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人民政府關于米易縣2024年第3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來源:米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08-15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人民政府關于米易縣2024年第3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為推進米易縣公共事業建設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規定,米易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攀蓮鎮人民政府、新山傈僳族鄉人民政府,結合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情況,現將征地補償安置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現狀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米易縣攀蓮鎮青皮村10組、新山傈僳族鄉坪山村6組集體土地,共計征收集體土地0.1894公頃,其中,農用地0.1894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具體征地范圍、面積以省人民政府批復為準。
二、征收土地目的
該批次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點“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規定,用于教育和城鎮村道路建設項目,擬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定,征收土地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規定。
三、征收土地補償方式及標準
?。ㄒ唬┩恋匮a償費、安置補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3〕22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ǘ┑厣细街锖颓嗝缪a償費。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4〕190號)等相關文件標準執行。如因政策性調整,按調整后的標準執行。
四、安置對象、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一)人員安置。按“人地對應”原則,以戶為單位涉及應安置的人員以貨幣安置或養老保障方式進行安置。
?。ǘ┥鐣U?。按照《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46號)等政策規定執行。
五、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征收土地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土地權利人持土地權屬證書、房屋產權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與攀蓮鎮人民政府、新山傈僳族鄉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30日,期滿后將由攀蓮鎮人民政府、新山傈僳族鄉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及補償登記結果與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六、異議反饋渠道以及其它事項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擬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對本方案有不同意見或要求聽證的,按規定依法申請聽證。由土地征收部門按照規定組織聽證。逾期未提出的,視作無意見或放棄聽證。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暫停辦理涉及征地拆遷范圍集體經濟組織的戶口遷入和分戶;凡在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栽的農作物、經濟林木和搶建的建筑物、構筑物等不予補償。
本批次征地實施如遇上級批準公布征地補償標準的新規定,從其規定。
特此公告。
米易縣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