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園區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白馬工業園區管委會 發布時間:2021-06-1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5月25日,省安辦召開了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緊急視頻會議,5月29日,省政府召開了全省二季度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為深入貫徹落實兩次視頻會議精神和縣領導工作要求,決定自6月1日起至9月30日,在園區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為確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總書記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緊急視頻會議和二季度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紅線”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堅持以“控風險、除隱患、防災害、壓事故”為目標,緊盯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重點部位、重點時段,集中開展覆蓋全行業領域的全方位、多層次、拉網式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堅決把各類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堅決防范遏制較大以上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切實保障和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建黨 100 周年安全穩定。
二、大排查大整治范圍和重點
結合《園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工作部署,危險化學品、工貿企業、消防、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為重點。
(一)危險化學品。深入開展非法違法的小化工專項整治,以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攻堅明確的任務為重點,強化LNG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檢查督導。重點排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制度、操作規程、變更風險管控是否健全落實;生產裝置、高危生產活動和危險化學品罐區、倉庫、管廊等重大危險源、作業過程安全風險是否安全可控;自動控制系統是否依規按章設計、運行、維護;作業現場管理、安全警示標識標牌是否科學有效;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檢維修作業、承包商管理等重點作業環節是否落實提級管理、提級審批、第三方監護等規范要求;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排查整治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廢棄處置等各環節隱患,可能涉及化工項目的企業開展全面摸底篩查,加強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
(二)消防安全。深入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重點檢查企業人員密集場所、供電線路等重點部位的線路老化、私拉亂接、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除火災隱患。
(三)冶金工貿。針對長寧“5.24”食品加工生產中毒事故教訓,舉一反三,立即開展工貿領域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隱患的專項檢查。突出冶金高爐煤氣、高溫熔融金屬等方面事故防范情況。以農產品包裝、機械制品、鈦白行業為重點,強化粉塵涉爆企業的隱患治理。對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開展情況“回頭看”。
(四)特種設備。突出涉危化品企業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加強起重機械的監督檢查。督促使用單位完善防雷設施。堅決關停檢測不合格,維護不到位的設備和運營項目。
三、組織實施方式
(一)行業監管。園區管委會將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結合管轄企業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細化排查整治重點內容,并組織督查、抽查,發現重大問題及時通報。
(二)企業主體。各企業要切實履行企業主體責任,開展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生產自檢自查自糾活動。要建立安全風險和隱患清單,落實風險管控和隱患整改措施。
四、時間節點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至6月10日)。園區管委會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切實把開展大排查大整治任務和要求落實到每個企業。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10日至6月30日)。園區管委會將督促各企業全面開展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全力防范各類事故發生。
(三)重點整治階段(7月1日至8月31日)。園區管委會將深入企業現場一線,聯合縣應急管理部門,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嚴厲打擊、整治各類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狠抓各類事故風險隱患的整改工作。
(四)鞏固提高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園區管委會將采取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綜合督查等多種方式,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督導檢查,并開展“回頭看”,進一步強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經驗做法,形成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各企業要充分認清形勢,持續壓緊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尤其要將責任落實到最小工作單元,使安全生產做到事事有人抓、處處有人管,不留安全監管死角和盲區,切實抓好安全防范,確保全縣安全形勢穩定。
(二)強化檢查執法,確保排查取得實效。以“創安 2021”專項執法行動為抓手,采取“四不兩直”“三帶三查”和聯合執法等方式,深入基層一線和企業現場,對不符合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嚴格按照“四個一律”要求,依法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徹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隱患,關閉取締一批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聯合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
(三)強化工作信息報送。各企業要明確專人負責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報送。2021年6月11日前報送工作方案,8月25日前報送階段性工作情況,9月25日前報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