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事務部就業創業司負責人就《關于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來源:退役軍人事務部 發布時間:2023-03-0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退役軍人事務部就業創業司負責人就《關于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退役軍人事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全國工商聯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廣大退役軍人曾經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貢獻,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資源,在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發揮著積極作用。做好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是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做好穩就業保就業的內在要求,是就業困難退役軍人緩解生活困難、實現個人價值的現實需要,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強調,要深刻認識做好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為目標,立足就業困難退役軍人的特點和需求,通過強化擇業引導、加強崗位推薦、支持創業和靈活就業、落實幫扶措施、用好公益性崗位、做好技能培訓等,提供多崗位供給、多渠道保障的幫扶,使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及時就業。
《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經費保障、健全工作機制,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統籌用好相關資金、不斷加強對接協作,保障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問:出臺《意見》的背景及考慮是什么?
答: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退役軍人的核心關切。退役軍人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能夠在經濟社會建設各個領域發揮積極作用。但受多方面因素影響,部分退役軍人在就業過程中存在不同程度困難,未能及時就業或下崗失業。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就業保民生的決策部署,切實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有效落實,筑牢退役軍人就業幫扶底線,退役軍人事務部立足退役軍人工作實際,堅持“以滿足就業困難退役軍人現實需求為根本,以地方發展實際為基礎,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就業保民生為目標”的原則,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出臺了這個《意見》。
問:《意見》面向的幫扶對象如何界定?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中規定,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或者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具體標準范圍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規定執行。《意見》中所稱“就業困難退役軍人”,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規定,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退役軍人。
問:《意見》提出了哪些具體幫扶舉措?
答:主要包括6個方面:
一是強化擇業引導。建立常態化聯系機制,準確了解就業困難退役軍人思想狀況和實際情況,幫助退役軍人科學確定就業預期,選擇適合崗位及時就業。
二是加強崗位推薦。發揮各職能部門、各類就業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各類企業作用,加大薦崗力度,提供就業服務。
三是支持創業和靈活就業。支持有意愿和有一定能力的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從事靈活經營活動,按規定落實稅收優惠、一次性創業補貼等支持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場地、管理、衛生等費用方面給予優惠。
四是落實幫扶措施。引導就業困難退役軍人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落實就業援助政策措施,提供精準就業幫扶。
五是用好公益性崗位。對符合當地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退役軍人,經過就業幫扶確實難以通過市場渠道實現就業的,按規定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
六是做好技能培訓。鼓勵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就業技能、增強就業競爭力。
問:《意見》出臺有哪些意義?
答:退役軍人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資源,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通過制定《意見》,做好就業困難退役軍人的就業援助工作,幫助他們實現穩定就業,既是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做好穩就業保就業的必然要求,又是退役軍人緩解生活困難、實現個人價值的現實需要,對助推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