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興辰釩鈦有限公司作業現場管理違法案
來源:米易縣應急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2-11-2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2022年8月15日,我局執法人員在對攀枝花興辰釩鈦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公司碳酸鋰項目二線施工現場吊裝作業不符合標準規范,吊裝作業過程中有無關人員在吊裝半徑內開展動火作業,吊裝警戒線設置不合理,三處吊裝作業區域存在重疊。臨邊作業人員安全防護措施落實不到位,未系安全帶。
上述行為違反了《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七條、第八十條第三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和《四川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權力裁量標準》(2018)的規定,決定給予攀枝花興辰釩鈦有限公司處以人民幣3.8萬元(叁萬捌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