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清單
來源:米易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發布時間:2024-03-05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1.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及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負責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和城鄉生活垃圾中轉處置,推進廚余垃圾和建筑垃圾規范處置,依法對城市環境衛生實施監督檢查和考核。
2.負責全縣城市綠化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規劃區內城市園林綠化行業的管理、業務指導、培訓、督促和檢查;參與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標準和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有關管理規范的制定;負責城市建成區城市主干道道路兩側的行道樹及其附屬公共綠地的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對權限內園林綠化企業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米易縣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監督管理。與生態環境局會同有關部門已確定由城管負責的城市道路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等行政處罰工作。
4.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其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完成縣委、縣政府及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交辦的其他生態環境保護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