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灣丘彝族鄉人民政府關于將醫保基金監管納入綜合監管體系的通知
來源:灣丘彝族鄉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2024-01-1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為切實保障醫保基金平穩運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0 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 化監管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3〕17 號)及省、市、縣相關工作要求,決定將醫保基金監管納入我鄉綜合監管體系。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進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建設,構建全領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確保醫療保障基金安全。
(一)完善綜合監管體系。強化灣丘彝族鄉人民政府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領導,將醫保基金監管鄉綜合監管體系重要內容并與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推進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醫療保障基金監管體系建設,構建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和個人守信相結合的醫保基金監管新格局。
(二)完善組織機構建設。充分發揮基層政府在醫保基金監管、行政執法、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作用,成立醫保基金綜合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推進醫保基金監管體系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
組 長:李云龍鄉長
副組長:李偉副鄉長
成 員:廖麗娟黨政辦負責人
莊富才財政所負責人
繆世惠基層治理服務中心負責人
魯小英群工辦負責人
楊順程衛計辦負責人
程飛派出所相關負責人
鄭洪凱衛生院負責人
領導小組設置下設辦公室在基層治理服務中心,繆世惠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責任分工
鄉屬各辦(所、站、中心)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聯動,依法依規依責開展綜合監管工作,確保綜合監管效果。
(一)社會事務辦牽頭開展綜合監管,對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服務行為和費用進行監督,依法依規處理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
(二)派出所負責加強打擊欺詐騙保力度,嚴厲打擊各類欺詐騙保違法犯罪行為。
(三)財政所依職責對醫保基金使用管理情況實施監督,協助完成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查驗等。
(四)衛計辦負責加強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監管,督促醫療機構規范診療行為;根據核實的情況,對醫療機構和相關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三、主要措施
(一)推行網格化管理措施,開展基金監管宣傳,積極支持并推動醫保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活動開展。
(二)協助國家、省、市、縣醫保部門開展飛行檢查、專項檢查,開展欺詐騙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充分認識醫保基金綜合監管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明確責任分工,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提升綜合監管質效。壓實工作責任,建立健全考評機制。加強對基金監管數據運用的分析研究,探索醫保基金監管新辦法,構建醫保基金監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