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網 發(fā)布時間:2017-09-0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shù): 0
川辦發(fā)〔2017〕90號
各市(州)、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四川省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7年9月6日
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7〕42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圍繞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緊密聯(lián)系實際,積極探索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全面提升基層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需求導向。圍繞與群眾關系密切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按照“應公開、盡公開”要求全面梳理公開事項,細化公開內容,進一步提高基層政務公開的針對性、實效性。
強化標準引領。基于政務公開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統(tǒng)一的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調整和更新,推進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標準化有機融合。
適應基層特點。立足基層政府直接聯(lián)系服務群眾的實際,結合各部門各行業(yè)特點,積極探索高效、便捷的公開方式,及時、準確公開與群眾生產生活直接相關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易獲取、能監(jiān)督、好參與。
鼓勵改革創(chuàng)新。通過試點,著力在政務公開方式創(chuàng)新、制度創(chuàng)新、管理創(chuàng)新上取得突破,力求公開更高效、服務更便捷、結構更合理、分工更精細。
三、試點范圍
新津縣、攀枝花市西區(qū)、合江縣、什邡市、鹽亭縣、青川縣、萬源市、西昌市8個縣(市、區(qū)),重點圍繞征地補償、拆遷安置、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房改造、扶貧救災、市政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義務教育8個方面開展試點。
未納入試點的其他縣(市、區(qū)),可參照本方案自行組織開展試點工作。
四、重點任務
(一)全面梳理政務公開事項。對試點范圍涉及的公開事項,依據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共服務事項、群眾關切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并按條目方式逐項細化分類,確保公開事項分類科學、名稱規(guī)范、指向明確。
(二)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在全面梳理細化基礎上,逐項確定每個具體事項的公開標準,至少應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依據以及應公開的內容、主體及責任單位、時限、信息更新周期、渠道、方式、咨詢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等要素,匯總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并動態(tài)調整。
(三)規(guī)范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在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的同時,按照轉變政府職能和推進“五公開”的要求,全面梳理和優(yōu)化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機制,推動發(fā)布、解讀、回應有序銜接,實現(xiàn)決策、執(zhí)行、管理、服務、結果全過程公開。
(四)完善政務公開方式。按照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管理的有關要求,加快推進政務公開平臺標準化規(guī)范化,加強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和管理,發(fā)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根據基層實際情況,綜合利用政務新媒體、廣播、電視、報紙、公示欄等平臺和辦事大廳、便民服務窗口等場所,多渠道發(fā)布政務信息,方便公眾查詢或獲取,探索通過多種方式實現(xiàn)各公開平臺互聯(lián)互通。
五、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
建立四川省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試點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四川省推進基層政務公開規(guī)范化標準化試點工作第一次聯(lián)席會議。
承擔試點任務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任務措施,經市(州)審核同意后,于2017年9月底前報送省政府辦公廳備案。
(二)實施階段。
編制公開目錄。承擔試點任務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圍繞試點范圍,按照“應公開、盡公開”要求全面梳理公開事項,于2017年12月底前編制形成公開基本目錄,通過政府門戶網站、辦事大廳、公開欄等渠道和場所征求公眾意見,并根據反饋的意見建議進行修改完善。
優(yōu)化工作機制。建立完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工作管理機制,保障標準制修訂、培訓、監(jiān)督檢查、持續(xù)改進等工作長效運行。優(yōu)化公開內容發(fā)布審核機制、動態(tài)更新機制、監(jiān)督管理機制等,在編制公開基本目錄的同時,全面梳理政務公開工作流程,推動信息發(fā)布與解讀、回應的有序銜接。
建立標準體系。依托公開基本目錄,逐項制定每個具體事項的公開標準,至少應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依據以及應公開的內容、主體(應明確具體部門和責任人)、時限、信息更新周期、渠道、方式、咨詢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等要素。同時應在內容發(fā)布審核、動態(tài)管理、監(jiān)督考核等方面積極探索,制定相關標準。2018年2月底前編制形成目標明確、規(guī)范有效、結構完整、協(xié)調統(tǒng)一的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并根據實際運行情況作動態(tài)調整,實現(xiàn)對基層政務公開的規(guī)范化管理。
開展中期評估。2018年3月組織對試點工作開展中期評估,檢查工作進度。召開試點工作中期評估工作會議,總結經驗、分析問題并研究解決措施。
(三)總結階段。
開展總結性評估。2018年8月底前,各試點縣(市、區(qū))對試點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工作建議等進行總結,形成試點工作報告,報送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
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對各試點地區(qū)的試點工作報告進行匯總,于2018年9月底前形成試點工作總體報告,經聯(lián)席會議審議并報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審定后以省政府名義報送國務院辦公廳。
接受國家對試點工作的評估驗收。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建立四川省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試點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在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試點工作,負責對試點工作進行統(tǒng)籌領導、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承擔日常工作。試點縣(市、區(qū))所在市(州)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工作領導,各試點縣(市、區(qū))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確保機構組建、人員配備落到實處,有專人負責推進試點相關工作,保障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圍繞試點內容設立7個專項小組。其中,國土資源廳牽頭負責征地補償方面的試點工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牽頭負責拆遷安置、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務方面的試點工作;省扶貧移民局牽頭負責扶貧方面的試點工作;民政廳牽頭負責救災方面的試點工作;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牽頭負責公共資源交易方面的試點工作;教育廳牽頭負責義務教育方面的試點工作;省質監(jiān)局牽頭負責試點工作標準化建設方面的工作。要加強部門聯(lián)動,試點工作涉及的相關職能部門應全力支持和配合牽頭部門做好試點工作。
(二)工作保障。各試點縣(市、區(qū))要將試點工作經費納入2018年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試點縣(市、區(qū))所在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大經費支持力度。鼓勵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讓有資質的第三方參與標準制定、監(jiān)督評估等方面工作,調動各方面參與試點工作的積極性。
建立定期報告和督查制度。各試點縣(市、區(qū))每月底前向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提交試點情況報告。各專項小組牽頭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試點工作檢查指導,每季度末向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提交試點工作推進報告。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匯總各專項小組工作情況形成工作報告,并對存在問題提出具體的改進意見和建議。
(三)績效考核。把試點任務納入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項管理”。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制定考核辦法,并負責開展試點情況中期和最終考核。各專項小組牽頭單位負責本專項試點工作日常考核的組織與實施。試點結束后對試點成效突出、形成全國推廣經驗的縣(市、區(qū))進行通報表揚。將試點工作納入重點督查事項推動落實,適時派出督查組對試點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推動不力的部門和地方追究責任。
七、工作要求
(一)增強工作前瞻性。梳理公開目錄應考慮到未來可能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或公眾需求變遷等原因而出現(xiàn)的目錄增加或調整的情形。公開事項清理要以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為重點,堅持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目錄設置要條目細化、要素齊全,標準設置要分類科學、規(guī)范清晰。
(二)注意以公開目錄為基礎的功能關聯(lián)。要從方便公眾查閱信息、企業(yè)和群眾辦事的角度出發(fā),注意目錄與信息發(fā)布平臺的關聯(lián),設置目錄的檢索查詢功能,明示信息的獲取渠道。要注意目錄與辦事服務平臺的關聯(lián),推進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標準化有機融合。要注意目錄與交流互動平臺的關聯(lián),方便群眾參與監(jiān)督和管理。要加強政務公開平臺標準化規(guī)范化建設,實現(xiàn)各平臺互聯(lián)互通和數(shù)據資源共享。
(三)完善管理機制。探索建立信息發(fā)布審核機制、動態(tài)更新機制和監(jiān)督管理機制,確保政務公開內容的準確性、全面性和及時性。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再造,探索建立信息發(fā)布與政策解讀、回應關切等工作的有序銜接機制。
(四)開展課題研究,提高政務公開理論水平。實施科研帶動,將課題研究與試點工作結合起來,與解決政務公開實際問題、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結合起來,注意將試點工作經驗上升到理論高度加以總結,從中找出普遍性的規(guī)律指導實際工作,使之成為推動試點工作形成“四川經驗”、促進政務公開質量提升的一個有力抓手。充分發(fā)揮高校、科研院所參與試點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圍繞政務公開的業(yè)務流程和平臺支撐,科學設置課題、加強課題經費保障,努力推出一批有特色、有深度、有價值的研究成果。
附件:基層政務公開范圍指引
基層政務公開范圍指引
一、征收集體土地征地補償。公開法律法規(guī)信息,主要包括國家、省、市、縣關于征地補償?shù)南嚓P法律、法規(guī)、政策文件;征地批復信息,主要包括征地批復文件、批復機關、批復文號、批準日期、項目名稱、用地位置、報征單位、用地面積等;批復前工作信息,主要包括征地告知及聽證告知情況等;報批材料信息,主要包括報批請示文件、一書四方案(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等;批復后實施信息,主要包括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調查結果及補償?shù)怯洝⑴鷱秃髮嵤┯嘘P變化、村民代表大會決議、提出意見情況、聽證情況等;公開與征地補償有關的行政權力行使情況。
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公開國家、省、市、縣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shù)南嚓P法規(guī)政策;調查摸底等相關內容;征收決定和補償方案、安置和補償結果等相關情況;房屋征收部門、實施單位及征收人員、辦公地點和聯(lián)系電話;在征收范圍內公布房屋征收決定、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含房屋征收補助、獎勵政策及標準);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征收范圍內房屋的調查結果、被征收房屋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和被征收房屋分戶補償情況;房地產估價機構、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征收實施階段的辦理時限和救濟途徑;征收決定公布后,停止辦理征收范圍內的相關業(yè)務(房產交易、租賃、水、電、氣、電話、電視等);公開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有關的行政權力行使情況。
三、保障性住房。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設計劃、年底完成情況、項目名稱、建設地址、建設單位、建設規(guī)模、開竣工時間等信息;已申請登記保障對象名冊、待分配房源、分配方案、分配程序、分配結果、退出情況等信息;公開保障性住房入住后的管理機構、收費標準、服務內容、房屋維修申請、維修結果等情況;公開與保障性住房有關的行政權力行使情況。
四、農村危房改造。公開國家、省、市、縣關于農村危房改造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農村危房改造計劃、申請流程、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公開實施后補貼結果等情況;下達到縣年度任務資金總規(guī)模、任務分配原則和依據,任務資金分配結果等任務資金分配情況;擬納入政策對象戶籍成員基本信息、四類重點對象身份證明,原住房危險性等級,村級公示評議情況,應享受補助金額等信息;改造戶竣工驗收資料、改造后房屋照片、補助資金撥付一卡通憑證等任務完成情況。涉農資金統(tǒng)籌整合使用試點縣(合江縣、青川縣、萬源市)公開涉農資金統(tǒng)籌整合使用情況,其他縣(市、區(qū))若對農村危房改造資金進行了統(tǒng)籌整合使用的,也應按要求對統(tǒng)籌整合使用情況進行公開;公開與農村危房改造有關的行政權力行使情況。
五、救災。公開國家、省、市、縣關于救災資金、物資、捐贈等救災政策;公開屬于救災申請條件、救助程序、項目資金安排情況以及救災成效;公開與救災有關的行政權力行使情況。
六、扶貧。公開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退出相關政策文件;公開專項扶貧項目實施情況、“五個一”駐村幫扶情況;公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使用等信息,公開統(tǒng)籌整合使用的涉農資金來源、用途和項目建設等情況;試點縣(市、區(qū))所轄鄉(xiāng)鎮(zhèn)和行政村公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脫貧人口名單、扶貧項目實施情況;公開與扶貧有關的行政權力行使情況。
七、市政服務。公開國家、省、市、縣關于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建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公開城區(qū)綠化美化亮化相關事項,主要包括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和綠化覆蓋率、城市綠化規(guī)劃、建筑立面改造規(guī)劃以及路燈設施亮燈率、完好率、事故和故障處置及時率等;公開環(huán)境衛(wèi)生、主次干道管理及維護等事項,主要包括清掃、收運、處置項目建設和運營項目相關情況(單位名稱、作業(yè)范圍、開竣工時間、運營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責任人等),生活垃圾轉運站、處置設施(填埋場、焚燒廠)運行情況(生活垃圾清運量、跨界清運量、填埋場和焚燒廠處置量、無害化處理率、建成區(qū)機械化清掃率、密閉運輸率等)、垃圾處理設施專項規(guī)劃,清掃保潔作業(yè)覆蓋率、問題整改率,城市道路橋梁完好率,城市道路橋梁大中修計劃,城市道路橋梁安全檢測情況,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許可等;公開市容市貌管理、市政設施建設管理等情況,主要包括糾正查處占道流動商販、糾正查處越門占道經營、拆除違法廣告和招牌、整治招牌和賣場立面等情況,城市網格化管理相關情況及責任人,市政設施建設項目基本情況(開竣工時間、責任單位、責任人等),市政設施建設規(guī)劃等;公開提供瓶裝燃氣、管道燃氣服務企業(yè)名單,瓶裝燃氣供應站、管道燃氣營業(yè)網點名單,管道燃氣價格收費標準,CNG加氣站、LNG加油站名單,供水廠出水水質,排水防澇安全責任人名單等;公開與市政服務有關的行政權力行使情況。
八、公共資源交易。公開國家、省、市、縣關于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公共資源交易應進必進項目目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工作規(guī)范、辦事指南、收費事項及標準;行政行業(yè)主管部門、紀檢等監(jiān)督投訴電話;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交易過程信息、中標(成交)信息、合同公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行為規(guī)范及信用信息。
九、義務教育。公開區(qū)域內學校基本情況、校級領導班子介紹、教師總體情況、校園建設等;招生劃片范圍、入學條件、報名程序、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入學政策、錄取結果等;學生轉學、休學、延緩入學、復學等異動事項辦理政策;學生資助(體系)、義務教育教師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認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審等信息;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等重大項目工程、重點工作計劃的進展情況;公開與義務教育有關的行政權力行使情況。
本指引所列公開范圍是圍繞9個領域試點內容,根據省級行業(yè)主管部門權責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梳理出的參考范圍。各試點縣(市、區(qū))應在此范圍基礎上,立足群眾實際需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擴展和細化公開事項,編制的政務公開試點事項目錄不限于且原則上不得小于該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