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衛生健康局 對縣政協十五屆四次會議第50號提案的答復
來源:米易縣衛健局 發布時間:2024-09-0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推進米易縣民營醫療健康發展》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心支持民營醫療機構健康發展,積極營造發展良好外部環境
民營醫療機構是我縣醫療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實處,要繼續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建立健全各項配套政策。民營醫療機構特別是民營醫院建設用地、機構設置等方面,應當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統籌規劃,使其在融資、用地、價格等方面有所突破,特別是在醫保方面,真正做到對公立醫院和民營醫院一視同仁,所有醫療市場逐步向民營醫療機構平等開放,不應當設立所有制歧視性限制,民營醫療機構與公立醫院同樣標準、同等條件、同樣監管。在業務培訓、參加學術組織和學術活動、醫療技術準入、政策知情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受同等待遇。
目前,國家鼓勵民營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職能。我們應當結合實際,制定相應方案,向具備從事公共衛生服務條件的民營醫療機構適當傾斜,對民營醫療機構承擔社會職能給予相應補償。當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時,民營醫療機構必須執行政府指令性任務,財政可根據其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以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相應的補助。民營醫療機構對醫療救助對象給予救治的,經審核給予相應補助。加強政策引導,鼓勵民營醫療機構與公立醫院建立廣泛的業務聯系,采取雙向轉診、專家會診、進修培訓、技術人員交流等多渠道、多形式的業務合作。
二、落實民營醫療機構依法執業主體責任,合力拓寬規范發展路徑
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縣衛生健康局要加強與縣民營醫療協會的密切合作,充分發揮協會在民營醫療機構管理中的作用,為民營醫療機構強化自身管理提供專業化服務。一是完善行業規范管理。協會要定期開展專項或綜合性的交流、互查和自評等活動,引導規范行業執業行為,不斷探索完善促進行業自律的管理機制。二是制訂完善信用評價指標標準。縣衛生健康局會同協會探索建立民營醫療機構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方法,依此開展民營醫療機構信用等級評價,為實現協同監管、形成監管合力創造條件。
各民營醫療機構要加強自身管理。衛生健康局和行業協會應加強對民營醫療機構的法律法規的培訓和教育,引導民營醫療機構規范自身行為,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醫療行為;要堅持辦醫的公益性和慈善性,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為社會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要加強管理人才及專業人員的培養,形成結構合理的管理人才和專業人才梯隊。要營造學術氛圍,使中青年醫學從業人員有個人學術發展的空間,保持醫療業務人才的穩定性,不斷提高醫療水平和質量,確保穩健發展。
進一步健全工作措施,督促民營醫療機構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一是組織民營醫療機構開展依法執業承諾。個體診所、醫院負責人和二級班子成員要簽訂依法執業承諾書。二是定期開展依法執業自查。進轄區內民營醫療機構定期開展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對自查發現的違法執業行為,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組織整改。三是建立依法執業自查結果綜合運用機制。充分運用自查結果與監督執法、質控檢查結果比對,探索將民營醫療機構自查結果與醫療機構信用體系建設、醫院等級評審等相掛鉤的綜合運用機制。
三、全面推進醫療衛生綜合監管,規范民營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
一是完善部門協同監管機制。要加強醫療、醫保、醫藥監管聯動,縣衛生健康局會同公安、醫保、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建立違法線索互查、處理結果互認、執法聯動響應的協同監管機制。縣衛生健康局內部相關股室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醫療機構全系統綜合監管機制,推進行政審批、行政管理、行政檢查、行政執法等監管環節信息共享、綜合運用,并將綜合監管結果與醫療機構校驗、績效考核、評先評優、等級醫院評審等相掛鉤。
二是完善信用監管機制。把信用監管嵌入日常工作,作為加強事中事后管理的手段,探索建立紅黑名單制度,結合自查結果、行業信用評價、監督檢查、投訴舉報、行政處罰、不良記分等情況,建立民營醫院信用檔案,公布嚴重失信者“黑名單”,商有關部門制訂聯合懲戒措施,使嚴重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是探索建立分級分類監管機制。綜合上年度信用綜合監管評價結果等級實施相應的監管措施,對守信主體(紅名單),采取減少現場核查等激勵措施;對不良信息主體,可納入重點監管名單、在“雙隨機、一公開”中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檢查頻次;對嚴重失信者(黑名單),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強日常監督檢查頻次和提高隨機抽查概率。
四、強化社會監督引導社會輿論,樹立民營醫療機構良好社會形象
一是有計劃按進度進行普法宣傳教育。縣衛生健康局要制定工作計劃,針對民營醫療機構專門開展衛生健康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確保宣傳教育取得實效,全面提高民營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二是強化民營醫療機構信息公開工作。縣衛生健康局和相關部門要及時公示處罰信息和信用評價結果,督促民營醫療機構落實院務公開,政務公開等有關要求,保障公眾知情權。
三是拓寬和完善監督渠道。依托“12345”政府陽光熱線等,結合全縣衛生健康系統實際,建立醫療服務投訴舉報平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公眾提供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四是探索建立社會監督員制度。探索建立醫療服務社會監督員制度,聘請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新聞記者、機關工作人員、群眾居民等為社會監督員,參加醫療服務監督工作。
附件:米易縣民營醫療機構發展現狀調研報告
米易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