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標準
來源:米易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發布時間:2023-12-01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2022 年度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標準以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 (2021 年)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市職工平均工資增長額為基數,在鄉殘疾軍人一級按 2021 年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額的 50%增長,增長額為 1021 元,2022 年補助標準增長至9451 元/人,年;二級、三級按 2021 年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額的 45%增長,增長額為 918 元,2022 年補助標準增長至 8504 元/人.年;四級、五級按 2021 年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額的 40%增長,增長額為 816 元,2022 年補助標準增長至7560 元/人.年;六級按 2021 年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額的 35%增長,增長額為 714 元,2022 年補助標準增長至 6615 元/人.年: 七至十級按 2021 年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額的 30%增長,增長額為612 元,2022 年補助標準增長至5670 元/人,年;在鄉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按 2021 年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額的 50%增長,增長額為 1021 元,2022 年補助標準增長至9451元/人.年;在鄉病故軍人遺屬按 2021 年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額的 45%增長,增長額為918 元,2022 年補助標準增長至8504元/人.年;居住在城鎮的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和病故軍人家屬按 2021 年城市職工平均工資增長額的 5%增長,增長額為 574元,2022 年補助標準增長至 4173 元/人年;在鄉老復員軍人按2021 年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 40%增長,增長額為 816 元,2022年補助標準增長至7560 元/人.年;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和參戰退役人員、涉核人員按 2021 年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額的 30%增長,增長額為 612 元,2022 年補助標準增長至 5670 元/人.年;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按 2021 年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額的 50%增長,增長額為 1021 元,2020 年補助標準增長9451 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