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米易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1-31 來源:米易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總體情況
建立米易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我縣在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運作、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率、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的重要創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的原則,打造廉潔、透明、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2019年,我中心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應公開、能夠公開的事項,都及時、主動地予以公開,共公開信息70余條,完成政府集中采購項目2項,涉及采購預算資金48.26萬元,成交資金47.587萬元,節約資金0.67萬元。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2
|
48.26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9年,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對照《條例》規定和縣政府的要求,還存在著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公開內容不夠規范及時,還需不斷深化,流程的具體操作過程在執行中還有待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公開渠道比較單一,信息公開主要以政府門戶網站為網絡主平臺等。對此,將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進:一是規范公開行為。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制度,組織中心干部職工對《條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文件進行學習,增強其主動公開意識,推進中心政務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完善公開內容。繼續推進各類招投標信息、政策法規信息的公開,以政府信息公開帶動辦事公開,以辦事公開帶動便民服務。三是拓寬公開渠道。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公開內容和范圍。加大力度推進招投標電子化建設,以信息化來帶動服務品質,提高群眾的認知度和認可度。同時,充分利用各信息平臺對我縣招投標工作積極進行宣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