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來源:米易縣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2-08-31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2022年8月31日,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米易縣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現對文件進行解讀。
一、背景依據
為解決建檔立卡貧困戶產業發展資金短缺,米易縣設立了貧困村和非貧困村產業扶持基金。根據《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加強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基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川農發〔2021〕129號)要求,決定將原“貧困村產業扶持基金”更名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基金”,結合米易縣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本辦法主要分為:總則、基金籌集、基金使用、基金管理、基金監督、附則等6個部分,分別對貧困村產業扶持基金管理辦法的各個方面進行了闡述。
三、管理原則
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基金使用管理遵循“公開透明、規范管理、注重績效、滾動使用”的原則,確保規范、安全、可持續。
四、實行時限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米易縣貧困村產業扶持基金管理辦法(修訂)》(米府辦發〔2017〕4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