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米易縣2023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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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3-00401
- 公文種類: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5-05
- 發布日期:2023-05-05
- 文??號:米府辦發〔2023〕24號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米易縣2023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相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米易縣2023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5日
米易縣2023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稻谷補貼工作的有關要求,保障稻谷種植收益基本穩定,根據《財政廳 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目標價格補貼(稻谷)的通知》(川財建〔2022〕426號)精神,結合米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按照國家關于糧食收儲制度和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總體思路,深入推進我縣稻谷收儲制度和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調動各方市場主體積極性。通過實施稻谷補貼政策,強化我縣稻谷生產基礎,保持稻谷生產基本穩定,保障稻谷種植受益基本穩定,進一步鞏固優勢產區稻谷種植規模。引導種植結構調整、促進增加綠色優質稻谷種植,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高品質口糧需求。
二、基本原則
(一)保障精準,突出重點。稻谷補貼資金同特定作物稻谷掛鉤,提高補貼資金的精準性,切實穩定稻谷生產能力,確保口糧絕對安全。
(二)調整結構,突出質量。深入貫徹落實質量興農戰略,引導種植結構調整,促進增加綠色優質稻谷供給。
三、主要內容
(一)資金來源。省財政廳提前下達我縣2023年稻谷補貼資金167.943萬元(川財建〔2022〕426號),2021-2022年結余資金3.49萬元,預算補貼金額171.433萬元,補貼總額最終以省財政廳結算數據為準。
(二)補貼對象。稻谷補貼對象為2023年縣域內稻谷實際種植者,包括普通農戶、家庭農場、合作社和農業企業。
(三)補貼標準。2023年稻谷補貼面積確認后,在省級測算的2023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或下調不超過10%的標準執行。
(四)發放方式。發放到普通農戶、家庭農場的補貼必須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社會保障卡“一卡通”發放;發放給合作社或農業企業的補貼必須通過其法人開設的基本賬戶撥付。
(五)兌付時間。2023年稻谷補貼要求于2023年11月30日前兌付完畢。
四、工作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工作機構。成立米易縣2023年稻谷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農業副縣長任組長,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審計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農商行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補貼工作組織領導及相關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農業農村局,由張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稻谷補貼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職責。
稻谷補貼工作由各鄉鎮、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發展和改革局共同負責,各相關單位各司其職,加強協同配合,確保稻谷補貼工作順利開展。
各鄉鎮。一是負責2023年稻谷補貼政策宣傳到村社農戶;二是組織好所轄行政區域內種植稻谷面積登記和基礎數據核實;三是經公示、匯總、核實后通過陽光審批平臺申報;四是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基礎數據收集、匯總、核實,確保其真實性和完整性。五是清理社會保障卡賬號,做到“一人一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六是在規定時間不能及時兌付的,應及時查清原因,研究行之有效的措施,以書面形式報縣農業農村局,確保補貼資金及時兌付。
縣農業農村局。按照惠農補貼陽光審批、陽光發放監督平臺的相關程序要求兌付補貼,牽頭開展轄區內稻谷實際種植補貼面積的調查核實工作;組織水稻生產、推廣水稻綠色高質高效技術和政策宣傳工作,并牽頭對稻谷補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縣財政局。負責稻谷補貼資金撥付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專項資金績效評價。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協調工作,通過糧食產業發展政策引導農民加大綠色優質水稻生產、組織市場化收購等促進我縣稻谷收儲制度和價格形成機制改革。
縣委宣傳部。加大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和稻谷種植補貼等惠農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力度,切實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按照實施方案負責督促項目執行。
縣審計局。根據米易縣2023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實施方案執行情況,加大審計執法力度,做好資金監管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核實稻谷種植補貼面積。
1.各鄉鎮負責對本轄區稻谷種植面積的核實。核實方法實行由農戶向村、社申報,以村、社為基本單位開展稻谷種植面積的登記、匯總、審核,村社將農戶稻谷種植面積,個人信息包括戶主姓名、身份證號、社會保障卡“一卡通”賬號等相關資料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2.補貼資金數據采集錄入。按照《中共攀枝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等七家單位關于攀枝花市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社會保障“一卡通”工作的補充通知》(攀財辦〔2019〕16號)要求,由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縣級的要求,組織本鄉(鎮)補貼項目數據采集、錄入四川省惠民惠農財政補貼項目資格審批基礎平臺和“一卡通”發放系統工作,并及時在鄉(鎮)、村級公開欄張榜公示。
(二)補貼資金發放。
稻谷補貼面積經縣農業農村局匯總審核后,按照我縣2023年稻谷目標價格補貼標準進行兌付。稻谷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發放到普通農戶、家庭農場或撥付至合作社、農業企業開設的基本賬戶,2023年11月底前兌付完畢。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部門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廣泛宣傳稻谷補貼工作,讓廣大群眾充分了解政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確保補貼數據真實性和準確性,推進補貼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按程序規范操作,將稻谷補貼兌現工作納入鄉(鎮)政務、村務公開,充分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嚴格做到“四個到戶(村)和六個不準”,確保政策落地落實。
(三)加強監督檢查,落實定期檢查和重點抽查結合的補貼監督機制。嚴格執行補貼資金專戶管理,確保補貼資金封閉運行,實行補貼兌付社會保障卡“一卡通”。嚴格核定補貼對象和面積。對于信訪案件要及時辦結,嚴格落實定期檢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補貼機制,同時建立舉報制度,縣農業農村局舉報電話:0812-3999700,縣財政局舉報電話:0812-8172746。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督促被查單位在規定時限內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縣農業農村局要強化痕跡管理,建立健全稻谷補貼工作問題臺賬,對問題實行銷號管理,跟蹤檢查整改情況。
(四)嚴格按照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績效目標如期保質保量實現。
(五)各鄉(鎮)要按時間節點要求完成補貼各項工作,工作完成后將工作總結及相關工作簡報(紙質及電子檔)報送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各鄉(鎮)和縣級相關部門要注意保管好所有原始資料和憑證,建立專門的檔案,做好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等工作。
附件:米易縣2023年稻谷補貼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米易縣2023年稻谷補貼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為認真做好2023年稻谷補貼工作,落實好國家惠民惠農政策,經研究,成立米易縣2023年稻谷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侯 鋒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唐文躍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江立虎 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王 康 縣財政局局長
成 員:王 元 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尹繼桃 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縣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主任
張紅國 縣財政局副局長
張 軍 縣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副主任
路少君 縣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付耀平 攀蓮鎮人民政府鎮長
王微微 丙谷鎮人民政府鎮長
官 捷 撒蓮鎮人民政府鎮長
劉山川 草場鎮人民政府鎮長
劉斯諾 白馬鎮人民政府鎮長
易糧七 得石鎮人民政府鎮長
甘 泉 普威鎮人民政府鎮長
何加林 白坡彝族鄉人民政府鄉長
楊 昶 麻隴彝族鄉黨委書記
李云龍 灣丘彝族鄉人民政府鄉長
賀桂雄 新山傈僳族鄉人民政府鄉長
張家林 攀枝花農商銀行米易支行行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由張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稻谷補貼日常管理工作。
政策解讀:稻谷目標價格補貼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