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消費提示
來源:米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4-11-0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各消費者:
為保障消費者電動自行車購買、使用安全,米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做以下消費提示:
一、電動自行車的新規執行
依照電動自行車新規,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及第1號修改單要求的電動自行車、裝配充電器不符合GB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及第1號修改單的電動自行車、裝配鋰離子蓄電池不符合GB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的電動自行車不得生產、銷售、進口。對2024年10月31日前銷售的、因未完成認證變更而暫停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可辦理登記上牌;對2024年11月1日后銷售的、不具有有效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不予辦理登記上牌并將有關線索及時移送同級市場監管部門。2024年11月1日起,充電方式為“車載式”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售賣。
二、電動自行車的購買注意事項
購買電動自行車需要注意:一是看是否取得CCC認證證書;二是看銷售商家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是否齊全;三是看合格證及標識、出廠日期、執行標準等;四是看是否具有腳踏騎行能力;五是看使用說明。若發現可疑情況,可撥打12345、12315進行投訴舉報;六是購買時要索取發票;七是購車時還應查驗整車標志:銘牌應當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型號、制造商名稱或商標、制造年月等信息;整車編碼采用5位全數字代碼構成;電動機編碼至少應當包括電動機功率和電壓;產品合格證信息應當具有可識讀二維碼等信息碼。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電池標稱電壓為48V,不能預留有擴展車載蓄電池的接口,不能有外設蓄電池托架。
三、電動自行車的使用注意事項
使用電動自行車需要注意:一是注意電池及充電器應符合GB42296—2022、GB43854—2024標準(可上網查詢),使用前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按照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電動自行車;二是注意充電時應采用原車的配套充電器,嚴禁混用不同電池種類的充電器;三是注意電動自行車充電應遠離易燃易爆物品,請勿在低溫、高溫環境或室內、樓梯間、過道充電,不能飛線充電或一板多充。充電過程中,嚴禁在充電器上覆蓋任何物品;四是注意在接通或斷開充電器與電池的連接前,先斷開電源。若充電指示已完成,應及時取下充電器,防止過充;五是注意行駛中,不要將充電器放在車上,避免路面顛簸導致充電器內部發生短路,充電時引起自燃;避免在雨天、積水路段行駛,以防電機進水,充電時短路著火;六是注意電動自行車騎行結束后,電池需冷卻20分鐘以上,待恢復正常溫度再進行充電;七是注意經常檢查電池是否有鼓包現象,充電器是否完好,如需更換,請選擇電動自行車說明書上配套的型號;八是注意電動自行車長時間不使用時,建議定期對電池進行充電,以保持適當的電荷水平。
米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