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中禾礦業有限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作業案
來源:米易縣應急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4-07-1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2024年3月18日,我局執法人員對攀枝花中禾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外委單位淮北市正鑫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安裝濃縮池焊接作業人員無證作業。經調查,攀枝花中禾礦業有限公司作為《選礦廠濃縮池零部件更換》工程發包方,對外委單位淮北市正鑫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督促管理不到位,未發現焊接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作業情況。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處人民幣1萬元(壹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4年4月10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
淮北市正鑫機電工程有限公司2名員工未取得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處人民幣4.5萬元(肆萬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4年4月10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