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來源:米易縣司法局 發布時間:2021-09-0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日前,《米易縣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并由縣政府辦公室印發。
《實施方案》對全面梳理證明事項、明確告知承諾制事項范圍、規范告知承諾制辦理流程、建立事中事后核查機制、加強告知承諾信用風險防控五個重點任務予以明確。同時,要求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則,主要選取與企業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或者獲取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實行,并實行目錄管理,不得隨意增減事項范圍,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條件、變相索要證明。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要按照申請、告知、承諾、辦理、核查、監管的基本工作流程,科學編制工作規程,修改完善辦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要通過相關服務場所、網站和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請人查閱、索取或者下載。
《實施方案》要求各鄉(鎮)、各部門(單位)針對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依申請的行政事項,要堅持分類分級原則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行政管理工作實際,分類施策、分步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推動形成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合理、各負其責、信用監管的治理模式,進一步從制度層面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從根本上解決企業和群眾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這也意味著“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將一去不復返,企業和群眾能真正做到“少跑腿”。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米易縣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