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米易縣醫療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1-17 來源:米易縣醫療保障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米易縣醫療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1年,縣醫療保障局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上級部門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緊緊圍繞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醫保基金監管等工作實際,嚴格執行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障政策和標準,妥善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積極穩妥地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
1.公開機構介紹情況。按照最新的三定方案主動公開本機關機構職能、領導信息、內設機構等情況,2021年根據實際變化,及時更新發布機構職能信息1條、領導信息3條、內設機構信息1條、聯系方式2條。
2.公開政策文件情況。根據民生需求,轉發上級主管部門醫療保障相關政策文件5條及政策解讀1條。
3.公開規劃信息情況。2021年我局未發布規劃信息。
4.公開財政信息情況。按照規定公開本部門預決算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5條,相關要素符合規范。
5.公開政府采購情況。2021年我局還未發布政府采購信息。
6.辦事流程信息情況。為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的醫療保障信息,2021年我局發布辦事流程2條、各類醫療保障通知公告22條。
7.工作動態信息情況。圍繞年度計劃和重點工作落實推進情況,2021年我局及時發布工作動態信息57條、工作圖片展示22條。
(二)依申請公開
我局按照相關要求及規定,公布索引號、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有效期、文號、發布機構、關鍵詞、信息分類和信息格式等核心元數據,保障目錄體系框架、欄目體系符合統一要求,并完善相關專題專欄;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依申請公開答復,制定正式的答復書,答復書經過部門領導、分管領導審核、主要負責人簽發的流程,規范管理依申請公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各環節。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事項。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確公開方式(主動公開或依申請公開),要求各股室、醫保中心不得發布違反國家法律和地方法規的信息,不得傳播不健康信息,凡上載米易縣政府網的信息,必須嚴格按照“誰起草、誰提出、誰審查、誰辦理”的原則,準確提出公文公開屬性,并完成《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信息發布審批備案表》審簽工作;二是圍繞突發事件應對,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我局建立了網上涉審輿情應對預案,依法公開政府信息。充分利用門戶網站,及時發布醫療保障工作信息、通知公告和宣傳工作成果。2021年,我局未發生重大輿情事件,未接到投訴咨詢類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一是嚴把政府信息管理,明確一名分管領導作為信息審核負責人,所有發布的信息必須經主要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發布,有效確保發布內容的時效性、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安全性;二是是參與平臺建設,積極對接業務主管單位,不斷優化。
(五)監督保障
為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明確一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網站信息的日常管理,建立信息上網復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更改,及時撤除不符合規定的信息,對于造成不良影響的相關人員嚴肅追究責任。2021年,3次組織工作人員對政府網站信息平臺(網)進行全面排查,未發現包含政治敏感術語、錯別字、居民身份證、詳細居住地址、銀行卡號及聯系方式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對外公開的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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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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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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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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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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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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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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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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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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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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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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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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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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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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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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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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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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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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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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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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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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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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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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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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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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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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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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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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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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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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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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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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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 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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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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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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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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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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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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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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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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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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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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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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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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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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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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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門戶網站有個別欄目更新不及時,有時會被主管部門提醒。
2.信息公開的內容還不夠全面,主要為動態類信息,需進一步加大醫療保障信息公開力度。
3.部門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專業素質和業務水平有待提升,依申請公開界限把握不準的問題。
(二)改進的方向
1.強化信息公開管理。建立內部提醒制度,辦公室要將每個欄目更新時間做成表格的形式張貼在醒目位置,隨時提醒欄目更新時點。
2.拓寬政務公開廣度。以門戶網站為主體,多渠道進行醫療保障信息宣傳工作,提高公眾對醫療保障信息的知曉度,同時提高政務公開透明度。
3.提高政務公開水平。繼續加強全體干部對政務公開工作的學習和了解,深入領會和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我單位無依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