政府、上級防汛指揮機構。縣防指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發展變化,水文、氣象有關部門會商分析,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工作,派出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不定期在縣電視臺發布《汛(旱)情通報》,發展和改革及時救助受災群眾;縣衛生健康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隊,縣防指其它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作好有關工作。

2.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情況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行使權力。同時,加強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負責同志主持會商,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強化巡查,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抗旱工作。受災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況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指。相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4  Ⅲ級應急響應

4.4.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Ⅲ級響應

1.暴雨預警:縣氣象臺發布橙色預警或連續2天發布黃色預警。

2.數鄉(鎮)同時發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3.一鄉(鎮)發生超保證水位洪水;

4.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現重大險情;

5.中型、重點小(一)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或非重點小(一)型水庫、小(二)型水庫發生垮壩;

6.發生單鄉(鎮)旱。

4.4.2  Ⅲ級響應行動

1.縣防指負責人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將情況上報上級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及上級防汛指揮機構。縣防指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發展變化,派出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

2.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由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負責同志主持會商,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防汛搶險或抗旱減災,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助防汛抗旱工作。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況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指。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縣電視臺發布汛(旱)情通報;縣發展和改革局及時救助災民;縣衛生健康局組織醫療隊赴一線開展衛生防疫工作。相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按職責開展工作。

4.5  Ⅳ級應急響應

4.5.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Ⅳ級響應

1.暴雨預警:縣氣象臺發布黃色預警或連續2天發布藍色預警。

2.數鄉(鎮)同時發生警戒水位以下洪水;

3.一鄉(鎮)發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4.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現險情;

5.一般小(一)型水庫、重點小(二)型水庫出現險情;

6.發生局部旱。

4.5.2  Ⅳ級響應行動

1.縣防辦負責人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工作指導,將情況上報上級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及上級防指。

2.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由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負責同志主持會商,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防汛搶險或抗旱減災,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助防汛抗旱工作。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況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指。

4.6  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6.1  江河洪水響應

1.警戒水位以下常年洪水響應。由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實行分級分部門負責。

2.警戒水位至保證水位洪水響應。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到崗,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密切與水文、氣象部門聯系,分析當前汛情趨勢,實時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匯報重要汛情信息。巡堤責任單位加強巡堤檢查,防御重點是江河險工段,及時發現險情隱患,消除隱患,確保堤防安全。同時,及時反饋信息,搶險隊伍隨時做好搶險準備。

3.超保證洪水響應。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指揮長上崗到位,及時掌握汛情,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實時匯報。堤防責任單位24小時巡堤,做好重要險工段防汛物資調運和搶險隊伍集結待命,一旦出險立即投入抗洪搶險。派專人密切觀察水勢變化,通知沿江鄉(鎮)組織好低洼地帶、低矮岸邊群眾轉移和救生準備,重點堤防搶險隊伍上堤防守。

4.超標準洪水響應。縣防汛指揮部領導上崗到位,隨時掌握汛情,向縣政府、市防指實時匯報。有關責任單位立即投入抗洪搶險,派專人密切觀察水勢變化,可能淹沒區內立即組織群眾轉移并做好救生工作。

4.6.2  城市洪水。

1.城市外洪響應。嚴格按照江河洪水響應程序執行。

2.城市內澇響應。區域內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及各成員上崗到位,由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縣綜合執法局通知城區排澇(污)站開啟,由鄉(鎮)通知易澇地區各單位、居民做好防澇準備,轉移人員物資。公安部門負責城市交通指揮和疏導,電力部門保證安全供電,電信部門確保重點通信暢通,米易森林消防大隊、米易消防救援大隊組成機動排澇隊伍,必要時請武警、民兵支援。

4.6.3  突發性洪水

1.水庫洪水響應。水庫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水庫防汛應急指揮機構負責人應立即召集各部門負責人參加緊急會議,根據工程險情確定是否啟動水庫防汛應急預案,一旦確定啟動,由指揮長簽發應急預案指令,召集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水庫工程所在地鄉(鎮)和相關部門,下達防汛搶險具體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要求,各成員單位協作執行。必要時通知下游相關地方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和工程所在地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

2.堤防工程失事響應。組織淹沒區人員轉移,采取工程措施處置失事堤段,調動搶險物資、人員,采取一切辦法,確保重要城鎮、工礦區、重要交通干線、軍事設施安全。

4.6.4  干旱災害

縣防汛抗旱指揮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按全縣、局部2個干旱等級,制定相應的應急抗旱措施,并負責組織抗旱工作。

1.全縣旱

(1)縣防指隨時掌握旱災情況及發展趨勢,分析旱情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及時通報旱情及抗旱工作情況;

(2)召集縣防指成員單位進行抗旱工作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加強各有關部門按照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部署,協調聯動;

(3)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資;

(4)強化抗旱水源的科學調度和用水管理;

(5)落實地方行政首長目標責任制,確保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6)根據需要起動應急水源、應急限水、應急送水等;

(7)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災工作;

(8)加強旱情及抗旱工作的宣傳。

2.局部旱

(1)縣防指掌握旱情變化情況,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

(2)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調度工作;

(3)及時分析了解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4.7  信息報送和處理

4.7.1  汛、旱、工、險、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4.7.2  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遵循以下原則:

1.重要信息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2.一般信息按分級管理權限,分別報送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因險、災情較重,本級難以處理的,經本級防指負責人審批后,向上級防指報告。

3.縣防辦接到重大、特別重大的汛、旱、工、險、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縣政府、市防指,并及時續報。

4.7.3  凡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采用和發布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調查,對存在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4.8  指揮和調度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是防汛抗旱的調度指揮機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防汛搶險或抗旱減災。發生重大災害后,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派出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加強領導,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4.9  搶險救災

對發生水旱災害和工程出險的搶險救災工作,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減少損失。縣武警察米易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是搶險救災的骨干力量。同時,搶險救災應采用專業隊伍和群眾參與的方式,按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實施。

4.10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10.1  安全防護

1.政府和防指高度重視應急人員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做出決定,其進入和撤出現場應遵守相應的安全規則。

3.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并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對轉移的群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群眾,保證基本生活。

4.10.2  醫療救護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組織衛生部門加強當地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分隊,緊急救護受傷人員。必要時,事發地政府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現場成立緊急救護所。

4.11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11.1  出現水旱災害后,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可根據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同時,上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4.11.2  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投入抗洪搶險。

4.12  慰問及派遣工作組

4.12.1  一次性災害損失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縣委書記和縣長共同派工作組赴災區慰問、指導工作。

1.受災范圍為全縣2/3以上(鎮);

2.一次性死亡(含失蹤)人數在3人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上,或局部地區集中遭受毀滅性災害損失達500萬元以上;

4.12.2  一次性災害損失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由縣委或縣政府委托有關部門派工作組赴災區指導協助工作。

1.受災范圍為全縣1/2以上(鎮);

2.一次性死亡(含失蹤)人數在1人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1500萬元以上,或局部地區集中遭受毀滅性災害損失達300萬元以上;

4.12.3  少數民族地區、較敏感地區受災,標準可適當降低。

4.12.4  達不到上述情況的,由縣防指或其它有關部門視情況向災區派工作組赴災區協助指導工作。

4.12.5  各鄉(鎮)人民政府可參照上述原則規定,確定相關標準,予以實施。

4.13  信息發布

4.13.1  防汛抗旱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13.2  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信息等,由縣防指統一審核,按《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發布;涉及水旱災情的,由縣防辦會同縣應急局審核和發布。

4.13.3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14  應急結束

4.14.1  當水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可視汛情旱情,宣布緊急防汛期或抗旱期結束。

4.14.2在汛期、抗旱期結束后征用的物資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按有關規定應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它處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緊急期結束后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地方人民政府對取土后的土地組織復墾,對砍伐的林木組織補種。

4.14.3  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協助當地政府進一步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

4.14.4  防汛抗旱應急中形成的臨時設施,予以清除或經專家論證后加固、改建,對臨時改建的供水系統,應加固或恢復。

5  應急保障

各級防指要從人員、物資、技術等方面著力提高應對水旱災害的應急保障能力。

5.1  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要負責組織、協調、督促和指導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保障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氣象、水利、應急等重要機構的通信網絡暢通,利用公用通信網發布應急預警短信。

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新媒體和各種通訊方式以及人民防空警報系統發布預警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5.2  應急裝備保障

各級防指應儲備滿足搶險所需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

5.3  應急隊伍保障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加強防汛搶險機動隊伍建設,引進先進技術和裝備,確保防洪搶險需要;各重點防洪地區要組建相應應急搶險專業隊伍;公安以及民兵預備役部隊是抗災搶險的重要力量,隨時投入防洪搶險。

調配防洪機動搶險隊伍程序:一是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洪機動搶險隊,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調動。二是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洪機動搶險隊,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指揮部批準。三是同級其他區域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洪機動搶險隊,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協商調動。

5.4  供電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保障,做好損毀的國網資產內輸變設施的施工恢復。

5.5  交通運輸保障

針對可能發生的洪水災害,縣、鄉政府制定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的處置方案, 對防洪搶險人員、防洪救災物資運輸給予優先通行;縣交通運輸局應對各類運輸工具的數量、車型進行統計并建立動態資料,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及社會交通設施裝備進行防汛抗災救災工作;縣公安局負責制定交通管制方案;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運輸保障方案。

5.6  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分隊赴災區巡醫問診,指導災區開展防疫消毒、傷病員救治工作,開展災區食品衛生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

5.7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武警部隊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汛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5.8  物資保障

縣、鄉防汛抗旱部門機構、各工程管理單位按規定儲備防汛抗旱物資。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國家防汛物資儲備有關規定,在重點部位規劃、建設縣級防汛搶險物資儲備倉庫,并按國家防汛物資儲備定額、標準進行儲備。

防汛物資調撥原則:先調用本轄區防汛機構的防汛儲備物資,后調用縣防汛儲備物資;先調用搶險地點附近的防汛物資,后調用搶險地點較遠的防汛儲備物資。

當有多處申請調用防汛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急需的防汛搶險物資。

必要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提請防汛搶險物資的援助。

防汛物資實行有償使用制度,事后歸還相同物資,或以相應資金抵償。

5.9  經費保障

為確保防汛搶險應急需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實行分級負擔。縣政府每年在財政預算中撥出一定數額的特大防汛應急經費,專款專用,主要用于更新防汛搶險救援裝備、搶險救災隊伍補貼、征用物資補償等,確保防汛抗災救災所需。

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綜合或專項演練和教育培訓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確保專款專用。

當啟動應急響應時,縣財政根據響應等級并按照有關規程落實相應資金用于響應行動。

縣、鄉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防汛抗災救災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審計。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5.10 社會動員保障

防汛搶險是社會公益性事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依法參加防汛搶險的義務。

縣、鄉防汛抗旱機構應該根據災害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災救災。

縣、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洪災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災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縣、鄉人民政府應加強防汛抗災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災工作,在防汛抗災的關鍵時刻,縣、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奮力抗災減災。

5.11緊急庇護場所保障

鄉鎮、部門要做好洪災臨時應急庇護場所的選址、設置和管理工作,以便妥善安置災民或需臨時接受庇護的群眾。臨時庇護場所可設在救助站、敬老院、機關、學校等公共設施內,但必須符合選址合理、布點科學及建筑安全的條件,能滿足緊急撤離、就近疏散、避開危險的要求,同時具備供水、供電、住宿等生活保障基本設施。庇護場所應當設置明顯標志,并廣泛對社會進行宣傳,確保群眾周知。

5.12 技術保障

建設縣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形成覆蓋縣與各鄉鎮防汛指揮機構之間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建設覆蓋全縣的水、雨情自動采集系統。完善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確度,延長有效預見期。建立防汛抗災應急處置專家庫。有防汛任務的防指成員單位成立防汛抗災專家組,為防汛抗災工作提供技術研判和評估決策的建議。緊急狀態和必要時,參與現場抗災搶險工作。

6  后期處置

6.1  物資補充和工程修復

針對當年產生的防汛抗旱搶險物資消耗,各級防指應分級籌措、及時補充防汛抗旱搶險物資。

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組織突擊施工,盡快修復。

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等基礎設施,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盡快組織修復,投入正常運用。

6.2  調查評估

縣、鄉(鎮)防指應組織對造成較大損失或典型性的水旱災害事件進行調查評估,復盤分析防范應對處置工作,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必要時,縣防指直接開展調查評估。

各級防指應實行防汛抗旱工作年度評估制度,著重對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定量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進完善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6.3  獎勵

對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給予表彰、表揚、獎勵。

6.4  約談整改

對于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地區,上級防指及時予以提醒,必要時約談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與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并督促整改到位。

6.5  責任追究

對防汛抗旱工作中責任不落實、發現隱患不作為、處置不得力、敷衍塞責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紀律嚴肅追究部門監管責任、管理主體責任,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依法予以處理。

7  附則

7.1  預案演練

各級防指及有關單位應制定應急演練計劃,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每2年至少組織一次各方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安全高效的應急演練,主要負責人應視情參加。

7.2  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實施后,縣防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學習、宣傳和培訓,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強化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銜接,按照“下級預案服從上級預案,專項、部門預案服從總體預案,預案之間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則做好預案修編工作。

7.3  名詞術語定義

主要江河:雅礱江、安寧河。

三個避讓:主動避讓,提前避讓,預防避讓。

三個緊急撤離:危險隱患點發生強降雨時要緊急撤離,接到暴雨藍色及以上預警或預警信號要立即組織高風險區域群眾緊急撤離,出現險情征兆或對險情不能準確研判時要緊急撤離。

三單一書:領導干部責任清單、部門職責清單、隱患風險清單和一項承諾書。

兩書一函:約談通知書、整改通知書和提醒敦促函。

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

7.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米易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7.5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米易縣防汛抗旱組織指揮體系圖

2.米易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專項工作組構成及職責

3.米易縣防汛抗旱應急響應流程圖

4.米易縣干旱災害分級標準

5.米易縣防汛抗旱應急響應啟動條件匯總表

 

附件1

米易縣防汛抗旱組織指揮體系圖

 

附件2

米易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專項工作組構成及職責

 

附件3

米易縣防汛抗旱應急響應流程圖

 

附件4

米易縣干旱災害分級標準

干旱災害按災情程度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災害四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確定為相應級別的干旱災害。

單位:萬畝、萬人

干旱

類型

時段

特別重大

重大

較大

一般

作物受旱面積(I

因旱飲水困難人數(N

作物受旱面積(I

因旱飲水困難人數(N

作物受旱面積(I

因旱飲水困難人數(N

作物受旱面積(I

因旱飲水困難人數(N

冬干

1121—228

I>40

 

N10.2

25.540

 

7≤10.2

10.5≤25

3.5≤20

I10

N<3.4

春旱

31—55

夏旱

426—75

伏旱

626—910

城市

干旱

 

連續15天城市供水率≤75%

75%<連續15天城市供水率≤85%

85%<連續15天城市供水率≤90%

90%<連續15天城市供水率≤95%

 

說明:1.作物受旱面積:指在田作物受旱面積。受旱期間能保證灌溉的面積,不列入統計范圍。2.因旱飲水困難人數:指由于干旱導致基本生活用水量低于35升/(人·天),且持續15天以上的人口數。

 

附件5

米易縣防汛抗旱應急響應啟動條件匯總表

人事任免

 

米易縣人民政府

關于嚴明發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米府發〔2023〕1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經2023年5月19日縣人民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研究,

決定:

嚴明發同志任米易縣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兼);

彭  軍同志任米易縣公安局副局長;

李其林同志任米易縣公安局副局長;

沙萬生同志任米易縣審計局副局長;

肖育飛同志任米易縣投資促進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楊麗霞同志任米易縣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

謝金權同志米易縣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馮  越同志米易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掛職一年)職務;

路少君同志米易縣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黎建蘋同志米易縣審計局副局長(掛職一年)職務;

肖育飛同志米易縣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副主任職務。

特此通知。

 

米易縣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公報下載:2023年第5期(總第41期).pdf

 

 

 

 

 

 

 

審核: 李恒   責任編輯: 沈治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