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攀枝花市米易縣事業單位春季引才公告
來源: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布時間:2024-03-1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及相關文件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米易縣所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引才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fydm168.com發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2024年攀枝花市米易縣事業單位春季引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引才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崗位所需的知識、技能及工作能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具體條件
(1)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應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因受特殊因素影響延遲發證的,以該生就讀學校官方發布的領取畢業證時間為準);2024年應屆留學回國人員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等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資格審查結束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執業)資格證等證書。
(2)本科要求年齡30周歲及以下(即1993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要求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詳見《崗位表》。
(3)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單位所要求的專業一致。報考者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須與《崗位表》中相應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要求一致。對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報考人員,在校期間取得國家教育部門承認且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的,可依據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注明的專業報考。如有以下特殊情況之一的,經審核通過后可報考:
①報考者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專業更名導致所學專業與招聘專業名稱不同,但確屬同一專業的(由報考者自行提供證明材料);
②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但與招聘專業學習內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報考者須提供國內相關高校或市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一致性證明);
③報考者因所在院校開設專業名稱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但經所在院校書面證明確屬同一專業的;
(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3.其他要求
報考者應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尚處于試用期內或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21日)。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引才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雙向選擇、直接考核方式進行。
四、引才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
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免收報名費。
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21日8時至4月5日18時(以郵箱接收時間為準)。
2.報名所需資料
(1)《2024年攀枝花市米易縣事業單位春季引才報名信息表》(附件2)1份,(2)《2024年攀枝花市米易縣事業單位春季引才報名登記表》(附件3)1份,(3)本人身份證正、反兩面掃描件1份,(4)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各1份,(5)2024年應屆畢業生學籍證明或學信網在線學籍驗證報告1份,(6)報考者如系機關事業單位非試用期或服務期已滿的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書面同意報考材料。
報考人員將報名表(附件2)、報名登記表(附件3)電子檔以及其他佐證材料(佐證材料掃描件)放入文件夾并命名“考生姓名+報考崗位名稱”,以壓縮文件形式發送到《崗位表》相應郵箱報名。
報考者只能成功填報1個崗位,如發現報考者同時報名成功2個及以上崗位,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
(二)資格審查
1.報考者報名后由組織(人社)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及時通過電子郵件通知報考者,請報考者注意查收。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選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
2.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三)考核
組織(人社)部門按照“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招聘崗位條件和單位實際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明確考核方式、內容、時間及地點等。考核工作方案以適當方式公布并及時告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1.考核結果運用
(1)引才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原則上不低于3:1,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意向人選,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績相同的,由用人單位考核組統籌組織加試,擇優等額確定意向人選,報考者考核成績低于70分的不能確定為意向人選;未形成競爭的引才崗位,意向人選的考核成績應不低于80分。
(2)引才崗位意向人選自動放棄的,由組織(人社)部門研究確定是否進行遞補。
2.考核結果公示
考核結束后,由組織(人社)部門及時在政府部門網站上公示相應崗位考核人員成績及排名,公示時間3天。
(四)體檢
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其中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職位,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或體檢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由組織(人社)部門研究確定是否遞補人員。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生活作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做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表現、評價較差,心理偏激以及嚴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資格。
對考察中取消聘用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由組織(人社)部門研究確定是否遞補人員。
(六)公示
考核、體檢、考察合格者按規定程序報經審批后面向社會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問題反映經查實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有問題反映,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核查清楚后視結果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
1.經考核、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并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2.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無故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3.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聘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過直接考核招聘方式進入米易縣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從本人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須在米易縣工作滿5周年及以上方可流(調)動到縣外其他單位。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春季引才工作接受米易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六、特別提示
請報考者確保通訊信息準確、通訊暢通,通訊信息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組織(人社)部門。因報考者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接收相關信息的,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監督舉報電話:
米易縣紀委監委:0812-8179744
咨詢電話:
中共米易縣委組織部:0812-8172576
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8113071
附件1:2024年攀枝花市米易縣事業單位春季引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xlsx
附件2:2024年攀枝花市米易縣事業單位春季引才報名信息表.docx
附件3:2024年攀枝花市米易縣事業單位春季引才報名登記表.xlsx
中共米易縣委組織部 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