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米易縣2021年稻谷補貼工作的通知
來源:米易縣農業農村局 發布時間:2021-09-0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米易縣2021年稻谷補貼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稻谷補貼工作的有關要求,保障稻谷種植收益基本穩定,根據《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1年目標價格補貼(稻谷)的通知》(川財建〔2021〕89號)、《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1年稻谷補貼工作的通知》(川農函〔2021〕323號)和《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四川省稻谷目標價格補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米易實際,現就開展米易縣2021年稻谷補貼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按照國家關于糧食收儲制度和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總體思路,深入推進我縣稻谷收儲制度和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調動各方市場主體積極性。通過實施稻谷補貼政策,強化我縣稻谷生產基礎,保持稻谷生產基本穩定,保障稻谷種植受益基本穩定,進一步鞏固優勢產區稻谷種植規模。引導種植結構調整、促進增加綠色優質稻谷種植,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高品質口糧需求。
二、基本原則
(一)保障精準,突出重點。
稻谷補貼資金同特定作物稻谷掛鉤,提高補貼資金的精準性,切實穩定稻谷生產能力,確保口糧絕對安全。
(二)調整結構,突出質量。
深入貫徹落實質量興農戰略,引導種植結構調整,促進增加綠色優質稻谷供給。
三、主要內容
(一)資金來源。
2021年省財政廳下達我縣稻谷補貼資金193.8186萬元(川財建〔2021〕89號)。
(二)補貼對象。
稻谷補貼對象為2021年縣域內稻谷實際種植者,包括普通農戶、家庭農場、合作社和農業企業。
(三)補貼標準。
在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測算的2021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標準(53.62元/畝)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0%的標準執行。
(四)發放方式。
發放到普通農戶、家庭農場的補貼必須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社會保障卡“一卡通”發放;發放給合作社或農業企業的補貼必須通過其法人開設的基本賬戶撥付。
(五)兌付時間。
2021年稻谷補貼要求于2021年11月20日前兌付完畢。
四、工作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工作機構。
成立米易縣2021年稻谷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農業副縣長任組長,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審計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農商行分管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補貼工作組織領導及相關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農業農村局,由唐文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稻谷補貼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職責。
稻谷補貼工作由各鄉鎮、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發展和改革局共同負責,各相關單位各司其職,加強協同配合,確保稻谷補貼工作順利開展。
各鄉鎮:一是負責2021年稻谷補貼政策宣傳到村社農戶;二是組織好所轄行政區域內種植稻谷面積登記、基礎數據核實和申報信息錄入;三是經公示、匯總、核實、審核補貼面積和補貼資金及有關補貼清冊及時報送;四是負責基礎數據收集、匯總、核實確保其真實性和完整性;五是清理社會保障卡賬號,做到“一人一卡”并激活;六是在規定時間不能及時兌付的,應及時查清原因,研究行之有效的措施,以書面形式報縣農業農村局,確保補貼資金及時兌付。
縣農業農村局:按照惠農補貼陽光審批、陽光發放監督平臺的相關程序要求兌付補貼,牽頭開展轄區內稻谷實際種植補貼面積的調查核實工作;組織水稻生產、推廣水稻綠色高質高效技術和政策宣傳工作,并牽頭對稻谷補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縣財政局:負責稻谷補貼資金撥付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專項資金績效評價。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協調工作,通過糧食產業發展政策引導農民加大綠色優質水稻生產、組織市場化收購等促進我縣稻谷收儲制度和價格形成機制改革。
五、工作程序
(一)補貼申報信息核查及錄入。
1.補貼申報信息的登記及核查。請各鄉鎮嚴格開展稻谷補貼申報信息的登記及核查工作,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2日。實行由農戶經社向村申報,以村為基本單位開展實際稻谷種植者的補貼申報信息登記、匯總和審核。補貼申報信息實行鄉(鎮)村兩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將經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的補貼面積匯總表、公示結果證明及工作組織措施信息等報縣2021年稻谷補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終審備案。
2.補貼申報信息的錄入。根據財政廳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川財辦〔2021〕6號)文件規定,稻谷補貼項目實行陽光審批、陽光發放。各鄉(鎮)以村為單位,將備案通過的補貼申報信息,通過稻谷補貼陽光審批平臺系統(四川省惠民惠農財政補貼項目資格審批基礎平臺)進行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15日。
(二)補貼資金發放。
縣農業農村局匯總全縣稻谷補貼申報面積,縣財政局測算補貼標準后,將補貼資金劃撥到縣農業農村局賬戶,縣農業農村局通過攀枝花市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社會保障卡“一卡通”發放監管系統進行資金發放,確保補貼資金安全運行、規范發放,2021年11月底完成兌付。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部門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廣泛宣傳稻谷補貼工作,讓廣大群眾充分了解政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確保補貼數據真實性和準確性,推進補貼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按程序規范操作,將稻谷補貼兌現工作納入鄉鎮政務、村務公開,充分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嚴格做到“四個到戶(村)和六個不準”,確保政策落地落實。
(三)加強監督檢查,落實定期檢查和重點抽查結合的補貼監督機制。嚴格執行補貼資金專戶管理,確保補貼資金封閉運行,實行補貼兌付社會保障卡“一卡通”。嚴格核定補貼對象和面積。對于信訪案件要及時辦結,嚴格落實定期檢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補貼機制,同時建立舉報制度,縣農業農村局舉報電話:0812-3999700,縣財政局舉報電話:0812-8172746。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督促被查單位在規定時限內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縣農業農村局要強化痕跡管理,建立健全稻谷補貼工作問題臺賬,對問題實行銷號管理,跟蹤檢查整改情況。
(四)嚴格按照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績效目標如期保質保量實現。
(五)各鄉鎮要按時間節點要求完成補貼各項工作,工作完成后將工作總結及相關工作簡報(紙質及電子檔)報送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各鄉(鎮)和縣級相關部門要注意保管好所有原始資料和憑證,建立專門的檔案,做好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等工作。
附件:米易縣2021年稻谷補貼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6日
附件
米易縣2021年稻谷補貼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為認真做好2021年稻谷補貼工作,落實好國家惠民惠農政策,經研究,成立米易縣2021年稻谷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侯 鋒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江立虎 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王 康 縣財政局局長
李維華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成 員:王 元 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尹繼桃 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
張紅國 縣財政局副局長
唐文躍 縣農業農村局總農藝師
路少君 縣審計局副局長
陳希華 攀蓮鎮人民政府鎮長
王微微 丙谷鎮人民政府鎮長人選
官 捷 撒蓮鎮人民政府鎮長人選
曹迎春 草場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 倩 白馬鎮人民政府鎮長
易糧七 得石鎮人民政府鎮長人選
嚴明發 普威鎮人民政府鎮長
何加林 白坡彝族鄉人民政府鄉長人選
楊 華 麻隴彝族鄉人民政府鄉長
付洪昌 灣丘彝族鄉人民政府鄉長
賀桂雄 新山傈僳族鄉人民政府鄉長
趙朝涌 縣農商行副行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農業農村局,由唐文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稻谷補貼日常管理工作。
聯系電話:縣農業農村局:0812-3999700
縣財政局:0812-8172746
《關于印發米易縣2021年稻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