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受獎軍人家庭送喜報工作辦法》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1-01-0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立功受獎軍人家庭送喜報工作辦法》政策解讀
近日,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聯合印發《立功受獎軍人家庭送喜報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20年12月21日起施行。為推動政策落實,有關方面負責人12月24日接受了新華社記者專訪,予以解讀。
問:為什么出臺《辦法》?
答:送喜報工作發源于革命戰爭年代,曾極大激發了我軍指戰員奮勇殺敵的高昂士氣。做好繼承和發展,有利于發揚優良傳統、服務部隊備戰打仗。
近年來,各地廣泛開展送喜報活動,取得良好效果。但是,隨著工作的深入、形勢的變化,送喜報工作需要進一步規范,確保把好事辦好。
《辦法》明確了送喜報工作原則和軍地職責分工,規范了寄送流程、送達儀式、待遇落實等方面的要求,對做好送喜報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問:喜報送給誰?
答:根據《辦法》,喜報是現役軍人榮獲由軍隊授予個人的八一勛章、榮譽稱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等獎勵后,將這一喜訊報送給其家庭的書面文帖。送喜報地址為立功受獎軍人指定的一處家庭住址,原則上為父母、配偶或者實際撫養人家庭住址。
軍隊文職人員和參戰、支前的預備役人員立功受獎的,參照《辦法》實施。
問:喜報誰來送?
答:根據《辦法》,喜報由立功受獎軍人家庭所在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和人民武裝部有關同志共同送達。
對榮獲八一勛章、榮譽稱號的,由省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同志和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負責同志為其家庭送喜報。
對榮獲一等功的,由地(市)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同志和軍分區(警備區)負責同志為其家庭送喜報。
對榮獲二等功的,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和縣(市、區)人民武裝部負責同志為其家庭送喜報。
對榮獲三等功的,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同志和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有關同志為其家庭送喜報。
問:如何送喜報?
答:送喜報堅持彰顯榮譽、簡樸熱烈、軍地協同、屬地負責的原則。送喜報時,應當舉行相應送喜報儀式。對于送喜報數量較多、時間較集中的,可以舉行集體儀式。
儀式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可以包括宣讀喜報、為立功受獎軍人家庭主要成員佩戴綬帶或者大紅花、送交喜報等環節。
《辦法》還提出,送喜報儀式可以邀請立功受獎軍人本人和單位代表參加。
問:喜報什么時間要送到?
答:立功受獎軍人家庭所在地軍地有關單位,原則上要在收到喜報和獎勵通知書后20個工作日內將喜報送至立功受獎軍人家庭。
對因家庭成員外出等原因,喜報無法按時送達的,立功受獎軍人家庭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主動聯系協調,商定送達時間。
問:立功受獎軍人家庭有什么待遇?
答:《辦法》明確,各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落實立功受獎軍人家庭有關待遇。
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在八一或者春節期間,走訪慰問當年度立功受獎軍人家庭。建立榮獲一等功及以上獎勵立功受獎軍人家庭走訪慰問聯系制度,掌握家庭成員情況,確定聯系人,及時幫助解決困難。
問:如何抓好送喜報工作的落實?
答:《辦法》提出,軍隊有關單位和省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對送喜報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督促,確保送喜報工作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