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關于繼續執行我省公路路產損壞占用 賠(補)償收費標準的復函
來源:省財政廳 發布時間:2021-10-2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關于繼續執行我省公路路產損壞占用 賠(補)償收費標準的復函
川發改價格函[2017]1069號
交通運輸廳:
你廳《關于繼續執行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費標準有關事項的函》(川交函[2017]551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為了深化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暫不修訂調整收費項目和標準,其收費有關規定仍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811號)執行,執行期延長至2022年8月31日。在此期間,國家和省對其收費有新規定,從其規定。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