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醫療保障局關于通報2023年第九批45例定點醫藥機構 典型違規案例的通知
來源:米易縣醫療保障局 發布時間:2023-12-25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易縣醫療保障局
關于通報2023年第九批45例定點醫藥機構
典型違規案例的通知
縣醫保事務中心,各定點醫藥機構:
為保持打擊欺詐騙保行為高壓態勢,按照《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規范醫保基金監管典型案例曝光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現將我縣第九批45例定點零售藥店典型違規案例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請各單位以案為鑒、以案促改,不斷提高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意識,筑牢醫保基金安全防線。
附件:米易縣醫療保障局關于2023年第九批45例典型違規案例的情況通報
米易縣醫療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米易縣醫療保障局
關于2023年第九批45例典型違規案例
的情況通報
一、米易縣人民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院存在違規收費、不合理診療、違反“七吻合”違規問題,涉及違規使用醫保基金4499.78元。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對該院處理如下:
1.退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4499.78元;
2.繳納違規行為違約金6879.58元;
3.約談單位負責人;
4.責令限期整改。
目前,該院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及違約金11379.36元已全部繳存至指定賬戶。
二、米易縣中醫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院存在違規收費、不合理診療、違反“七吻合”違規問題,涉及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86.00元。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對該院處理如下:
1.退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186.00元;
2.繳納違規行為違約金186.00元;
3.約談單位負責人;
4.責令限期整改。
目前,該院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及違約金372.00元已全部繳存至指定賬戶。
三、米易縣婦幼保健服務中心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院存在違規收費、不合理診療、違反“七吻合”違規問題,涉及違規使用醫保基金95.50元。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對該院處理如下:
1.退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95.50元;
2.繳納違規行為違約金95.50元;
3.約談單位負責人;
4.責令限期整改。
目前,該院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及違約金191.00元已全部繳存至指定賬戶。
四、米易縣德慷大藥房有限公司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宣傳專欄設置不規范、宣傳內容不全面、大額登記臺賬票據粘貼不規范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五、米易縣康泰醫藥有限公司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宣傳欄資料不全面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六、米易縣太吉堂大藥房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培訓佐證資料不規范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七、攀枝花愛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縣賢家村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宣傳欄資料不全面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八、四川鴻翔一心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綠陽生活廣場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培訓佐證資料不規范、工作人員不熟悉醫保政策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九、攀枝花愛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縣宏坤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宣傳欄宣傳資料不全面、醫保政策培訓不深入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十、米易誠藥堂藥品零售有限責任公司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銷售處方藥個別無處方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十一、米易縣百劑藥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宣傳欄宣傳資料不全面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十二、攀枝花愛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縣龍陽麗園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宣傳不全面、醫保政策培訓資料不規范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十三、米易縣人民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6月,米易縣審計局在 2023 年專項審計檢查中發現該院存在重復收費、多計醫療服務項目費用、串換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擴大范圍收費、打捆收費等物價違規問題,涉及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576485.29元。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對該院處理如下:
1.退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1576485.29元;
2.處違規行為違約金1576485.29元;
3.責令限期整改;
4.扣除 2023 年度相應考核分數。
目前,該院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及違約金3152970.58元已全部繳存至指定賬戶。
十四、米易長康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對米易長康醫院開展省級專項檢查,發現該院存在藥械購銷存比率超協議指標、過度診療、違反“七吻合”等違規問題,涉及違規使用醫保基金51233.60元。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對該院處理如下:
1.退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51233.60元;
2.處違規行為違約金52568.90元;
3.責令限期整改;
4.扣除 2023 年度相應考核分數。
目前,該院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及違約金103802.50元已全部繳存至指定賬戶。
十五、攀枝花市源藥莊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健之家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宣傳工作不到位、刷卡區與非刷卡區標識不醒目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十六、米易縣濟康大藥房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培訓佐證資料不規范、大額登記臺賬票據粘貼不規范、部分處方藥品處方未簽字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十七、四川鴻翔一心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河熙廣場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宣傳欄宣傳內容不全面、醫保電子憑證宣傳不到位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十八、米易縣紅柚藥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培訓不深入、醫保政策宣傳不全面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十九、米易縣康誠河熙大藥房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大額消費臺賬登記日期與結算日期不一致、醫保政策培訓佐證資料不完善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二十、米易縣好藥房尚品國際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培訓不及時、醫保電子憑證宣傳不到位、大額消費登記臺賬票據粘貼不規范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二十一、米易縣良方藥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培訓不深入、醫保電子憑證宣傳不到位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二十二、米易縣眾懷藥房有限公司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店員不熟悉醫保政策、醫保政策培訓不及時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二十三、攀枝花市惠康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靜康藥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宣傳不全面、醫保電子憑證結算率不達標、刷卡區與非刷卡區標識不醒目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二十四、四川鴻翔一心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橋西街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培訓次數不達標、醫保電子處方銷售不夠完善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二十五、攀枝花好仁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縣錦宏藥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電子憑證宣傳不到位、醫保政策培訓次數不達標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二十六、四川鴻翔一心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錦宏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電子憑證宣傳不到位、醫保政策培訓次數不達標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二十七、米易縣好藥房橋東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大額消費登記臺賬裝訂不規范、醫保電子憑證宣傳不到位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二十八、四川鴻翔一心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城東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宣傳欄宣傳資料不全面、醫保政策培訓佐證資料不規范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二十九、米易縣蕙豐大藥房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宣傳欄宣傳內容更換不及時、醫保政策培訓資料不完善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三十、米易縣新好藥房有限公司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培訓資料不完善、醫保政策宣傳不全面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三十一、四川鴻翔一心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二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宣傳不全面、醫保電子憑證宣傳不到位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三十二、攀枝花市時濟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縣志和藥房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藥械隨貨同行單管理混亂未按要求整理裝訂、醫保政策培訓不達標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三十三、米易縣詠生藥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藥械購銷存入庫時間與經辦時間不一致、醫保政策培訓不深入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三十四、攀枝花市惠康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米易府城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異地就醫結算臺賬未按要求登記、醫保政策培訓不深入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三十五、四川鴻翔一心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城北二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培訓不深入、大額消費臺賬醫保結算票據粘貼不規范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三十六、攀枝花市敬仁堂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米易城北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票據未按要求歸檔備查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三十七、四川鴻翔一心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城北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大額消費登記臺賬登記不規范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三十八、米易縣壹方大藥房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結算票據未按要求裝訂歸檔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三十九、攀枝花好仁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惠民藥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宣傳欄內容未及時更新、醫保政策培訓資料不完善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四十、米易縣益生堂醫藥有限公司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未明確醫保專(兼)職管理人員、醫保政策培訓資料不完善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四十一、米易縣好宜佳藥房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培訓資料不完善、醫保政策宣傳不全面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四十二、米易縣樂康醫藥有限公司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培訓資料不完善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四十三、四川鴻翔一心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米易分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對醫保政策培訓不次數據不達標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四十四、米易縣和劑大藥房有限公司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醫保政策宣傳不全面、醫保政策培訓不次數據不達標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
四十五、攀枝花市敬仁堂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米易北街店違反醫保管理規定案
2023年8月,米易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開展2023年醫保基金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藥械隨貨同行單等歸檔不及時的違規問題。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四十條規定,對該店處理如下:1.約談藥店負責人;2.限期整改。現該藥店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