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單位預算編制說明
來源: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布時間:2024-03-2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目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1
(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能簡介.........................1
(二)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4年重點工作...................4
二、機構設置情況...............................................5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5
(一)收入預算情況.........................................6
(二)支出預算情況.........................................6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6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7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7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7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9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9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10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11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11
(一)機關運行經費.........................................11
(二)政府采購情況.........................................11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12
(四)預算績效情況.........................................12
十二、名詞解釋.................................................12
附件...........................................................14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
2.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縣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并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提出就業資金安排計劃并組織實施,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工作。
4.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擬訂全縣的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并組織實施,編制全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并建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制定相關制度并組織實施。
5.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障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合同簽訂與履約時,載明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條款。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7.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留學回國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指導、監督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國家、省、市和我縣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8.組織實施國家表彰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承辦縣委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
9.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人員聘用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
10.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
11.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并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農民工技能培訓內容。
12.受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13.負責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14.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6.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事項,實行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二)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4年重點工作。
1.盯緊一個“共”字,持續推動“消底提低擴中”。采取就業援助、政策補助、臨時救助、結對幫扶、綜合幫扶、慈善幫扶等6類措施動態清零“消底”,實施特困人員無憂兜底、低保邊緣戶暖心保障、“4050”人員就業促進、失業人員就業援助、零工變“長工”提質增效、共富工坊就業倍增、以工代賑惠農利農、偏遠地區高山地區強基興業8大工程分類分層“提低”,采取健全國企一線職工工資增長機制、發揮集體協商作用促進民營企業普通職工工資增長、通過共同富裕聯合體帶動工業領域從業人員工資增長、積極引導建筑房地產業基層人員工資增長、激勵批零住餐業提高服務人員薪酬、逐步提高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待遇水平、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收入保障、推動有潛力農戶增加經營性收入8項措施重點精準“擴中”,動態消除人均年收入低于1萬元的家庭,不斷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力爭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縮小到1.9以內。
2.聚焦一個“穩”字,實現高水平就業創業。緊緊圍繞全縣產業發展,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脫貧勞動力等重點群體就業。完善職業技能培訓陣地建設,探索建立零工市場,掛牌成立米易縣現代特色農業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舉辦第二屆農民工技能大賽,展現我縣當代農民工職業技能風采。實現城鎮新增就業3000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0%以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確保5.5%,力爭達到6%,全年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人數達3.12萬人左右。
3.落實一個“全”字,進一步織密社會保障安全網。加大宣傳力度,擴大政策覆蓋面及參保率,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適齡參保人員和城鎮職工應保盡保。繼續推行“四川e社保”“四川人社”手機APP自助認證方式,確保按期發放待遇。積極落實特殊困難群體代繳政策,積極核實參保,做到應參保盡參保、應代繳盡代繳。以推動構建安全規范的社會保障體系為總目標,不斷完善社保政策、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風險防控體系,有力有效的維護基金安全。
4.圍繞一個“才”字,切實夯實人才隊伍之基。圍繞全縣重點發展產業及各領域人才需求,通過“特設崗位”、春秋季人才引進及公開考試招聘等方式,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持續用好“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服務基層項目,充實鄉村振興人才隊伍。做好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等級晉升工作,拓展管理人員職業發展空間。繼續全力推動省級人才工作先行區先進縣建設。
5.抓牢一個“和”字,構建更加和諧勞動關系。持續加強在建工程項目監管,深化根治欠薪行動,加強欠薪案件查處和源頭治理,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確保用人單位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不斷優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程序,充分發揮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優勢,加大基層調解組織宣傳力度,引導群眾將基層調解作為解決勞動糾紛有效途徑;落實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職責,妥善化解各類勞動關系矛盾。
二、機構設置情況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無下屬二級預算單位,單位內設機構7個。分別是米易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米易縣社會保險事務中心、米易縣就業創業促進中心、米易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米易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米易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事務中心、米易縣農民工服務中心。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總預算16834618.64元。比2023年預算數增加1966904.1元,主要是年初項目預算增加。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收入預算16834618.64元,其中:上年結轉0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6834618.64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元,占0%;事業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支出預算16834618.64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5664.96元,占74.58%;項目支出4278953.68元,占25.42%。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6834618.64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6834618.64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元、外交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861338.04元、衛生健康支出983580.6元、住房保障支出989700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6834618.64元,比2023年預算數增加1966904.1元,主要是年初項目預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元,占0%;外交支出0元,占0%; 行政運行6099824.36元,占36.23%;機關服務3097186.92元,占18.40%;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904516.4元,占5.37% ;行政單位離退休255887元,占1.5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129486.08元,占6.71%;企業關閉破產補助304337.28,占1.81%;就業見習補貼2000000元,占11.88%;其他就業補助支出854600元,占5.08%;財政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215500元,占1.28%;行政單位醫療387605.28元,占2.30%; 事業單位醫療207236.76元,占1.23%; 公務員醫療補助388738.56元,占2.31%; 住房公積金989700元,占5.88%。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款)行政運行(項)2024年預算數為6099824.36元,主要用于:局機關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保障單位正常運轉。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機關服務(項)預算數為3097186.92元,主要用于:局下屬事業單位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保障下屬事業單位正常運轉。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預算數為904516.4元,主要用于:單位項目支出,其中“三支一扶”人員經費707956.4元,援藏援彝(駐村干部生活補助)7920元,“金保網絡”運行維護費108000元,保安人員經費80640元。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4年預算數為255887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4年預算數為1129486.08元,主要用于: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人員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企業改革補助(款)企業關閉破產補助(項)2024年預算數為304337.28元,主要用于:企業離退休人員財政補差及補助費用。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就業創業服務補貼(項)2024年預算數為2000000元,主要用于:就業見習人員補助。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其他就業補助支出(項)2024年預算數為854600元,主要用于:購買公共就業服務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代繳社會保險費支出(款)財政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項)2024年預算數為215500元,主要用于:為困難群眾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2555664.96元,其中:
人員經費11440034.2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公用經費1115630.72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培訓費、會議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1000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元,公務接待費2100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24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與2023年預算持平。
2024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外單位學習交流、考察考核、調研等人員費用。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元。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4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2024年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4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4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元。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4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4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以及下屬米易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米易縣社會保險事務中心、米易縣就業創業促進中心等3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115630.72元,比2023年預算增加29859.2元,增長2.75%。
(二)政府采購情況。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4年無政府采購項目,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底,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4年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8個,涉及預算4278953.68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元;運轉類項目4個,涉及預算904516.4元;特定目標類項目4個,涉及預算3374437.28元。
十二、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縣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3.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7.企業關閉破產補助:反映財政用于國有企業關閉破產所需資金缺口的補助。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單位預算公開報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