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來源:米易縣行政審批局 發布時間:2019-04-0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目 錄
一、米易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關于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二、2019年部門預算批復表
三、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四、2019年政府采購計劃情況表
米易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關于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2019年部門預算已批復我單位,按照《預算法》規定,現將我單位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情況說明如下。
一、主要職責
1.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2.會同有關部門審查集中受理、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的辦事指南;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管理各部門(單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的全程運轉情況;協助相關部門監督行政審批項目和公共服務項目的收費執行情況。
3.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部門(單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及人員進行政務目標管理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考核;負責各部門(單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及年終考核。
4.負責對涉及兩個及兩個以上部門行政審批項目的聯合審批進行組織協調和對審批項目的運轉情況進行協調、督查。
5.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服務事項及駐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的投訴。
6.對全縣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和運行進行業務指導、檢查、督促和考核。
7.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況
2011年9月5日,縣政府根據米委發[2010]10號文件,設立米易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簡稱縣政務服務中心,為縣政府派出機構。中心行政編制4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2013年12月24日,經縣委編委會研究,同意政務服務中心增設領導職數副主任1名),現實有行政編制人數4名。
2012年9月27日,根據米編發【2012】37號文件,同意成立米易縣政務服務指導中心,為縣政務服務中心下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0名,現實有事業編制人數10名。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務
(一)主要目標任務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繼續精簡優化企業開辦審批流程,大幅壓減企業開辦審批時間,力爭實現“2440”改革目標;建立健全管理考核機制,確保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規范運行,力爭辦件量名列全市前列。
(二)重點工作及舉措
1.持續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以實體大廳、掌上辦事大廳、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為基礎,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建立實體大廳和網上大廳相融合的辦事系統,方便群眾多渠道辦事,提高網上辦理比率。
2.規范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運行。進一步完善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和“省、市、縣、鄉、村”五級全覆蓋的政務服務網絡體系,實現政務服務標準化、智能化、便利化,讓企業和群眾在一體化平臺上能夠辦理事情,做到“只進一扇門,能辦所有事,最多跑一次”,實現“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3.強力推進“放管服”改革。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總體要求,全面推進各領域改革。重點是梳理建設項目涉及的審批事項和部門,按照不同階段,再造審批流程,通過實行一窗受理、并聯審批、限時辦結,著力解決建設項目審批過程中辦事環節多、時限冗長、互為前置等問題,提高審批效率,營造便利化營商環境,助力米易發展。
四、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9年米易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316.3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10.75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1.4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03萬元,項目支出84.09萬元。與2018年米易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財政預算撥款收入279.0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89.31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5.6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04萬元,項目支出74.03萬元對比,財政預算撥款收入增加37.3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增加21.44萬元,原因是工資調標變動;日常公用支出增加5.85萬元,原因是預算口徑變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減少0.01萬元,原因是享受獨子獎勵減少一人;項目支出增加10.06萬元,主要原因是辦公區的物業管理費用納入了預算。
五、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米易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其他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單位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務服務中心大廳正常運行,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62.5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繳費等支出。
(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2.74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8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六、“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5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1.5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9年我中心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計劃,因此,我中心2018年預算安排公開數為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
2019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50萬元,與2018年預算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運行維護費0萬元,車輛購經費0萬元,原因是2016年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我中心的一輛公務用車已在2016年劃轉到了米易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七、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9年安排機關運行經費21.49萬元,其中辦公費4.20萬元,水電費0.28萬元,郵電費1.57萬元,差旅費8.02萬元,公務接待費1.50萬元,福利費1.48萬元,其他交通費3.6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84萬元。2019年預算較2018年預算15.64萬元增長了37.40%,主要原因是預算口徑的變化增加。
八、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19年米易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安排政府采購預算計劃資金72萬元,其中貨物類政府采購計劃資金72萬元(計劃采購27套桌椅、27組文件柜、27臺電腦、27臺打印機、150套工作服)。
九、對專業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省財政當年通過部門預算撥付米易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財政資金。
2.財政撥款收入:財政局當年撥付給我局的資金。
3.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預算已開始執行但尚未完成、本年仍需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8.臨聘人員經費:據米人調配辦【2015】14號通知要求規定,需支付臨聘人員的工資及各項保險費用支出。
9.“三公”經費:是指通過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0.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米易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運行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績效目標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按照“費隨事定”的原則,對所有下達的項目進行績效目標的編制,并編制了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從項目完成、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指標,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成本、時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一)基本支出232.27萬元,其中,中心14名正式職工工資福利支出210.75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1.4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03萬元。 2019年,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繼續精簡優化企業開辦審批流程,大幅壓減企業開辦審批時間,力爭實現“2440”改革目標;建立健全管理考核機制,確保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規范運行,力爭辦件量名列全市前列。
(二)2名臨聘人員工資及單位部分“五險一金”9.29萬元,完成支付2019年度2名編外臨聘人員的工資及單位部分“五險一金”,確保大廳咨詢服務工作正常運轉。
(三)政務大廳基本運轉相關經費合計74.80萬元,其中,物業管理費17.89萬元,郵電費18.77萬元,辦公費38.14萬元。2019年度大廳基本運轉所產生的相關費用按時結算,確保大廳日常工作正常運轉。
十一、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2019年初,資產合計327.65萬元,其中,流動資產(銀行存款)2.07萬元,固定資產(通用設備-辦公設備)305.58萬元,無形資產(網絡系統)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