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晃橋水利工程運行中心2024年單位預算公開
來源:米易縣水利局 發布時間:2024-04-0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晃橋水利工程運行中心
2024年單位預算編制說明
目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1
(一)晃運中心職能簡介.............................................1
(二)晃運中心2024年重點工作.................................1
二、機構設置情況.................................................................1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1
(一)收入預算情況.....................................................1
(二)支出預算情況.....................................................2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2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2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2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2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3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4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5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5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5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6
(一)機關運行經費.....................................................6
(二)政府采購情況.....................................................6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6
(四)預算績效情況.....................................................6
十二、名詞解釋.....................................................................6
附件.........................................................................................7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晃運中心職能簡介:
負責晃橋水利工程及其相關配套引(供)水工程支(干)渠、城北閘壩工程的運行和維護等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城鎮供水服務工作。
(二)晃運中心2024年重點工作:
晃橋水庫是米易縣一級水源保護地,2024年水庫蓄水預計1700萬立方,為縣城提供600萬立方米的城鎮供水,5萬畝的灌區提供農業灌溉,330萬度的水利發電,保障城北閘壩正常運行及維護,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完成竣工驗收,完成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和馬晃聯調工程。
二、機構設置情況
晃運中心無下屬預算單位,單位內設機構6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晃運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農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晃運中心2024年收支總預算867171.28元。比2023年預算數減少40108928.72元,主要是工程項目的減少。
(一)收入預算情況。
晃運中心2024年收入預算867171.28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67171.28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晃運中心2024年支出預算867171.28元,其中:基本支出867171.28元,占100%。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晃運中心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867171.28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67171.28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4169.92元、衛生健康支出62259.84元、農林水支出649173.52元、住房保障支出71568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晃運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67171.28元,比2023年預算數減少40108928.72元,主要是工程項目的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4169.92元,占9.71%、衛生健康支出62259.84元,占7.18%、農林水支出649173.52元,占74.86%、住房保障支出71568元,占8.2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4年預算數為14232.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經費。
-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4年預算數為69937.92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4年預算數為37224.48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醫療經費。
-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4年預算數為25035.36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補助。
- 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2024年預算數為649173.52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工資等支出。
-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2024年預算數為71568.00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晃運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867171.28元,其中:
人員經費725855.2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社會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141316.00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晃運中心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92600.00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00元,公務接待費800.0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91800.00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24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
2024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工作。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1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垃圾清運車1輛。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1800.00元,用于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費、垃圾清運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水庫、渠道防汛抗旱、渠系建筑物巡視等工作開展。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晃運中心2024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晃運中心2024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晃運中心2024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晃運中心為事業單位,按規定未使用機關運行的相關科目。
(二)政府采購情況。
晃運中心2024年無政府采購項目,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底,晃運中心共有車輛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4年晃運中心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0個,涉及預算0.00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元;運轉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元;特定目標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元。
十二、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3.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7.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8.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9.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0.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資儲備等資本性支出。
11.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