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普威財政支付中心單位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來源:米易縣財政局 發布時間:2017-07-2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
2、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規定,做好鄉鎮財政性資金國庫集中支付,規范財政性資金支出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對財政性資金集中支付過程實施管理和監督,加強財政支出管理,確保財政性資金支付準確、及時、安全。
3、根據縣財政局批復的鄉鎮分月用款計劃和授權支付額度,具體審核辦理資金支付業務,并進行會計集中核算。
4、定期與縣財政局、代理銀行、鄉鎮核對賬目,向縣財政局提供財政性資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報告財政性資金支付情況。
5、管理鄉鎮的預留印鑒卡,受理鄉鎮預留印鑒卡變更事宜。
6、受理鄉鎮、商品或勞務供應商的賬務查詢事宜,并對鄉鎮財務會計資料保守秘密。
7、完成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米易縣普威財政支付中心收入決算總額為63.54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62.31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1.23萬元。
2016年米易縣普威財政支付中心支出決算總額為63.5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1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2萬元,醫療衛生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72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66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米易縣普威財政支付中心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鄉鎮財政性資金國庫集中支付相關工作。
基本支出59.31萬元,是用于保障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2.57萬元,是用于保障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財政國庫支付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16萬元,主要用于:是用于保障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手續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和鄉鎮財政性資金國庫集中支付專項經費支出。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萬元。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4.7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
2016年公務接待費0.1萬元。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五、本年度部門決算等財務工作開展情況
我單位2016年部門決算工作在縣財政的指導下,在縣級各相關部門的支持與密切配合下,嚴格按照決算報表編制要求精心組織,通過編審人員認真細致的工作,2016年部門決算報表已編審完成并上報。
附件:米易縣普威財政支付中心2016年部門決算報表.XLS 米易縣普威財政支付中心2016年政府采購執行情況表.XLS
普威財政支付中心2016年度機關運行經費及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XLS
米易縣普威財政支付中心2016年部門支出績效評價自評報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