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關于2024年中秋節規范設置臨時交易攤點的通告
來源:米易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發布時間:2024-09-0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中秋節將至,為滿足廣大市民的購物需求,以優美的市容市貌迎接中秋佳節。本著“疏堵結合、便民利民、規范設置、有序經營”的原則,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設置、統一管理”的要求,在文體路設置臨時交易攤點,方案具體如下:
一、臨時交易設置時間:2024年9月10日至9月17日。
二、臨時交易攤點設置:月餅等副食品攤位63個。設置地點:文體路上段。
三、報名、抽號時間及地點:2024年9月9日8:30-12:00時在圖書館集中報名。集中報名結束后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隨機抽號,抽號時間2024年9月9日15:00-17:00時,15:00時準時開始抽號,15:00時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抽取攤位權。
四、報名條件:一是身體健康,年齡需達到18周歲以上者;二是憑本人有效戶口簿及身份證原件進行現場登記,同時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復印件上注明本人聯系電話。三是抽取到攤位的需提交銀行卡(中國農業銀行)復印件一份。
五、費用繳納:按照攀發改價格〔2018〕59號、米發改價格〔2018〕17號及米財辦〔2017〕97號文件規定收取經營性占道費,每個攤位一次性繳納經營性占道費共計100元,同時收取市容、衛生和綠化保證金200元(無息)。
六、臨時攤點管理要求:臨時攤點設置期間,經營者必須維護好攤點及周邊市容環境衛生,不得損壞城市綠化和市政設施;經營者經營商品必須在指定范圍內擺放整齊,不得出現隨意改變經營內容,越線擺放物品或越位經營等情況,并主動接受相關執法部門檢查。如有違反上述要求的行為,一經查實,縣綜合執法局依法予以查處,并收回臨時攤點使用權,所繳納保證金不予退還。
米易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