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攀枝花市氣象局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強安2023”監管執法專項行動的通知》
來源:攀枝花市氣象局 發布時間:2023-04-0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按照《四川省氣象局關于印發〈四川省氣象部門安全生產“強安2023”監管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氣函〔2023〕41號)和《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強安2023”監管執法專項行動的通知》(攀安辦〔2023〕24號)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強安2023”監管執法專項行動。結合全市氣象部門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為統領,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對安全生產工作、氣象工作及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踐行“兩個至上”安全發展理念,依法行政,公正執法,堅守安全底線,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國氣象局和省氣象局關于安全生產的重大決策部署,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主線,對本轄區氣象部門安全監管范圍內的生產經營企業開展全面的監管執法檢查,重點查處主要負責人履職不到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弱化、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實行“一案雙查”或“一案多查”,嚴格落實上限處罰、聯合懲戒、行刑銜接、舉報獎勵等有效措施,確保企業將安全責任落實到最小單元,持續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大事故發生,為全國兩會、成都大運會等重要時節和重要活動及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檢查范圍及安排
檢查范圍:全市氣象部門要將防雷安全重點單位、升放氣球活動情況和資質單位等納入專項行動重點檢查范圍,開展全覆蓋監管執法。
具體安排:本次專項執法行動采取“企業主動排查治理+專項監管執法”方式,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全面部署及企業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
全市氣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和《攀枝花市氣象局關于開展2023年防雷安全監督檢查專項工作的通知》(攀氣函〔2023〕16號)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檢查事項清單,建立重點檢查企業名錄庫。督促監管檢查對象對照檢查內容自查自改,并于3月31日前將自查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清單和整改計劃書面報送屬地市、縣氣象局備案。
(二)第二階段:集中監管執法檢查(2023年4月至8月底)
全市氣象部門要按照攀氣函〔2023〕16號文件安排的執法檢查時間,集中開展監管執法專項行動,每月執法檢查次數不少于2次,檢查企業不少于3家。要組織精干力量,以“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突擊檢查等模式,認真開展執法檢查,確保對重點監管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實現全覆蓋。
(三)第三階段:鞏固提高(2023年9月)
全市氣象部門要全面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經驗,緊盯本地區氣象行業領域關鍵部位和重點環節,認真開展回頭看回頭查活動,不斷改進監管執法工作,提升監管執法水平和效能。各縣(區)氣象局要提煉經驗做法,于10月10日前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專項行動總結以公文形式報送市氣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氣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把專項行動抓細抓實,抓出成效。要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加強統籌調度,認真開展執法行動。要用好監管執法權,排除干擾嚴執法,加強溝通協調和工作交流,確保執法行動規范有序開展。要認真提煉總結,學習好的經驗做法,補齊短板弱項,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提升執法實效。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敢于動真碰硬,做到精準執法、規范執法,確保執法的權威性、有效性。堅持“誰執法、誰普法”,向被檢查企業說清事理、說透法理、說通情理,提高執法公信力。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要緊盯不放,督促企業徹底整改,嚴格執法閉環管理。
(三)創新執法方式。為著力解決人情執法、地方保護等問題,在專項行動中,市氣象局將按照省氣象局的統一安排參加省級全域性交叉執法行動(資陽、攀枝花為執法組,成都為配合組。),各縣(區)氣象局共分三組開展交叉執法行動,市氣象局執法支隊負責協調執法人員并邀請防雷專家參加交叉執法行動,具體分組如下:
第一組市氣象局指派1名執法人員任組長,邀請1名防雷專家現場指導,執法單位為仁和區氣象局,執法人員2名,配合執法單位為鹽邊縣氣象局,配合執法人員2名,執法檢查鹽邊縣境內2023年防雷安全重點單位;
第二組市氣象局指派1名執法人員任組長,邀請1名防雷專家現場指導,執法單位為米易縣氣象局,執法人員2名,配合執法單位為仁和區氣象局,配合執法人員2名,執法檢查仁和區境內2023年防雷安全重點單位;
第三組市氣象局指派1名執法人員任組長,邀請1名防雷專家現場指導,執法單位為鹽邊縣氣象局,執法人員2名,配合執法單位為米易縣氣象局,配合執法人員2名,執法檢查米易縣境內2023年防雷安全重點單位。
對交叉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移交屬地氣象部門處理。要提升執法效果,倒逼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加大宣傳力度。全市氣象部門要加大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力度,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加大宣傳報道力度。集中開展新聞采訪專題活動,重點報道現場執法檢查、執法人員崗位練兵、典型案件辦理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及時曝光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達到“查處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工作目的。
(五)嚴格工作紀律。全市氣象部門執法人員要堅持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嚴格履行執法程序,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各項廉政紀律規定,依法依規做好執法工作,樹立氣象部門良好形象。各縣(區)氣象局要確定專職聯絡員1名,聯絡員名單、專項行動方案、重點檢查企業名錄庫于3月25日前報送市氣象局法規科備案。從4月開始,每月19日前報送專項行動統計匯總表至市氣象局法規科再次匯總后上報省氣象局和市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