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米易縣城市社區治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來源:縣政府辦 發布時間:2020-04-2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關于米易縣城市社區治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社區治理的重要論述,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中發〔2017〕13號)、《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川委發〔2018〕11號)文件要求,我局精心組織,于2019年9月初開展調研我縣城市社區治理工作,實地察看了我縣12個城市社區,同縣相關部門、8個包含城市社區鄉鎮領導召開座談會。現將有關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共轄12個鄉鎮,12個城市社區(第13個城市社區半山社區還在籌備擬建中),106個居民小組,居民戶籍人口數為42985人,城鎮常住人口為80433人。自2002年開展社區建設以來,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社區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社區服務功能逐步提升,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不斷增強,先后有多個社區被表彰命名為“高水平綜合性和諧社區”、“精神文明建設示范社區”、“花園社區”等榮譽稱號。12個城市社區共有112人。其中,黨員85人占總人數的78.7%,婦女干部73人占總人數的67.5%,社區黨組織書記12人(其中,中專學歷1人,大專學歷7人,本科學歷4人。35歲及以下1人,35歲-50歲9人,50歲以上2人),社區黨組織副書記5人(其中,大專學歷1人,本科學歷4人,年齡均在30歲-40歲之間),居委會主任12人(其中,大專學歷9人,本科學歷2人。年齡35歲以下4人,35歲-50歲7人),社區干部46人(其中,中專及高中學歷12人,大專學歷23人,本科學歷11人。35歲及以下20人,35歲-50歲24人,50歲以上2人),社會工作者37人(其中,中專及高中學歷4人,大專學歷13人,本科學歷17人。年齡35歲以下22人,35歲-50歲12人)。
二、存在的問題
(一)社區居委會行政化傾向嚴重。
隨著社會轉型,政府大量社會職能下沉,居委會承接了大量政府交辦的任務和行政性事務,普遍出現了行政化傾向,成為基層政府的延伸。調查發現,居委會工作中大部分都是政府下達的任務,服務內容包括民政、計生、居民養老、維護穩定、調解群眾矛盾、居民醫保、普法、雙擁、低保救助、社區文體、社區教育、殘疾人管理、司法援助、社會治安等近百項,除此之外還要應對需要上報的各種臺帳、報表、檢查、評比、各部門各類調查統計,以及各政府職能單位下派其他任務,導致多數居委會存在掛牌多,事務多的問題,反映出基層行政力量向居民自治組織延伸。導致部分居委會延續行政管理的體制,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居委會對政府機關的依賴。
(二)社區管理服務經費投入不能滿足現實需求。
大部分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日常工作和活動經費的主要來源都是財政撥款,僅有少數的居委會依靠其他經濟來源,社區干部晉升存在“天花板”。目前大多數社區居委會少有其他經濟來源,自身缺乏經營社區的能力,意味著大多數社區沒有建立一個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機制,因此居委會資金來源大部分僅能依靠當地政府下撥辦公經費、各種活動創建經費、評比獎金等勉強維持運轉,建設資金投入與需求缺口大的問題進一步凸顯。當前,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收入低的問題雖然有所改善,但與當前城鎮物價水平、社區居委會承擔的繁重工作任務相比,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收入依然不具有競爭力。這導致社區居委會很難建立起一支較穩定的、素質較高的隊伍,難以吸引公共管理、社會工作、醫療護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以提升基層社區服務管理水平。如何保證居委會工作人員合理的工資收入,仍是未來需要解決的問題。另外,各地都在提倡要建立信息化居委會,信息化建設不僅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后期也需要專業的人才來使其功能得到充分的發揮,這些也都需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培養和保障機制。
(三)多元治理模式滯后。
當前社區部分居民家庭生活困難,因病致貧、因殘致貧的問題也較為突出。雖然居委會擁有社會救助的職能,也有社區老年人養老服務、就業服務等職能,但是由于其工作人員精力有限,幫扶途徑有限等原因,導致這些困難的居民很難從居委會層面獲得更多幫助。因此從治理主體上講,單靠基層居民自治組織或政府,都無法有效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必須建立起包括居委會及居民、政府、社會組織、企業、駐區單位、志愿者等在內的多元治理體系。絕大多數社區擁有居民服務類、興趣類或互助類社會組織,在這些組織的帶動下,居民的業余生活也得到了極大的豐富。但是,社區擁有的社會組織數量還比較有限,經常與外來社會組織開展活動的比例也并不高,可見社會組織要想融入社區、成為參與社區治理的重要力量,還需要不斷提升社會組織的自身能力。多數居委會的駐區單位、企業或多或少會協助居委會開展活動,作為社區治理的其中一個主體,駐區單位、企業也在發揮作用,但是從協助居委會開展活動的頻次可以看出,駐區單位、企業還可以利用自身優勢和手中的資源,更多樣、更全面的參與社區治理。
三、幾點思考
城市社區治理,是打造和諧美好家園,改善城市人居環境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實際治理工作中,只靠城市社區黨組織和居委會一班人是不夠的,治理工作千頭萬緒、耗費人力物力且服務措施千絲萬縷難以一一落實到位。做好社區治理工作要以開放的心態來吸引居民積極參與社區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的社區生活。
(一)配套目標建設資金及適應社區服務能力水平的硬件設施。
加大財政對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建設的資金補助力度,讓城市社區具備滿足居民需求的硬實力;每年目標任務通過檢查驗收后配套一定的建設資金,增強城市社區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務能力的信心和干勁。
(二)打造專業化職業化多元化的社區干部隊伍。
從選拔、培育、實踐三個方面綜合施策、整體推進,積極探索社區干部職業化新路,著力解決社區干部社區意識、職業歸屬感不強的問題,引導社區干部把社區工作當職業、當事業、當學問來干,扎根基層務實奉獻。根據社區干部干事創業、成長成才、社區需要、激發動力等實際,采取各種方式供社區干部選擇,引導社區干部有序流動,推動社區工作和社區干部良性發展。
(三)社區“減負增效”,厘清政社職責。
建議縣級層面加強相關部門的協調力度,縣政務中心盡快接管社區公共服務中心,進一步理順社區公共服務中心的管理職責。一是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要明確各自的職能范圍,對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鄉鎮政府、居民委員會以簽訂《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協助基層政府工作協議書》的方式,明確社區居委會協助政府工作事項的內容要求,明確政府需要提供的業務指導,明確經費保障和雙方違約責任,實現鄉鎮政府依法行政、社區居委會依法履職;二是實行準入制度。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縣級各政府部門原則上不得在社區掛牌設立機構,如確需在社區內設立組織機構或向社區居委會下達工作任務的,必須向縣級政府提出申請,實行申報準入制度;對不屬于職責范圍的事項或不具備工作條件的任務,社區居委會有權拒絕。
(四)增加聯動力度,達成多元治理體系。
盡快實現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的“社區、鄉鎮、區縣和市”四級部門的互聯互通,同時將其納入市委、市政府對縣委、縣政府的考核目標任務,切實加大對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的推進力度。
四、推進城市社區治理措施
(一)推進社區黨建與社區工作深度融合。
1.確立融合理念。按照黨的十九大精神,“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樹立“抓好黨建是關鍵”的思想,做到“三個不忘”。在安排全盤工作時不忘安排黨建工作,在落實各項任務時不忘發揮黨建工作的政治功能,在工作遇到困難時不忘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找準融合路徑。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要求二者“知己知彼”。黨支部要了解中心工作是什么、有什么階段性任務和目標要求,通過黨建工作推動中心工作;中心工作要牢牢把握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找準發力點,通過中心工作推動黨建工作。三是形成融合機制。圍繞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來完善體制機制,努力做到制度規范化、活動常態化、效果明顯化。
2.黨建與其它工作進行融合貫通的具體做法。一是組織相加,建立聯合黨組織。建議加快社區組織體系建設,首先是推進社區“大黨委”建設。當前,社區與駐區單位,在黨的組織上互不隸屬、行政上互不關聯、管理上條塊分割,這就使社區和駐區單位的黨建工作都面臨著工作協調溝通難、服務資源優勢互補難、在職黨員在社區作用發揮難的問題。社區可以進行組織體系創新,建設社區“大黨委”,即通過選聘轄區內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黨組織負責人擔任“兼職委員”,建立社區“大黨委”,定期研究討論社區建設重大事項和轄區內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工作,變“社區事社區抓”為“社區事大家抓”。通過創新社區黨組織設置,就可以突破社區黨建封閉單一的傳統模式,推進社區資源共享、難題共解、和諧共建的新格局。二是黨旗引領。堅持把黨建工作前抓一步、深抓一層,讓黨建在政治、組織、行動、隊伍、能力、機制等方方面面引領工作。政治引領。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把黨員群眾和各類組織團結凝聚在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下統一行動。行動引領。黨組織和黨員始終要沖在干事創業第一線,以實際行動貫徹黨的宗旨,體現黨的意志,成為組織發動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先鋒模范。隊伍引領。強化黨員干部的“頭雁效應”,實現人民群眾在哪里,黨員干部就到哪里,黨建工作就跟進到哪里,真正體現“村看村 戶看戶 群眾看干部”的模范引領作用。能力引領。黨組織和黨員要充分發揮做好群眾工作、化解各類矛盾、促進和諧穩定、加強社會治理等方面的能力優勢,幫助各類組織和群眾解決困難和問題,讓“沒出路、找支部,有困難、找黨員”的觀念深入人心。三是工作相融。黨支部要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要堅持黨建先行,黨旗引領群團、協會、社區治理,黨建帶關建(重大項目創建和推進等工作)。如在社區治理方面:建議實行網格化覆蓋。按照片區、樓院劃分網格,科學設置社區內黨組織,建立起社區黨委—樓院黨支部—樓棟黨小組—黨員中心戶的社區組織體系,把社區直管黨員、離退休黨員、單位在職黨員納入網格,參與小區環境、物業的管理和民生訴求的收集,真正把黨組織的“根”扎進居民群眾,通過組織覆蓋延伸服務觸角,實現黨建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面促進“黨建+社區治理”的深度融合。在為民服務方面:建議開展黨員干部進千家、解難題、辦實事、送溫暖“三問三送”(問需求、問困難、問建議、送溫暖、送政策、送服務);“最多跑一次”和設立事務代辦點等為民服務活動。并進一步完善社區黨支部“一接待、二走訪、三排查”工作機制,真正體現黨旗飄揚暖民心,服務群眾辦實事的“黨建+服務”的深度融合。在社會組織、群團工作方面:社區黨支部堅持群團、社會組織建設與黨的建設一體推進,并切實加強領導。建議加強社區志愿服務隊伍的建設、群團社會實踐活動的開展、積極培育群眾性文體活動協會、社會服務型協會、切實促進“黨建+群建”的深度融合。
(二)提高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服務供給和社區矛盾預防化解能力。
1.提高社區居民參與。一是培養居民社區意識,樹立“社區是我家,建設靠大家”的思想基礎,讓他們廣泛參與到社區建設活動中來。二是強化居民宣傳教育,對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和社區建設的突出矛盾進行專題宣傳教育;三是采取多樣化的宣傳教育方式,宣傳表揚社區內的好人好事、發動居民參與討論社區問題等形式強化他們的社區意識,激發廣大居民參與社區建設活動的自覺性;四是社區要為居民參與營造良好的氛圍,組織各種文體活動,為居民群眾提供參與社區的機會,為有一技之長的居民創造發揮平臺。調動居民參與社區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高社區的共建活力。
2.社區服務供給。健全社區服務機構,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政策措施,推行首問負責、一窗受理、全程代辦、服務承諾等制度。
3.社區矛盾預防化解。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月排查、月例會、月報告制度,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網絡。積極組織社區“兩委”干部、駐社區民警、綜治專干、城管、工會、婦聯、計生、網格管理員、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員共同參與,積極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引導和提高居民依法說理、理性表達的能力,樹立理性、包容的心態,實現矛盾糾紛和社會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各類矛盾糾紛、“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三)保障外出務工人員的民主選舉權利、居民議事會議制度、全面建立健全居務監督委員會和推進居務公開及民主管理。
1.保障外出務工人員的民主選舉權利。對于戶籍在本社區的外出務工人員,選舉前通過打電話、發短信、親友傳達等方式加強與其本人的溝通和聯系,動員其在選舉當天到現場參加選舉,如因故不能參加的通過郵寄選票、委托他人投票、語音視頻等方式參選。對外地來本地務工的人員中,愿意參加居住地社區選舉的可通過轉移選舉關系參與居住地社區的民主選舉,全面保障外出務工人員民主選舉權利。
2.推行居民議事會議制度。建立社區居民議事會,推選黨員代表和居民代表,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等為居民議事會成員,向居民通報宣傳社區工作和計劃方案等,及時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的工作,通過走訪、調查、咨詢、傾聽等方式收集居民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提交居民議事會,共同協商,對解決居民關心的熱點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問題。建立社區居民QQ群和微信群,鼓勵居民積極參與社區的民主管理,切實保障居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在條件成熟的小區成立了一核三會,小區黨支部、業委會、議事會、監事會保障了社區居民的議事權利。
3.建立健全居務監督委員會。建立居務監督委員會,對居務公開、社區財產管理情況、工程項目等事項進行全程監督,及時發現并糾正存在的問題。對發現的涉嫌貪腐謀私、侵害群眾利益等違紀違法問題,及時向社區黨組織和鄉鎮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4.推進居務公開。以社區居務公開欄為依托,每月10前將社區的財務、低保、工作動態等進行公開。同時,通過手機、微信群、QQ群定期發布黨務、居務、事務、財務公開信息,同時建立社區公眾號,定期發布社區各種信息及動態,方便居民第一時間查看,及時了解社區各項工作開展情況,提升社區居民對社區工作的認同感、參與感和歸屬感。
(四)加強社區干部管理與能力素質建設。
一是選拔配備黨性強、作風正派、業務精通、能力過硬、群眾認可的社區“兩委”班子,并通過公開招考的方式,選優配強,選拔綜合素質較高的人員作為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后備人員重點培養。二是黨支部要注重抓班子、帶隊伍,積極探索建立社區干部輪流擔任書記主任助理培訓鍛煉機制,鼓勵社區工作人員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社區工作人員每周例會上總結上周工作,并開展業務學習,討論研究本周工作重點。三是將工作人員的業績、平時表現、民主測評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