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實施細則》的政策解讀
來源:米易縣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3-11-3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實施細則》的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近20年來,通過實施野生動植物保護、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等重點生態建設工程,森林覆蓋率逐年提高,部分野生動物野外種群數量得以恢復,近年來呈快速增長趨勢。隨之而來的是野生動物致害事件頻發,但是由于救濟機制缺位,受害群眾反映強烈,通過借鑒《四川省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形成了《米易縣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實施細則》,并已經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目標任務
一是貫徹落實野生動物法律制度的基本要求。二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客觀要求。三是鞏固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成果。
三、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送審稿)》一共有二十條,包含依據、適用范圍、責任分工、補償情形、補償標準、補償責任主體、回避情形等方面,主要內容如下。
(一)補償資金來源。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費用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籌措。
(二)適用范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四川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國家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中的陸生野生動物致害引起的損失,按照本《實施細則(送審稿)》進行補償。如已購買相關保險的,由當事人按照保險合同申請理賠,如不適用保險合同的,適用本細則。
(三)補償責任主體。
責任主體為米易縣人民政府,由縣林業局負責實施,各有關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協調配合。
四、政策執行起止時間
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