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衛生健康局 對縣十九屆人大第四次會議第42號建議的答復
來源:米易縣衛健局 發布時間:2024-09-0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快重建灣丘彝族鄉中心衛生院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國家及省級投資政策不支持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
(一)在國家、省“十二五”醫藥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期間將鄉鎮衛生院基礎建設納入中央、省投資范圍,一個鄉鎮衛生院100萬元。“十三五”期間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設規劃》的通知(發改社會〔2016〕2439號)文件明確規定:2017年起,不再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項目建設,相關建設資金由地方政府負責籌集。同時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67號)文件明確規定:衛生健康能力提升主要包括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學科發展等。國家根據戰略規劃統一組織實施的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學科發展等項目明確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中央財政根據工作任務量、補助標準、績效考核情況等因素分配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地方自主實施的能力提升項目明確為地方財政事權,由地方財政承擔支出責任。上述說明該項目建設不屬于中央、省級資金支持范圍。
(二)現行的國家、省“十四五”衛生健康發展規劃(2021-2025)中沒有相應的政策支持鄉鎮衛生院基礎建設。
二、灣丘鄉衛生院財務收支基本平衡,項目資金無法落實
灣丘衛生院近三年醫療收入平均在170萬左右,除去藥品、人員工資成本等150萬,收支基本平衡,無結余,目前衛生院的醫療收入只能保證正常運轉,項目建設資金需要依靠上級資金及縣級財政配套。
三、重新規劃,做好項目儲備
加快重建灣丘彝族鄉中心衛生院,著力解決灣丘群眾“看病難、看病遠”問題,今年2月原灣丘彝族鄉中心衛生院停止醫療服務后,縣衛生健康局和縣醫療集團著手重新規劃灣丘彝族鄉中心衛生院,項目建設用地不涉及征地拆遷,初步規劃已基本確定,正在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評審等前期工作。因項目資金籌措困難,若無上級投資政策、縣財政資金支持,該項目建設將無法啟動,只能做好項目儲備工作。
下一步,我局將積極關注相關政策變化,努力爭取上級政策和資金支持,在政策、資金保障的情況下,適時啟動該項目建設。
米易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