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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局
來源:攀枝花市米易生態環境局 發布時間:2024-05-11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檔案、機要、保密、目標管理、會議會務、愛國衛生、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基本建設和行政后勤工作。負責機關內部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等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專題調研。實施區域內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生態環境信息宣傳工作。承擔機關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的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所屬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機關黨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制度建設和群團工作,維護政治安全穩定。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工作。 聯系方式:0812-8172690
(二)綜合業務股。負責生態環境規劃工作,參與擬訂區域內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牽頭負責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與減排工作。根據授權承擔排污許可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環境統計工作。承擔環境監測工作。承擔污染源普查工作。承擔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承擔生態環境領域內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相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監督檢查工作。根據授權承擔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根據授權承擔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審批工作。監督實施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制度。負責建立環境責任體系,監督區域內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 組織迎接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問題整改工作。負責區 域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與射線裝置安全,負責核與輻射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區域內較大及以下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對及后續有關工作。負責機關信訪、維穩、綜治等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 聯系方式:0812-8172690
(三)污染防治股。負責區域內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 監督實施水體污染防治政策、規劃、法規和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組織實施水功能區劃。組織實施水體斷面考核制度。擬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承擔涉水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承擔主要水污染物減排工作。牽頭組織“碧水”戰役,參與城鎮黑臭水體治理工作,參與河(湖)長制相關工作。負責區域內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承擔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監督管理等工作。承擔污染地塊的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綜合性工作。按職責分工,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 審核。負責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環境管理制度。組織指導區域內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組織指導區域內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牽頭推進農村生活污水相關工作。指導有機食品發展。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監督實施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牽頭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問題整治。參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承擔生態扶貧相關工作。組織、指導綠色生態示范創建工作。監督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有關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區域內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并組織實施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織實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承擔涉氣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承擔大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承擔氣候變化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影響的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對工業園區生態環境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聯系方式:0812-8172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