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城區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來源:米易縣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2-04-15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城區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2022年4月15日,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米易縣城區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實施意見》,現對文件進行解讀。
一、制定背景依據
為進一步完善我縣既有住宅使用功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工作的指導意見》(川建行規〔2021〕14 號)等法律法規和各地先進經驗,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二、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關切問題,把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作為一項民生工程,推進老舊小區改造更新的重要內容大力實施,進一步改善城鎮老舊小區條件和人居環境,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在尊重原有規劃、現狀,確保安全前提下實施,堅持“政府引導、業主自主、公平合理、便民利民、保障安全、依法合規”的原則,嚴格執行《四川省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及改造技術規程》(DBJ/T033-2014)規定,結合使用要求和既有住宅的條件,在不改變原建筑主體結構形式和不破壞原建筑基礎的前提下進行。
二、適用范圍
本意見適用于米易縣縣城區內國有土地上已建成使用、具有合法權屬且未設電梯的4層及以上住宅建筑。
三、實施時間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生效,《米易縣城區既有建筑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米府辦發〔2018〕52號)同時廢止。
政策原文: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米易縣城區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實施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