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財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來源:米易縣財政局 發布時間:2016-08-31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1.擬訂全縣財政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全縣財力的建議,制定構建地方公共財政體系的政策、制度,指導全縣財政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起草地方性財政政策并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管理全縣稅政事項。
3.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級預算決算草案,組織預算執行。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預算及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4.負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管理財政票據。
5.制定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支付業務,按規定開展現金管理工作。
6.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制定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負責縣級國有資產及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性投資及國有資本的管理運作。
7.負責擬訂政府采購制度,監督管理全縣政府采購工作。
8.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政府投資評審管理工作。擬訂政府性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加強支農資金管理,落實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10.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管理地方政府債務,加強鄉村債務管理,防范財政風險。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有關業務。
11.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社會審計。
12.負責全縣社會事業發展的資金管理,配合相關部門積極推進教育、科學、文化、計生、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
13.負責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14.制定財政教育規劃,組織實施財政業務和人員繼續教育,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指導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15.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6.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主要工作
1.積極組織財政收入。繼續強化財稅部門收入征管工作協調機制,深挖稅源,實行重點稅源動態管理,確保應收盡收、及時入庫。
2.合理安排財政支出。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既要滿足實際需要,也要考慮財力可能。按照積極的財政政策,安排引導資金用于財源的培植,同時優先保證重點支出需要,從嚴控制一般性項目支出,努力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3.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臺賬,分解落實責任到人,確保完成由我局牽頭實施的年度各項改革任務。
4.扎實開展精準扶貧工作。進一步加強與掛鉤聯系丙谷鎮護林村、路發村的聯系,按照制定的扶貧規劃,重點從支持產業發展和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著力,扎實開展精準扶貧工作。
5.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額為899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899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
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額為106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3.9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138.76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40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6.5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8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6.04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米易縣財政局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財政事業發展相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財政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財政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羅列類級全部功能分類,數據來源表2)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3.94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以及財政監督檢查工作、金財網絡、E財軟件以及其他軟件運行維護工作、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縣區基層公共服務建設等。
(二)城鄉社區支出340萬元萬元,主要用于:城鄉社區事務支出。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8.76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四)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1萬元,主要用于:市級工業發展專項工作。
(五)住房保障支出26.5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糧油物資儲備支出8萬元。主要用于:糧食直補綜補及項目庫建設工作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為零。
(二)公務接待費
2015年公務接待費9.98萬元, 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9.02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下降27%,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中央規定,壓縮開支。
2015年未更新購置公務用車,截至2015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4輛,其中:轎車1輛、越野車3輛。
2015年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29.02萬元,用于涉農項目工作、財監檢查以及政府基本建設項目評審及驗收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