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及及坪采場礦石膠帶運輸系統6#礦石破碎站建設工程勘查作業及其輔助工程、施工便道臨時用地的批復
來源:米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11-1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及及坪采場礦石膠帶運輸系統6#礦石破碎站建設工程勘查作業及其輔助工程、施工便道
臨時用地的批復
攀鋼集團攀枝花新白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你單位《關于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的申請》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2021〕2號)、《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明確臨時用地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川自然資規〔2022〕3號)等有關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單位臨時使用米易縣白馬鎮人民政府、白馬鎮田家村村民委員會十一組的土地共計0.9392公頃,其中國有土地0.0293公頃,均為未利用地;集體土地0.9099公頃,均為農用地0.9099公頃(非永久基本農田耕地0.2526公頃,園地0.1034公頃,林地0.4630公頃,其他農用地0.0909公頃),用于及及坪采場礦石膠帶運輸系統6#礦石破碎站建設工程勘查作業及其輔助工程、施工便道臨時用地使用。
二、臨時用地有效期為2年,自批準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
三、你單位須嚴格按照臨時用地相關法律法規使用土地,在批準的臨時用地范圍內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臨時用地。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擅自改變臨時用地用途、擴大臨時用地面積等違法行為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四、請你單位按規定妥善處理好農戶補償等相關事宜,依據現行耕地保護政策,切實落實好臨時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措施。
五、你單位應及時向稅務部門繳納耕地占用稅,在使用時嚴格遵守環境保護等相關規定,做好環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誘發地質災害;按批復用途進行建設時要依法依規履行相關報批程序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應按照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要求落實防治措施。臨時用地使用期滿的復墾等事宜,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