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審計局2015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來源:米易縣審計局 發布時間:2016-09-0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審計局2015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縣審計規范性文件;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組織對全縣性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重要專項資金及國家、省、市、縣重大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對直接審計、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2.負責對縣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3.向縣長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情況和處理結果報告,向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4.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各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鄉鎮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縣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及直屬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重大工程項目進行的跟蹤審計。
(5)縣屬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縣政府部門以及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米易縣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定應由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5.按規定對鄉科級領導干部及依法屬審計局審計監督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6.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7.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督促被審計單位進行整改。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會同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8.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9.組織審計縣政府或縣政府主管部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10.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組織建設米易縣審計信息系統。
1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額為4,039,415.20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039,415.20元,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
2015年支出決算總額為4,288,215.2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570,935.85元,社會保障和就業467,074.35元,住房保障支出213,550.00元,年末結轉結余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米易縣審計局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行政事業發展相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米易縣審計局、米易縣經濟責任審計分局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米易縣審計局、米易縣經濟責任審計分局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570,935.85元,主要用于行政運行、一般行政事務管理和事業運行。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67,074.35元,主要用于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213,55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
(四)其他支出36,655.00,主要用于援藏干部補助。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2015年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二)公務接待費
2015年公務接待費0.5734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用餐費等。其中:國內公務接待9批次,58人,共計支出0.5734萬元,具體開支內容為迎接上級工作任務檢查。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4015萬元,用于項目審計、經責審計、現場查看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2015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車輛購置支出0萬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2輛,其中:轎車1輛、越野車1輛。
附表:米易縣審計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