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 關于開展2024年度中小學教師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來源: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 發布時間:2024-11-05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縣教育科學研究中心(考試中心)、民辦教育機構(學校):
根據我縣教體系統開展經常性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需要,決定開展2024年度中小學教師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
米易縣中小學校教師系列中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全縣范圍內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以及教研、教師發展、電化教育、教育考試、教育技術裝備和校外教育、培訓等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申報的中小學教師系列初級和中級職務任職資格。
二、名額分配
(一)根據《中共米易縣委辦公室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米易縣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米委辦發〔2022〕14號)《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印發<米易縣中小學崗位規范化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米教體發〔2023〕3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教體系統實際情況,經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研究,擬推薦申報中級職務任職資格59個,初級職務任職資格推薦申報不受名額限制,具體分配如下:
1.縣教育和體育局統籌名額2個: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獲得過優秀等次且教研學科水平在全市范圍內明顯提升的專職教研員(中小學教師編制)1個,在研項目或課題獲批縣級及以上立項且推廣成效明顯的縣級“三名”工作室領銜人1個;
2.教育集團(學校)推薦名額57個:四川省米易中學校1個,縣第三初級中學校4個,一中教育集團5個,民中教育集團1個,一小教育集團16個,二小教育集團8個,撒蓮小學教育集團6個,白馬小學教育集團6個,普威小學教育集團5個、縣幼兒園1個,實用型人才4個(由米易中學校(含初中部)推薦2個、各教育集團(除學前教育集團外)各推薦1個,報縣教育和體育局差額評選推薦);
3.民辦教育機構(學校)不受名額限制。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基本條件(含破格申報條件)按照《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四川省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的通知》(川教〔2020〕85號,以下簡稱《申報條件》)規定執行。
(二)實用型人才除滿足《申報條件》規定外還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人才分類認定暫行辦法》的通知》(攀委人才辦〔2022〕1號)已認定的第一至五類人才;
2.近三年在教研、教改或發展新學科方面成績顯著,獲市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市級是指由市委、市政府及其有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及市級部門頒發或認定的獎項及成果,市級部門下屬單位表彰獎勵或認定成果不屬于市級范圍,下同);
3.近三年獲得市級及以上表彰獎勵;
4.教學成績顯著,所教學班級近三年測試成績均位居全縣同科目前三名或近三年測試成績提升明顯;
5.近三年參加或帶隊參加市級以上教學技能大賽或比賽并獲得一等獎;
6.近三年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議、報告被全縣推廣且成效明顯;
7.在全縣教育教學、體制改革、專項工作、重大項目中做出突出貢獻。
四、評審專業
1.政治(含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少先隊活動課);
2.語文;
3.數學;
4.物理(含物理、小學科學);
5.生物;
6.化學;
7.歷史;
8.地理;
9.外語;
10.藝體(含音樂、體育、美術、幼教);
11.職電勞(含電化教育、信息技術、勞動(通用)技術、地方(學校)課程等)
五、申報推薦審核程序
2024年度中小學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初、中級職稱評審的申報工作采取網上申報、現場材料審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個人申報,所在單位審核推薦,縣教育和體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格復審的程序進行。其中,專職教研員和名師工作室領銜人推薦人選確定流程:個人申報(填附件4)→縣教育科學研究中心審核推薦→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研究確定→公示→所在單位申報;實用型人才推薦人選確定流程:教育集團推薦(填附件5)→縣教育和體育局評選小組初評→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研究確定→公示→所在單位申報。
(一)個人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報人,應向本單位提出申報申請。經本單位同意后,登錄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申請個人用戶注冊,并按照要求進行申報。申報人應仔細閱讀系統填報說明,準確如實填寫各項申報信息并上傳有關附件材料,申報材料若為復印件,須用人單位審核并簽署意見(如相符,簽署“原件已審,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簽名并加蓋公章。完成個人網上信息填報工作且檢查無誤后,再提交所在單位審核。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確保申報信息和上傳的有關附件材料與紙質材料一致,并實行誠信承諾制度。所提供的材料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二)單位審核推薦。
單位進入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對申報信息逐級審核上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須對申報人員資格條件、業績成果和網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按要求在單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開始時間不得早于申報開始時間)。對審查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人,所在單位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后出具綜合推薦意見,并將申報全套紙質材料報送主管部門現場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人,應及時退回材料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對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三)資格復審。
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對送審單位審核報送的評審材料進行復審。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受理范圍或違反評審程序等報送的申報材料,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說明原因。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進行受理并提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六、材料報送要求
(一)申報評審一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需對應本人現任職崗位提交以下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附件2,以下簡稱評審表)一式兩份(其中1份需附粘貼件),由申報人本人及單位填寫。《評審表》除封面外,均雙面打印,左側裝訂并包邊。《評審表》粘貼件如下:
(1)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附件4);
(2)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3)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4)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最高學歷與現從事專業不一致的,還需提供與現從事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人所獲最高層次的專業畢(結)業證書;
(5)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6)現任專業技術職務首次聘任文件或聘任證書復印件,同級職稱轉系列聘任人員,還須報送首次聘任同級職務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7)推薦單位對申報人四個方面情況的證明。包含:對申報人符合規定年限等要求的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團委、少工委、少先隊輔導員、青少年科技輔導員及學校中層及以上領導干部等)工作經歷及考核結果的簡述;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獲“優秀”等級次數及對應考核年度;申報人在本單位民主推薦測評中的滿意率;城區(含縣城)中小學校任教的人員任現職以來1年以上或從教以來2年以上在薄弱學校、農村學校或“四大片區”學校支教(從教)經歷;
(8)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培訓結業證書;
(9)任現職以來獲得與教育教學相關的榮譽證書復印件;
(10)任現職以來最重要教育教學教研成果復印件(不超過5項);
(11)校級干部提供《四川省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培訓合格證書》或《四川省普教系統校級干部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一份等);
上述《評審表》粘貼件按順序夾貼在《評審表》的封面與第一頁之間。
2.業績證明材料(輔助材料)各一式一份。
(1)任現職或近五年以來的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2)近3年《繼續教育證明書》(即繼續教育登記合格證明)復印件(提供評審當年學校的驗印證明)和教育部門要求的繼續教育證明材料復印件;
(3)單位綜合推薦意見和反映本人學識水平、工作能力、業績貢獻的個人業務工作總結一式一份;
(4)任現職以來,重要教育教學教研成果的復印件:①育人工作成果②教學工作成果③教研工作成果;
(5)任現職以來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的印證材料復印件。
(6)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備(聽)課本復印件,首頁附《備(聽)課評價表》(附件11);
(7)其他申報材料復印件:城區(含縣城)中小學任教的人員出具任現職以來1年以上或從教以來2年以上在薄弱學校、農村學校或“四大片區”地區學校從教(支教)經歷的證明復印件等。
上述業績證明材料,雙面復印,按順序編好目錄和頁碼,裝訂成一冊,并在封面貼上《2024年攀枝花市米易縣xxx學校xxx教師申報評審中小學一級教師職務輔助材料》(附件6),輔助材料封面統一為米黃色。
3.《攀枝花市米易縣申報評審中小學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情況簡表》(以下簡稱《簡表》,附件5)一式兩份。由申報人本人填寫,報單位審核。單位審核無誤的,由申報人確認簽字。推薦單位在公示無異議后加蓋公章。
4.《攀枝花市米易縣申報評審中小學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一式一份(含電子檔,附件9-1按上報單位填寫、附件9-2分學科填寫,填寫說明見附件10)。
申報評審一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資料中的“附件順序號”為“中級附件資料包”內的附件。
(二)申報評審初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需對應提交以下材料:
(1)《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表》(附件4)2份;
(2)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附件2);
(3)相應層次合格學歷及以上《畢業證書復印件》1份;
(4)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
(5)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文件復印件1份;
(6)按各職級的任職年限出具各年度的《繼續教育登記卡》復印件1份;
(7)按各職級的任職期年限報送各年度考核表復印件1份;
(8)中小學教師提供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培訓結業證;
(9)備(聽)課本復印件1份;
(10)備(聽)課評價表1份(附件8);
由單位填寫《米易縣初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申報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附件6)1份。
(三)初定職務(初、中級)的教師提交以下材料。
(1)《初聘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附件3)2份;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執業準入要求的,需提供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應年限參加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證明1份;
(5)個人總結、單位綜合推薦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各1份;
(6)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材料各1份;
(7)初定相關專業工作業績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及公示結果證明各1份。
由單位填報《米易縣初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初定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附件5)1份。
申報評審(初定)初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資料中的“附件順序號”為“初級附件資料包”內的附件。
七、有關事項
(一)評審費按《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質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收取,初級職稱100元/人,中級職稱140元/人,需答辯的人員,另收答辯費60元/人,經米易縣中小學教師系列中級職務評審委員會審查符合申報條件后,統一用現金支付。
(二)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聘用的有關規定,除民辦教育學校(機構)外,各單位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必須嚴格控制在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批準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的限額內。
(三)紙質材料報送要求:請各單位務必于2024年12月5日前報送紙質評審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評審材料不齊、不規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網報要求:按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審核、評審等一系列工作,采取網上辦理與線下結合的方式進行,通過登錄四川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管理平臺辦理(外網地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詳細操作手冊見附件3。
個人網上申報提交材料時間從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止。申報材料需嚴格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申報人員所屬單位(學校)需在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網報材料審核工作。
(五)有關法律責任。
資格審查貫穿評審全過程。申報人員必須保證在參評過程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省有關評審法規、紀律和規則。所提交的評審信息和證件原件(復印件)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評審資格,3年內不得再申報評審職稱,并將計入職稱評審個人誠信檔案,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已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予以取消;已聘用專業技術職務的予以解聘;情節嚴重的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聯系人:羅德明;聯系電話:3999757。
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