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中心2024年單位預算公開
來源:米易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中心 發布時間:2024-03-2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中心
2024年單位預算編制說明
目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1
(一)米易縣文旅中心職能簡介.................................. .1
(二)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重點工作......................1
二、機構設置情況....................................................................2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3
(一)收入預算情況........................................................3
(二)支出預算情況........................................................3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3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3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4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4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5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5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6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7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7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7
(一)機關運行經費.........................................................7
(二)政府采購情況.........................................................7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7
(四)預算績效情況........................ . ...............................8
十二、名詞解釋.........................................................................8
附件...........................................................................................10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米易縣文旅中心職能簡介。
1.組織推動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融合發展。
2.管理全縣重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宣傳推廣,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產業對外合作與市場推廣,制定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推進全域、全齡、全時旅游。
3.指導管理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視事業,推動文化藝術、廣播電視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藝術、廣播電視作品,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及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4.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文化和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5.推進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全縣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產業發展等。
(二)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重點工作。
1.拓展品牌效應,提升文旅產業發展品質。
持續開展文旅品牌綜合創建工作,積極爭創全省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持續開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設;持續提升天府旅游名縣品質。
2.抓實項目支撐,推進農文旅康融合發展。
加快顓頊龍洞景區、米易傈僳梯田景區配套設施建設,加快南部農文旅環線區域業態布局。持續推進金杯半山·米易太陽谷、米易太陽湖等重點項目建設,重點做好馬鹿寨·云上牧場綜合開發等前期相關工作。持續跟進米易傈僳梯田景區非遺傳習所項目。持續跟進米易傈僳梯田景區市場化運營相關工作。完成芭蕉箐枇杷水鄉升創3A級旅游景區工作。
3.積極開展文旅活動宣傳,增強市場競爭力。
舉辦米易燈會、花會、廟會等傳統文化活動,持續舉辦“中國年味·米易濃”“清涼度假·在米易”“深呼吸·在米易”“陽光米易·精彩十二月”文旅品牌活動,切實營造月月有活動的氛圍。繼續強化與中央、省、市級主流官媒合作,用好線上線下平臺,全方位多層次宣傳推介城市形象,進一步提升米易知名度、影響力和吸引力。加強城市品牌宣傳推介,拓寬國際國內旅游市場。積極參加全國、全省、全市重大文旅展會推介,持續打響農文旅融合發展特色品牌。
4.加強文旅市場監管,提升服務軟實力。
常態化做好掃黑除惡工作,持續開展行業亂點亂象整治;強化廣播電視信號的動態管理和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做好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安全播出工作;持續抓實文旅行業監管,指導文旅企業和場所做好安全生產、防汛減災、森林草原防滅火等各項工作,確保米易文旅市場健康有序。
二、機構設置情況
米易縣文旅中心無下屬預算單位。內設機構包括黨政辦公室、旅游股、文化廣電股、行政執法監督股。無車輛編制、無實有車輛。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米易縣文旅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收支總預算4135845.12元。比2023年預算數減少91592元,主要是因為單位職工調離,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預算減少。
(一)收入預算情況。
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收入預算4135845.12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135845.12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支出預算4135845.12元,其中:基本支出4135845.12元,占100%。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135845.12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135845.12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3051491.96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50912.16元、衛生健康支出322545元、住房保障支出310896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135845.12元,比2023年預算數減少91592元,主要是因為因為單位職工調離,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預算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3051491.96元,占73.7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50912.16元,占10.90%;衛生健康支出322545元,占7.8%;住房保障支出310896元,占7.5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2024年預算數為2779209.24元,主要用于: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而安排的年度支出。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機關服務(項)2024年預算數為272282.72元,主要用于:為完成特定事業發展而安排的年度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 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4年預算數為75604元,主要用于:單位支付退休人員退休待遇。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4年預算數為375308.16元,主要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類)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 行政單位醫療(項)2024年預算數為177336.72元,主要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參公人員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6.衛生健康支出(類)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 事業單位醫療(項)2024年預算數為18125.4元,主要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事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7.衛生健康支出(類)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 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4年預算數為127082.88元,主要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積金(項)2024年預算數為310896元,主要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4135845.12元,其中:
人員經費3727410.0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社會福利和救助。
公用經費408435.08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公務接待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4500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元,公務接待費450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單位無預算安排。
(二)公務接待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不超過上年公務接待費預算標準。
2024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考察項目等接待。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單位無預算安排。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元。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4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4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元。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米易縣文旅中心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408435.08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7610.28元,下降1.83%。
(二)政府采購情況。
米易縣文旅中心2024年無政府采購項目,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底,米易縣文旅中心共有車輛0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0000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4年米易縣文旅中心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0個,涉及預算0元。主要是因為米易縣文旅中心為米易縣文廣旅局下屬單位,所有項目均在文廣旅局中做預算,縣文旅中心無項目預算。
十二、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縣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縣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 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縣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單位支付退休人員退休待遇。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縣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積金(項):指縣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7.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0.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