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債務得化解 助企紓困護信用
來源:米易縣法院 發布時間:2024-08-2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通過這次執行和解,順利為我們企業化解債務2800多萬元,有效維護了我公司的信用,真的太感謝你們法院了。”近日,攀枝花某釩鈦公司負責人握著米易法院執行局局長鄭從俊的手,感激地說到。
2022年,該釩鈦公司與某化工公司因借款合同發生糾紛,經法院判決,由釩鈦公司支付化工公司借款本息合計6322萬余元。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釩鈦公司償還借款4000萬元,剩余債權化工公司自愿放棄。然而,釩鈦公司在還款2340萬元后遭遇資金周轉困難,未再履行后續還款義務。2024年2月初,化工公司申請恢復執行,要求釩鈦公司支付本息合計4443萬余元。
收到執行通知后,釩鈦公司負責人立即趕到米易法院,向執行法官陳述了雙方糾紛的經過,并一再表示信用對一家企業來說,是一項重要的無形資產,企業的信用狀況切實影響著其經營、融資、招投標等方方面面,公司有很強的還款意愿,但由于利息過高,還款將對公司生產造成嚴重影響,請求法院組織雙方再次和解。
企業有需求,法院有行動。了解到釩鈦公司面臨的困難后,米易法院執行局立即對該公司近期的生產經營情況、債務償還情況和企業的信用狀況進行了摸底。經調查,釩鈦公司近年來生產經營情況逐年向好,此前所欠數億元債務中大部分都已主動償還,沒有履行與化工公司和解協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近期市場行情發生重大變化,公司流動資金暫時出現問題所致。考慮到釩鈦公司積極的還款意愿、良好的發展前景和維護企業信用的迫切需求,執行法官決定盡力促成該案達成執行和解。
2024年3月初,案件雙方在執行局的組織下來到米易法院,執行局局長鄭從俊向雙方釋明了相關法律規定,一方面強調生效法律文書的強制效力及履行法律義務的必要性,另一面著重向申請執行人化工公司說明了釩鈦公司目前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短期內面臨的困難,闡釋了著眼長遠、合作共贏的道理,隨后組織雙方就還款問題進行了充分協商。最終,雙方再次達成執行和解,由釩鈦公司當場償還化工公司1650萬元,化工公司自愿放棄剩余債權,至此,本案以債權人主動減免債務2800萬元執行完畢。
近年來,米易法院執行局秉承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在涉企案件執行過程中,一方面嚴格規范執行行為,審慎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執行強制措施,依法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另一方面充分考量企業面臨的具體困難,著力搭建溝通平臺,積極組織雙方達成執行和解,最大限度維護企業發展長遠利益,將助企紓困、維護企業信用的舉措落到實處,為共富試驗區建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