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證明遺失聲明(范勝蘭、陳萬軍等5戶)
來源:米易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發布時間:2024-11-1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不動產登記證明遺失聲明
編號: 2024-045
因米易高恒置業有限公司 保管不善,將客戶范勝蘭、陳萬軍、高滿菊、李智強、詹泉水等5戶預告登記證明遺失(詳見附表)。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現聲明以下不動產登記證明作廢。
特此聲明。
附表:
序號 |
權利人 |
房屋坐落 |
不動產登記證明號 |
1 |
范勝蘭 |
原米易縣攀蓮鎮迷陽路2號5幢4-1 |
川(2020)米易縣不動產證明第0001431號 |
2 |
陳萬軍、王遠琳 |
原米易縣攀蓮鎮迷陽路2號5幢4-3 |
川(2020)米易縣不動產證明第0001447號 |
3 |
高滿菊、朱鳳友 |
米易縣攀蓮鎮迷陽路4號4幢14-5 |
川(2020)米易縣不動產證明第0001653號 |
4 |
李智強、張燕 |
原米易縣攀蓮鎮迷陽路2號4幢11-1 |
川(2020)米易縣不動產證明第0001430號 |
5 |
詹泉水 |
米易縣攀蓮鎮迷陽路2號2幢10-4 |
川(2020)米易縣不動產證明第0002449號 |
聲明人:米易高恒置業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