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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谷鎮人民政府
來源:米易縣丙谷鎮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2024-05-0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丙谷鎮黨委工作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鎮黨委(或黨員大會)的決議。
二、領導鎮政府機關和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這些機關和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職權。
三、討論決定本鎮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需由鎮政府機關或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問題,由鎮政府機關或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律和有關法規作出決定。
四、加強黨委自身建設和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對本級鎮村干部的教育、管理、選拔和監督工作,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監督黨員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員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嚴格遵守國家的財經制度,不得侵占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教育黨員干部和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五、切實擔負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
六、密切聯系群眾,經常了解群眾對鎮村黨員干部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
七、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在農村基層工作的青年和婦女中發展黨員。
八、對本鎮重大的突發性事件,迅速反應、及時處置,并立即向上級黨委報告情況。
聯系電話:0812-8100001
丙谷鎮人民政府工作職責
一、執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和國家制定的法令、法規,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決議,并報告執行決議、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二、制定并落實本行政區域的經濟計劃和措施,促進各項社會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全面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三、加強鎮級財政收支監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和政策。
四、指導、支持、幫助村(居)民委員會的組織制度建設和各項工作開展,促進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自治。
五、制定和組織實施鎮村建設規劃;加強公用、市政設施、水利建設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
六、協助和支持設置在本行政區域內不隸屬于鎮的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監督其遵守和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七、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聯系電話:0812-8100001
丙谷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職責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
二、領導或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三、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四、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族、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五、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的部分變更。
六、監督本級人民政府工作,聯系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群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七、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八、根據上級的提名,決定本級人民政府鎮長、副鎮長的任免,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九、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
聯系電話:0812-8100001
丙谷鎮紀律委員會工作職責
一、扎實推進“三轉”,即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既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又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經常進行檢查監督,嚴肅查處腐敗問題。
二、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委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執行情況;負責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貫徹落實上級紀委相關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本鎮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鎮黨委的決定、決議的情況;負責部署全鎮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四、負責組織協調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五、負責調查處理全鎮各單位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并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按有關程序,作出處分決定。
六、對工作中帶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保護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七、制定落實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辦法及維護黨紀的決定;做好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對鎮、村黨員和干部進行遵紀守法、廉潔從政教育。
聯系電話:0812-8100001
辦公地點: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縣丙谷鎮丙谷街334號附2號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節假日除外。