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統計局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來源:米易縣統計局 發布時間:2024-04-0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統計局2024年部門編制說明
目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1
(一)縣統計局職能簡介…..................................................1
(二)縣統計局2024年重點工作….......................................2
二、機構設置情況.................................................................4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4
(一)收入預算情況.............................................................5
(二)支出預算情況.............................................................5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5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5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5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5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7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8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8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9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9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9
(一)機關運行經費...............................................................9
(二)政府采購情況..............................................................9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9
(四)預算績效情況..................... ..... .................................10
十二、名詞解釋.....................................................................10
附件........................................................................................12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縣統計局職能簡介。
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審批便民化工作。
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人事、財務、后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訪、績效管理、督查督辦、政務公開、信息、宣傳、安全、國有資產管理、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承辦機關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管理由中央財政、省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負責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性重要的統計執法工作文件,對本局起草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核。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全縣統計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等工作。建立健全全縣統計執法工作制度,對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進行執法監督。參與調查和處理統計違法案件。
核算綜合和農經投資統計股: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依法審批縣級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擬定實施全縣統計改革措施,組織實施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民營經濟統計監測、投入產出調查。組織實施全縣統計調查任務的設計與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全縣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全縣經濟運行監測,開展分析研究,提出咨詢建議。整理、提供和發布綜合性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全縣農業、農村經濟、固定資產投資、建筑業、房地產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鄉鎮信息相關資料。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工交能源和服務業統計股: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環境基本調查,對重點行業、特色產業、骨干企業和全縣節能降耗和能源生產、供應、消費情況等進行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降耗和主要污染源減排目標考核。組織實施全縣規模以上服務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消費品市場運行情況、勞動工資、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與創新、文化產業的統計調查。開展規模以下服務業、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人口變動抽樣調查。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監測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二)縣統計局2024年重點工作。
1.持之以恒加強黨的建設。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持續全面推進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不斷開創黨建工作新局面。扎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堅持“圍繞統計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工作思路,推動黨建和業務深度融合,以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為重點,在提高黨員素質,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上下功夫,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促進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2.進一步提升統計服務。提升統計監測預警分析能力。抓實經濟監測工作,強化“事前研判、事中監測、事后分析”全鏈式統計服務模式,對標新發展階段和新發展格局,增強對全縣經濟運行基本態勢分析的精準性和預判性,整合數據資源,挖掘數據信息,創優數據產品,為縣委縣政府科學決策,發揮統計“智庫”作用。
3.認真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一是嚴格按照經普工作時間節點和上級工作要求,推進“兩員”選聘及培訓考核工作,提升經濟普查“兩員”業務能力,確保正式經普時“兩員”情況明、底冊清、業務精、數據準,扎實推進米易經濟普查清查各項工作。二是收集整理和填報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基礎數據。認真比對,確保數據準確。充分運用事業單位網上登記管理系統和機構編制實名制系統,提取各單位詳細名稱、機構類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等重要指標,形成單位機構編制完整信息項,并對兩個系統中的相同指標項進行認真比對,對部分不一致的信息進行一一核實甄別,確保信息不重不漏和完整、規范、真實、準確。
4.做好常規統計工作,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一是強化數據源頭管理。做好基本單位名錄庫維護工作和升規入統工作,保障在庫數據的真實準確,同時持續摸排和審核好調查單位,為評估經濟發展提供助力。二是加強統計培訓工作。加強對全局干部職工的培訓,采用“請進來”和“走出去”等多種方式進行培訓,切實提高干部職工的業務知識水平、綜合分析能力和工作指導能力;加強對基層統計人員的培訓。定期對企業統計員、鄉鎮、部門統計人員開展集中培訓及個別指導,切實從源頭保證統計數據質量。三是進一步加強對主要經濟主管部門的統計業務培訓,同時在企業升規入庫、報數注意事項、投資項目包裝入庫等方面強化培訓,不斷提升我縣入庫成功率。
5.加強依法統計。一是強化統計法制宣傳培訓。充分利用各專業業務培訓會等,對執法人員和企業報表人員宣講統計法律法規知識,不斷加大統計法制宣傳力度。二是扎實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嚴格執法,自覺維護統計法權威,不定期開展執法檢查、數據巡查等活動。
6.做好縣委、縣政府安排的工作。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服務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上來。抓實統計黨建工作,努力實現“從嚴管黨治黨”“基層基礎建設”和“統計監督職能”三個提升。
二、機構設置情況
縣統計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2個,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縣統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縣統計局2024年收支總預算468.84萬元,比2023年預算數增加4.16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
(一)收入預算情況。
縣統計局2024年收入預算468.8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68.84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縣統計局2024年支出預算468.8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38萬元,占93.42%;項目支出30.84萬元,占6.58%。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縣統計局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68.84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68.84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49.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1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4.2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4.87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縣統計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68.84萬元,比2023年預算數增加4.16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49.6萬元,占74.5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16萬元,占10.7%;衛生健康支出34.21萬元,占7.3%;住房保障支出34.87萬元,占7.43%。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4年預算數為195.12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經費支出、機關日常運行。
2.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4年預算數為27.78萬元,主要用于:名錄庫系統維護人員補貼和網絡運行費。
3.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統計業務(項)2024年預算數為2.53萬元,主要用于:五經普人員(西部志愿者)住房公積金、生活補貼。
4. 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4年預算數為123.64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經費支出、機關日常運行。
5. 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項)2024年預算數為0.53萬元,主要用于:駐村干部鄉鎮補貼。
6.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4年預算數為9.37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員經費。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4年預算數為1.6萬元,主要用于:事業退休人員經費。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4年預算數為39.1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4年預算數為12.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醫療經費。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4年預算數為8.28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醫療經費。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4年預算數為13.54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補助。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4年預算數為34.87萬元,主要用于: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縣統計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43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00.6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生活補助、醫療補助、獎勵金。
公用經費37.3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縣統計局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2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1.2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
2024年未安排出國計劃,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安排出國(境)經費預算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保持節約作風。
2024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調研、交流學習、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相關費用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
部門現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縣統計局2024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數。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縣統計局2024年沒有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接待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縣統計局2024年沒有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
部門現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縣統計局2024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縣統計局2024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縣統計局以及下屬米易縣普查中心、米易縣片區統計站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37.35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0.99萬元,下降2.58%。主要用于支付辦公費、水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委托業務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采購情況。
縣統計局2024年無政府采購項目,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底,縣統計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4年縣統計局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4個,涉及預算30.84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3個,涉及預算13.08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1個,涉及預算17.76萬元。
十二、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水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統計業務(項):指縣統計局在日常業務之外開展專項統計工作的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項):指縣統計局駐村干部的鄉鎮補貼。
9.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費支出。
1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費支出。
1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4.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