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預公告
來源:米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07-2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預公告
〔2024〕第3號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經米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啟動米易縣2024年第2批次建設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現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
一、征收土地范圍
米易縣2024年第2批次建設用地擬征收土地涉及米易縣攀蓮鎮青皮村10、11組、賢家村7組、水塘村6組集體土地。
征收土地目的
該批次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點“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規定,用于商業、住宅和城鎮村道路建設項目,擬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定,征收土地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規定。
三、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本次土地征收工作由米易縣人民政府組織,攀蓮鎮人民政府具體實施,并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勘測定界。對征收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等情況進行調查,請有關單位、權利人予以積極支持配合。對無理取鬧、有意干擾阻礙征地拆遷工作的,依法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四、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暫停辦理涉及征地拆遷范圍集體經濟組織的戶口遷入和分戶;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征收土地范圍內新建、改擴建建(構)筑物;禁止搶種、搶栽農作物和林木。對違反規定搶建、搶修、搶種、搶栽的,不予補償。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期限為10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米易縣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