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米易縣財政局2015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來源:米易縣財政局 發布時間:2015-06-24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關于米易縣財政局2015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擬訂全縣財政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全縣財力的建議,制定構建地方公共財政體系的政策、制度,指導全縣財政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起草地方性財政政策并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管理全縣稅政事項。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級預算決算草案,組織預算執行。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預算及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管理財政票據。
(五)制定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支付業務,按規定開展現金管理工作。
(六)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制定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負責縣級國有資產及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性投資及國有資本的管理運作。
(七)負責擬訂政府采購制度,監督管理全縣政府采購工作。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政府投資評審管理工作。擬訂政府性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加強支農資金管理,落實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十)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管理地方政府債務,加強鄉村債務管理,防范財政風險。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有關業務。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社會審計。
(十二)負責全縣社會事業發展的資金管理,配合相關部門積極推進教育、科學、文化、計生、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
(十三)負責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十四)制定財政教育規劃,組織實施財政業務和人員繼續教育,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指導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5年米易縣財政局收入預算總額為446.39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446.39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446.3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04.4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5.4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6.48萬元。
三、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米易縣財政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其他工作。
基本支出360.91萬元,是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85.48萬元,是用于保障機關、財監局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04.43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基本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5.4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離退休人員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6.48萬元,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