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預公告
來源:米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07-31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預公告
〔2024〕第4號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經米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啟動米易縣2024年第3批次建設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現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
一、征收土地范圍
米易縣2024年第3批次建設用地擬征收土地涉及米易縣攀蓮鎮青皮村10組、新山傈僳族鄉坪山村6組集體土地。
征收土地目的
該批次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點“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規定,用于教育和城鎮村道路建設項目,擬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定,征收土地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規定。
三、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本次土地征收工作由米易縣人民政府組織,攀蓮鎮人民政府、新山傈僳族鄉人民政府具體實施,并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勘測定界。對征收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等情況進行調查,請有關單位、權利人予以積極支持配合。對無理取鬧、有意干擾阻礙征地拆遷工作的,依法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四、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暫停辦理涉及征地拆遷范圍集體經濟組織的戶口遷入和分戶;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征收土地范圍內新建、改擴建建(構)筑物;禁止搶種、搶栽農作物和林木。對違反規定搶建、搶修、搶種、搶栽的,不予補償。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期限為10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米易縣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