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林業局2024年單位預算編制說明
來源:米易縣林業局 發布時間:2024-04-0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目錄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 6 -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 6 -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 10 -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 10 -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 10 -
1.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 。
2.組織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造林綠化工作。
3.負責全縣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
4.負責監督管理全縣荒漠化防治工作。
5.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
6.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
7.負責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
8.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全縣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草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現代園區建設,發展花卉、特色經濟林、森林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生態旅游產業。推進林業和草原綠色產業發展。
9.指導全縣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質、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10.負責全縣森林草原行政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執法和監管工作。
11.負責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發送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12.監督管理全縣林業和草原縣級以上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全縣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安排建議,按縣政府規定權限,核報、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13.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承擔全縣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
14.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省、市、縣相關規定,負責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隊伍的組織建設,建立專兼職結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基層森林撲火隊伍。
15.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縣林業局2024年重點工作。
1.全力做好三爭工作
積極對接省級主管部門,依托防火鞏固提升、林業產業園區建設、生態修復等項目爭取更多的資金支持,力爭上級資金3000萬元。
2.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加大隱患排查整治,做實防火宣傳,嚴厲打擊各種違規野外用火行為,全面落實防滅火各項措施,織密織牢森林草原“防火網”。嚴格按照“三先四不打”要求,科學撲救、及時撲救,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保障撲火人員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確保新的防火期內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完善推進林長制工作
充分發揮好林長制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作用,及時組織召開林長制全體會議,協調好林長巡林,切實發揮林長制在整個林業工作中的統領作用。
4.持續加強森林資源保護
完成2024年林草濕監測和森林督查核查及上報工作,組織開展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完成2024年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補助兌現工作。積極做好涉林企業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服務工作,在承諾時限完成使用林地的審核審批。
5.扎實推進林業產業工作
一是于2024年計劃新增油茶栽植面積1500畝,以促進油茶種植帶動群眾增收致富,助力鄉村振興。二是于2024年6月29日完成黨政機關義務植樹活動。三是加強對上年度已完工的2022年生態修復及配套設施項目、米易縣2022年干旱河谷生態治理試點項目撫育管護,確保成效。四是做好“天府森林糧庫”、花卉產業發展、米易縣特色林木綜合產業園區建設等項目工作。
6.加強林業隊伍建設
組織人員定期參與培訓,加強專業技能和管理能力。提高安全意識,確保林業工作安全性。提高團隊協作意識,增強林業隊伍執行力和戰斗力。內部管理更加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認真落實領導干部日常監管“紅黃牌”預警處置機制,筑牢拒腐防變思想基礎。
縣林業局下屬預算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主要包括:
序號 |
預算單位名稱 |
1 |
米易縣林業局 機關 |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縣林業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農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縣林業局2024年收支總預算9569732.68元。比2023年預算數減少24298562.01元,主要是2023年收支總額包括上年結轉資金16603253.2元,年初預算項目數較2024年多34個,收入支出數大。
縣林業局2024年收入預算9569732.68元,其中: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569732.68元,占100%。
縣林業局2024年支出預算9569732.68元,其中:基本支出9234883.68元,占96.5%;項目支出334849元,占3.5%。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縣林業局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9569732.68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569732.68元;支出包括: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38767.4元、 衛生健康支出688912元、 農林水支出6872309.28元、住房保障支出669744元。
縣林業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9569732.68元,比2023年預算數減少7695308.81元,主要是年初預算項目數較2024年多34個,收入支出數大。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38767.4元,占17.5%; 衛生健康支出688912元,占7%; 農林水支出6872309.28元,占68.7%; 住房保障支出669744元,占6.8%。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 行政單位離退休(01)2024年預算數為367726.6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事業單位離退休(02)2024年預算數為166359.8元,主要用于: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05)2024年預算數為804681元,主要用于: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行政單位醫療(01)2024年預算數為804681元,主要用于: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5.衛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事業單位醫療(02)2024年預算數為243448元,主要用于: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房休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6.衛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公務員醫療補助(03)2024年預算數為267389元,主要用于: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7.農林水支出(213)林業和草原(02)行政運行(01)2024年預算數為2845384.56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農林水支出(213)林業和草原(02) 事業機構(04)2024年預算數為3692075.72元,主要用于: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含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9.農林水支出(213)林業和草原(02)林業草原防災減災(34)2024年預算數為233700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病蟲害等有害生物災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動物疫病災害等方面的支出。
10.農林水支出(213)林業和草原(02)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99)2024年預算數為101149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林業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積金(01)2024年預算數為669744元,主要用于:按映行政售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縣林業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9234883.68元,其中:
人員經費846776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
公用經費767118.68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縣林業局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89100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元,公務接待費3600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3100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出國出境計劃安排。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24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費較2023年預算與2023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費嚴格落實中央相關政策規定,合理編制公務接待費預算。
2024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本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部門預算編審相關規定,按照車輛運行維護費定額標準編制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1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7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1輛,越野車3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3100元,用于1輛公務(執法執勤)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森林草原防滅火及林業產業發展、森林資源管理等工作開展。
縣林業局2024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2024年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無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無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24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4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用于0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
縣林業局2024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縣林業局2024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2024年,縣林業局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767118.68元,比2023年預算增加3989.76元,增長0.5%。
2024年,縣林業局安排政府采購預算235000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00000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750000元。
截至2023年底,縣林業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1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24年縣林業局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53個,涉及預算9569732.68元。其中:人員類項目41個,涉及預算8467765元;運轉類項目12個,涉及預算1101967.68元;特定目標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 行政單位離退休(01)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事業單位離退休(02)主要用于: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05)主要用于: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行政單位醫療(01)主要用于: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6.衛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事業單位醫療(02)主要用于: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房休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7.衛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公務員醫療補助(03)主要用于: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8.農林水支出(213)林業和草原(02)行政運行(01)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9.農林水支出(213)林業和草原(02) 事業機構(04)主要用于: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含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10.農林水支出(213)林業和草原(02)林業草原防災減災(34)主要用于:反映用于病蟲害等有害生物災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動物疫病災害等方面的支出。
11.農林水支出(213)林業和草原(02)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99)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林業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積金(01)主要用于:按映行政售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3.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5.“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