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審計局2024年單位預算信息公開
來源:米易縣審計局 發布時間:2024-03-2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審計局2024年
單位預算編制說明
目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1
(一)縣審計局職能簡介.................................................1
(二)縣審計局2024年重點工作...................................4
二、機構設置情況.....................................................................4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4
(一)收入預算情況.........................................................5
(二)支出預算情況.........................................................5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5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5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5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6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7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7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8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8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8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9
(一)機關運行經費.........................................................9
(二)政府采購情況.........................................................9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9
(四)預算績效情況..................... ..... ..............................9
十二、名詞解釋.........................................................................9
附件...........................................................................................11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縣審計局職能簡介。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縣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任期和離任審計,對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地方性財政經濟及相關規章草案、規范性文件。組織對全縣性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重要專項資金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縣政府和上級審計部門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各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含直屬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縣級政府投資和以縣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縣屬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財政資金以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任期和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開展審計領域內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和組織開展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
1.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縣審計工作統籌,明晰縣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2.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米易縣經濟責任審計分局不再承擔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規劃、組織和相關經濟責任項目實施管理職責,縣項目投資審計辦公室不再承擔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各環節進行審查、對工程造價、竣工決算進行審核等行政職責。上述相關行政職責交由米易縣審計局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二)縣審計局2024年重點工作。
2024年,縣審計局將堅定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全國、全省、全市審計工作會議和中央、省、市、縣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要求,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審計局的安排部署,立足經濟監督,聚焦主責主業,為建設產業強、生態優、人文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米易再上新臺階,奮力譜寫米易現代化建設新篇章中更好地體現審計作為、彰顯審計擔當、作出審計貢獻。
一是完成計劃內審計項目18個,其中:預算執行審計3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3個,政府重點工程建設項目決算審計6個,專項審計(調查)6個。
二是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縣審計局機關含4個內設股(室),下屬全額撥款二級預算單位2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
序號 |
預算單位名稱 |
1 |
米易縣審計局機關 |
2 |
米易縣經濟責任審計事務中心 |
3 |
米易縣項目投資審計事務中心 |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縣審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縣審計局2024年收支總預算5080937.88元。比2023年預算數增加1225153.56元,主要是人員與項目增加,化解拖欠以往年度中小企業造價咨詢服務賬款。
(一)收入預算情況。
縣審計局2024年收入預算5080937.88元,其中:上年結轉0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080937.88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元,占0%;事業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縣審計局2024年支出預算5080937.88元,其中:基本支出4234401.88元,占83.34%;項目支出846536.00元,占16.66%。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縣審計局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5080937.88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080937.88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940841.28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91256.12元、 衛生健康支出328116.48元、 住房保障支出320724.00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縣審計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080937.88元,比2023年預算數增加1225153.56元,主要是人員與項目增加,化解拖欠以往年度中小企業造價咨詢服務賬款。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940841.28元,占77.5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91256.12元,占9.67%; 衛生健康支出328116.48元,占6.46%; 住房保障支出320724.00元,占6.31%。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4年預算數為2819502.8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經費支出、機關日常運行。
2.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4年預算數為846536.00元,主要用于:日常審計業務運行。
3.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4年預算數為274802.48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經費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4年預算數為109107.00元,主要用于:離休和退休人員經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4年預算數為382149.12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4年預算數為181352.7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醫療經費。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4年預算數為18412.68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醫療經費。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4年預算數為128351.04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補助。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4年預算數為320724.00元,主要用于: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經費。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縣審計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4234401.88元,其中:
人員經費3834747.72元,主要包括:工資獎金津補貼、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社會福利和救助。
公用經費399654.16元,主要包括:辦公經費、公務接待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縣審計局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3411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元,公務接待費3411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出國計劃,擬安排出國(境)組0次,出國境0人,安排出國(境)經費預算0元,與2023年預算持平。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24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保持節約作風。
2024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上級部門及其他單位調研、考察。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未配備公務用車。
部門現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元。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縣審計局2024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縣審計局2024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縣審計局2024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縣審計局以及下屬經濟責任審計事務中心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399654.16元,比2023年預算增加37995.84元,增長10.5%。
(二)政府采購情況。
縣審計局2024年無政府采購項目,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底,縣審計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4年縣審計局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涉及預算846536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元;運轉類項目1個,涉及預算46536元;特定目標類項目1個,涉及預算800000元。
十二、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6.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縣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縣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縣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公務員的醫療補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