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米易縣政府投資重點項目跟蹤審計實施辦法》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2-14 來源: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2-00284
- 公文種類:
其他文件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2-12
- 發布日期:2022-02-16
- 文??號:米府辦發〔2022〕5號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米易縣政府投資重點項目跟蹤審計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有關單位:
《米易縣政府投資重點項目跟蹤審計實施辦法》已經縣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2月12日
米易縣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監督,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行為,提高政府投資效益,根據《四川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條例》,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是指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列入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包括全部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項目;未全部使用財政資金,財政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超過百分之五十的建設項目;總投資比例在百分之五十以下,但政府擁有項目建設、運營實際控制權或需要財政資金回購的建設項目。
第二條 縣審計局成立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工作組對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進行監督,項目建設單位或代理建設管理的單位為被監督單位。必要時將延伸監督與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勘察、設計、招標代理、施工、監理、采購、供貨等單位。
縣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教體、農業農村、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協調、配合審計監督工作。
第三條 縣審計局對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行計劃管理。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在取得立項審批手續10個工作日內,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經審計局提出審核意見,報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列入當年審計監督計劃。
第四條 縣審計局應根據重點建設項目的規模、建設周期和管理水平等情況,合理配置審計資源,采取多種有效的審計監督方式,適時開展跟蹤審計工作。
第五條 縣審計局在實施重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工作3日前,向建設單位送達《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工作聯系函》,并抄送政府投資項目相關單位。
第六條 跟蹤審計工作組應監督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以下內容:
(一)基本建設程序執行情況;
(二)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
(三)建設資金管理使用及財務收支情況;
(四)招投標管理及合同簽訂、執行情況;
(五)設備、物資和材料采購情況;
(六)工程造價管控情況;
(七)工程概(預)算執行情況;
(八)資產管理及交付情況;
(九)征地拆遷影響項目進度情況;
(十)竣工決算報表編制情況;
(十一)其他需要跟蹤審計的內容。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在召開建設項目重要會議或決策重大事項前及時通知跟蹤審計工作組派員列席會議。書面告知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工程進展情況、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等)。
(二)對跟蹤審計工作組提出的建議或意見,應及時進行整改,并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整改情況。若有不同意見,應在收到書面材料3個工作日內向跟蹤審計工作組反饋意見。
第八條 跟蹤審計工作組在實施監督過程中發現較大問題時,責成建設單位(參建各相關單位)及時整改,并將相關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項目責任縣領導。在監督過程中發現重大違紀違規問題,應視具體情況,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九條 跟蹤審計工作組實施的過程監督,主要是對建設單位(參建各相關單位)執行項目建設管理相關程序的履職盡責情況進行監督,并不能代替項目建設相關責任主體的管理職責,免除應由其承擔的責任和應履行的義務。
第十條 縣審計局實施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所需的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縣審計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